成份
化學名稱:{1S-[1α(βS)]}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CHNaO
性狀
本品為淡紅色片。
適應症
高脂血症、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症。
規格
(1)10mg、(2)20mg、(3)40mg。
用法用量
成人開始劑量為10~20毫克,一日1次,臨睡前服用。應隨年齡及症狀適宜增減,一日最高劑量40毫克。
不良反應
總病例11,224例中,329例(2.93%,本項包括不能計算發生率的副作用)出現副作用(包括臨床檢驗值異常),主要有皮疹(0.11%)、腹瀉(0.08%)、胃部不適感(0.07%)等。
1. 重大不良反應(發生率不詳)
1) 橫紋肌溶解症:出現肌肉痛、乏力感、CPK上升、血中及尿中肌紅蛋白上升為特徵的橫紋肌溶解症,隨之引起急性腎功能衰竭等嚴重腎損害,若出現此類症狀應立即停藥。
2) 肝功能障礙:可能出現伴有黃疸、顯著AST及ALT上升等肝功能障礙,故應注意觀察,此種情況應立即停藥並給予適當處理。
3) 血小板減少:可能出現血小板減少,故應注意觀察,並採取適當的處理準備。(有伴有紫癜和皮下出血症狀的血小板減少報告)。
4) 肌病:有出現肌病的報告。
5) 周圍神經障礙:有出現周圍神經障礙的報告。
6) 過敏症狀:有出現狼瘡樣綜合徵、血管炎等過敏症狀的報告。
2. 其他不良反應
禁忌
對本品或本品中任何成份有過敏症既往史患者。
注意事項
1. 與其他HMG-CoA還原酶抑制劑類似,本品可能升高鹼性磷酸酶及轉氨酶的水平。建議在治療前,調整劑量前或其他需要時,應測定肝功能。伴有活動性肝臟疾病或不明原因的持續性轉氨酶升高的患者,禁用本品。對近期患過肝臟疾病、提示有肝臟疾病(例如,不明原因的持續性轉氨酶升高,黃疸)、酗酒的患者,需謹慎使用。對於這些患者,宜從最小推薦劑量開始,逐步調整到有效治療劑量,並需密切觀察。治療期間,患者若出現轉氨酶升高或者肝臟疾病的症狀或體徵,需肝功能復檢,直到肝功能恢復正常。若AST或ALT持續超出正常值上限三倍或三倍以上,則停用本品。
2. 本品罕見引起橫紋肌溶解伴繼發於肌紅蛋白尿的急性腎功能衰竭,可引起無併發症的肌痛。肌病表現為肌肉壓痛或者關節附近肌無力,並有肌酸磷酸激酶(CPK)升高達正常上限的10倍以上。有彌散性肌痛、肌肉壓痛或者肌無力,和/或CPK顯著升高的患者,需考慮肌病的可能性。若出現肌肉疼痛、壓痛或肌肉無力,特別是伴有乏力或發熱,需立即向醫生報告。如果出現CPK明顯升高,懷疑有肌病或者確診有肌病,停用本品。若患者出現急性或嚴重的會導致發生繼發於橫紋肌溶解的急性腎功能衰竭,如敗血症、低血壓、大手術、創傷;重症代謝性、內分泌疾病,電解質紊亂;未控制的癲癇等情況,暫停使用本品。當本品與氯貝特類藥物合用時,臨床上可能有腎功能異常,因此僅在臨床確有必要時方可套用。
3. 下述患者應慎重用藥:
⑴ 有嚴重肝損害或既往史患者。
⑵ 有嚴重腎損害或既往史患者。
⑶ 正在服用貝特類藥物(苯扎貝特等)、免疫抑制劑(環孢素等)、煙酸的患者。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 尚未確立妊娠期用藥的安全性,因此孕婦或可能妊娠的婦女,僅在治療的益處大於風險時方可給藥。
2. 哺乳期婦女避免用藥,不得已給藥時,應停止哺乳。
兒童用藥
尚未確立小兒用藥的安全性。
老年用藥
老年患者應考慮高齡引起腎功能降低的可能,應定期檢查腎功能,觀察患者症狀,慎重給藥。
藥物相互作用
經體內和體外實驗證實,本品不經細胞色素P3A4代謝,因此不會與其他由細胞色素P系統代謝的藥物(如苯妥英鈉、奎尼丁等)產生明顯的相互作用,也不會與細胞色素P3A4抑制劑(如地爾硫卓、伊曲康唑、酮康唑、紅黴素等)產生明顯的相互作用。
華法令:華法林與普伐他汀鈉40mg同時服用對凝血酶原時間不會產生影響。
西米替丁:普伐他汀鈉單用或與西咪替丁合用時的普伐他汀0-l2小時的AUC之間沒有區別。單用普伐他汀鈉或普伐他汀鈉與西米替汀合用的AUC與普伐他汀鈉與抗酸藥合用時的AUC具顯著差異。
地高辛:0.2mg地高辛與20mg普伐他汀鈉合用9天,地高辛的生物利用度未發生改變;普伐他汀的AUC有增高趨勢,但普伐他汀與其代謝產物合併生物利用度沒有發生改變。
環孢素:至今為止,已有一些環孢素與普伐他汀鈉(劑量高至20mg)合用的臨床資料,這些資料沒有顯示環孢素的濃度會受到普伐他汀的影響。
吉非貝齊:臨床試驗發現,普伐他汀鈉與吉非貝齊合用,CPK水平升高和因骨骼肌肉症狀而停藥的發生率,與安慰劑對照組、單用吉非貝齊組、單用普伐他汀鈉組相比,有升高的趨勢,普伐他汀的尿排泄量及其蛋白結合均減少。建議普伐他汀鈉不要和吉非貝齊聯合使用。其他:與阿斯匹林、抗酸劑(服用本品1小時後)、西咪替丁、煙酸合用藥代動力學無明顯差異。與利尿劑、抗高血壓藥、洋地黃、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鈣通道阻斷劑、β-受體阻斷劑及硝酸甘油合用無明顯藥物相互作用。
藥物過量
迄今在關於普伐他汀過量的報告中,未見明顯臨床症狀與相關的臨床實驗室異常。如果發生過量服用,應該進行系統治療,按要求建立支持性監測方法。
藥理毒理
1. 藥理作用
本品為3-羥基-3-甲基戊二醯輔酶A(HMG-CoA)還原酶抑制劑,選擇性地作用於合成膽固醇的主要臟器肝臟和小腸,迅速且強力降低血清膽固醇值,改善血清脂質。
本品通過二方面發揮其降脂作用。第一為可逆性抑制HMG-CoA還原酶活性使細胞內膽固醇的量有一定程度的降低,導致細胞表面的低密度脂蛋白(LDL)受體數的增加,從而加強了由受體介導的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LDL-C)的分解代謝和血液中LDL-C的清除。第二,通過抑制LDL-C的前體----極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VLDL-C)在肝臟中的合成從而抑制LDL-C的生成。
研究表明總膽固醇(TC)、LDL-C及載脂蛋白B(Apo B)的升高可促使人體動脈粥樣硬化的形成;同時,降低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HDL-C)與其轉運複合物載脂蛋白A(Apo A)的水平,也與動脈粥樣硬化形成相關。心血管患病率與死亡率隨總膽固醇水平的升高而升高,隨HDL水平的升高而降低。雖然甘油三酯水平的升高時常與低HDL水平伴隨出現,但不能作為冠心病的獨立風險因素。單純升高HDL或降低甘油三酯對冠狀動脈疾病與心血管疾病的發病或死亡率有何影響目前尚無定論,在健康志願者與高膽固醇血症患者中,用本品治療後可降低TC、LDL與Apo B,並降低VLDL和甘油三酯,升高HDL及Apo A,對其他諸如Lp(a)、纖維蛋白原等冠心病獨立患病因素的影響效果尚不明確。臨床研究表明,對伴有不同程度膽固醇升高的患者,本品能減少心血管疾病的發病率和死亡率。
2.毒理作用
SD系大鼠給於普伐他汀鈉(混食給予10、30、100mg/千克/日,24個月)實驗中,100mg/千克/日給藥組(最大臨床用量的250倍)中僅雄鼠發生的肝腫瘤較對照組明顯,但雌鼠未發生。
狗給予普伐他汀鈉(12.5、50、200mg/千克/日、5周、口服及12.5、50、200mg/千克/日、13周、口服)實驗中,100mg/千克/日給藥組見到腦微小血管滲出性出血等。
藥代動力學
1. 吸收、分布及代謝:本品為水溶性HMG-CoA還原酶抑制劑,主要從十二指腸吸收,口服後吸收迅速,高濃度分布於膽固醇生物合成旺盛的肝臟及小腸等,而在腦、腎上腺、生殖器等臟器的分布極低。本品給藥後1-2小時即達最大血藥濃度,血藥濃度隨給藥量的增加而依存性增加。半衰期約為1.5小時,分布容積為830.0L,血清蛋白結合率為53.1%,AUC為14.0±3.9ng×hr/mL。本品主要經肝臟代謝,但不經細胞色素P3A4代謝,穩態AUCs、C和C分析均提示本品(普伐他汀)無論是每日一次或每日二次服用,體內都沒有蓄積。
2. 排泄:本品通過肝、腎雙通道進行清除:以糞中排泄為主(80%以上),尿中排泄為2%~13%。所以腎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可通過代償性改變排泄途徑而清除。
貯藏
遮光,密封保存。
包裝
鋁塑包裝,外加鋁箔袋,7片/盒。
有效期
36個月。
執行標準
國家藥品標準YBH00802004
批准文號
普伐他汀鈉片10mg:國藥準字H20040100
普伐他汀鈉片20mg:國藥準字H20040101
普伐他汀鈉片40mg:國藥準字H20060271
生產企業
第一三共製藥(上海)有限公司
核准日期
2006年10月16日
修訂日期
2009年0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