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條款
保險責任
在保險契約保險期間內,本公司負下列保險責任:
一、自本契約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險人年滿七十四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止,若被保險人生存,本公司每年在本契約的年生效對應日,按下列規定給付關愛年金:
關愛年金=基本保險金額×交費期間(年數)×1%。
二、被保險人生存至年滿七十五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本公司按下列規定給付滿期保險金,本契約終止。
滿期保險金=基本保險金額×交費期間(年數)。
三、被保險人於本契約生效(或復效)之日起兩年內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險費(不計利息)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契約終止;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身故或於本契約生效(或復效)之日起兩年後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規定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契約終止。
身故保險金=基本保險金額×身故時的交費年度數×110%。
綜合事項 紅利事項
在本契約保險期間內,在符合保險監管部門規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據上一會計年度分紅保險業務的實際經營狀況確定紅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確定本契約有紅利分配,則該紅利將分配給投保人。
投保人在投保時可選擇以下任何一種紅利處理方式:
一、現金領取;
二、累積生息:紅利保留在本公司以複利方式累積生息,紅利累積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公布。
若投保人在投保時沒有選定紅利處理方式,本公司按累積生息方式辦理。
本契約在效力中止期間不享有本公司紅利的分配。
免責條款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
二、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採取的刑事強制措施;
三、被保險人在契約成立或契約效力恢復之曰起二年內自殺,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險人酒後駕駛、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
六、戰爭、軍事衝突、暴亂或武裝叛亂;
七、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無論上述何種情形發生,導致被保險人身故,契約終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還契約的現金價值,但投保人對被保險人故意殺害或傷害造成被保險人身故的,本公司退還契約的現金價值,作為被保險人遺產處理 。
特色優勢
一是:即繳即領。首先,“美滿人生”開創了保險理財規劃全新的“即繳即領”模式,即客戶在交納首期保險金、保單生效的同時即可領取首年年金,這一方式改變了以往年金保險領取晚、領取期長的情況。也可以說,越早投保,領取時間越長。
二是:固定收益高。保單生效即可領取關愛年金,一直可以領取到74周歲,領取期限長達數十年;而到了75周歲時還可以領取一大筆 養老祝壽金,保障客戶高質量的晚年生活。
三是:返還頻次高。保單生效即可年年領錢,一張保單可以解決客戶人生旅途中的多種需求;而且“將每期返還金額與交費年限掛鈎”是“美滿人生”的另一特點,如五年期繳,可以領取基本保額5%的關愛年金。
四是:風險保障高。保障是基本保額乘以身故時交費年度數的1.1倍。“生命保障”是保險類理財產品特有的功能,一旦客戶在契約有效過程中發生不幸,此產品將會提供高額身故金,契約隨即終止,這也是其他儲蓄、 基金、證券產品所不具備的特徵。
五是:投保範圍廣。出生30天以上至6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的人均可投保“美滿人生”。對於年輕人來說,年輕時收入高,但退休後收入銳減,為安享晚年生活,年輕時需及早打算,購買這一產品可以為晚年生活預留一筆儲蓄金。而對於有一定學歷、穩定高收入的中老年人群,他們購買“美滿人生”既可作為自己的養老保障,也可以留作給子女的遺產;對於生活富足穩定的老年人,將每年的關愛年金用作給第三代的壓歲錢也是一種不錯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