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
解密時間
1995年
體積
長15英尺(約合4.5米),翼展69英尺(約合21米)
性能
最高時速288英里(約合每小時463公里),最大飛行高度超過4.5萬英尺(約合1.4萬米)
這種無人偵察機的“正式壽命”非常短暫並且令人失望,由於首次試飛3年後的一場墜機事故,研製計畫被迫取消。
介紹
“暗星”屬於一種全新概念的新型無人機,將主要用於實時偵察和監視。其研製計畫由美國國防部高級研究計畫局
(ARPA)和防務空中偵察辦公室(DARO)負責組織制定和論證,主承包商是洛克希德一馬丁公司和波音飛機公司。
1993 年5月,美國國防部公布了無人駕駛飛機(UAV)總體規劃。其中的一部分就是發展一種全面、綜合、有效的無人駕駛偵察機,使之成為空中平台,以滿足二十一世紀作戰的需要。這裡所說的空中平台,就是根據任務需要,裝備不同的可兼容的通用性設備,以執行不同的任務。這種無人駕駛偵察機要求生存力強,具有實時偵察和監視能力,探測覆蓋面積大;能對其它飛機(包括有人駕駛和無人駕駛飛機)及所屬設備提供的綜合數據進行比較,迅速完成多種數據的採集和傳輸;特別希望其探測系統能與作戰飛機有直接聯繫。為了達到這一目標,美國國防部防務空中偵察辦公室提出了一個系統發展途徑,著手組織研製專門的飛機、探測設備、通信和信息技術。
“暗星”隱身無人機的研製計畫,最初是在一個名為“845項目管理局”的撥款下,由美國國防部局統研究計畫局(ARP)負責制訂的,屬於原型武器發展項目。1994年6月20日,該計畫的論證工作完成,按照契約要求,“暗星”無人機的研製工作的主要任務為洛克希德和波音公司兩家主承包商所平分,各占50%。波音飛機公司負責機翼或自動控制系統(包括航空電子和探測設備)的研製和試驗。洛克希德公司的任務是設計製造機身和機載系統,完成全機總裝、綜合調試和系統試驗。此外,發動機由威廉斯公司與國外合作研製,西屋公司提供雷達、偵察/光學設備公司提供電光探測器等。“暗星”無人機預先提出每架樣機完成設計的經費為1000萬美元(1994財政年度美元值)。製造兩架原型機,並通過飛行試驗,契約經費是1.24億美元。
“ 暗星”的外形非常奇特,機翼碩大,機身扁平,採用了無尾式翼身融合體設計,有人稱它為飛翼和飛碟設計的混合體。機翼的平面形狀基本為矩形,前緣後掠角 4.5度,後緣後掠角只有0.5度。一台由威廉斯公司與外國合作研製的FJ44渦輪風扇式發動機裝於其中。機頭上方的圓洞為發動機進氣口,尾噴口位於後機身下部。採用了前三點式起落架,前輪很靠前,可向後收起;主起落架位於翼身連線處。可向里收入機身內。
採用這種奇特的外形設計,主要是考慮到隱身能力和飛行性能的兼顧,儘量減小飛機的雷達反射截面積,為了提高“暗星”的隱身性能,除了在外形上採取措施外,還採用了大量的先進材料和製造工藝,如 “暗星”的全複合材料、全膠接的大展弦比機翼,就是採用B-2隱身轟炸機和F-22先進戰鬥機的製造技術生產的;機體下部塗有黑色塗料也是從隱身考慮的,上部塗成白色是為了增加陽光輻射,減少吸熱,以免機載,包括探測設備和飛行控制系統等。
“暗星”無人駕駛偵台機裝備合成孔徑雷達(SAR)或電光探測器(EO),它在APQ-183多功能雷達的基礎上發展而來,這種多功能雷達曾用於已停止發展的美國海軍A-12攻擊機。電光探測器由位於伊利諾斯的偵察/光學設備公司研製生產。新型雷達和電光探測器除了要有大範圍的探測能力外,還要求具有通用性,可以在現場互換。其設計性能是,在續航8小時時,總監視覆蓋面積為 48000平方公里左右;在1米解析度時。搜尋速度為5480公里/小時;能顯示0.3米的目標點;單機可截獲目標600個。
主要飛行控制系統是霍尼韋爾公司生產的BG1232綜合飛行控制設備,HG1700慣性測量裝置。H-764全球定位和慣性導航系統。此外,還有通信設備和數據傳輸系統等。“暗星”無人機將具有自主起飛、自動巡航、脫離和著陸的能力。而且可在飛行中改變自己的飛行程式,以執行新的任務。
UFO關聯性
這種無人偵察機的官方服役時間非常短暫,僅在首飛之後的3年就出現了碰撞事件,並被列入服役取消計畫之中。但在2003年《每周航空》雜誌報導稱,與RQ-3“暗星”長航時無人偵察機十分相似的一種無人偵察飛機神秘出現在伊拉克境內,當時人們猜測這可能是美國政府再次啟動這種曾取消飛行的無人偵察機,並對它的軍事部署和行動進行保密。由於這種無人偵察機的外形非常特殊,在服役期中很少“露臉”,鑒於美軍的某些物殊秘密級軍事行動,人們可能會在空中看到該神秘飛行器的身影,很容易將它誤認為是來自外星球的U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