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實行的紡織品服裝貿易保護政策,主要不是為了達到經濟上的目的,而是出於政治上的考慮。這其中,既包含美國國內選舉政治拉選票的因素,也受到美國一些勢力冷戰思維、打壓不同意識形態國家的影響,同時,這也是美國在國際上樹立、鞏固領導者和裁判員地位、推行為所欲為的經貿“單邊主義”的表現,而對中國實施最為嚴苛的設限,則更蘊含了採取各種手段、從各方面遏制中國崛起的意圖。
據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公布的數據,2006年美國對進口中國、越南、烏克蘭等三個國家的部分紡織服裝產品實施數量限制。其中,對中國設限共涉及21種商品、34個類別;對越南設限共涉及25種商品、36個類別;對烏克蘭設限共涉及4種商品、4個類別。另外,美國已與菲律賓、香港及澳門等國家與地區簽署了相關協定,以扼阻透過第三地向美國非法轉運紡織品成衣。
一方面,美國對有些商品確定的2006年設限數量少於2005年的實際進口量,對正常的貿易發展造成阻礙。例如,對中國設限的7種商品、對越南設限的4種商品、對烏克蘭設限的1種商品均屬這種情況。其中,對中國設限的化纖制百葉窗及窗幔(666類)減少幅度高達96.34%,此外,對中國設限的棉及化纖制泳衣(359S/659S)、毛制男西裝(443類)、化纖制針織襯衫(638/9類)、針織布(222類)也分別減少了23%、17%、14%和12%;另一方面,美國對有些商品確定的設限數量太大,使得設限沒有任何實際意義。例如,美國對越南設限的棉製襪子(332類)、化纖制襪子(632類),2006年設限數量分別超過2005年實際進口量56倍、22倍,對烏克蘭設限的毛制女西裝(444類)超過17倍,此外,對越南設限的5種商品、對烏克蘭設限的1種商品,2006年設限數量也均超過2005年實際進口數量的2倍以上。
2007年美紡織品貿易保護可能在以下幾個方面出現新的動向:
(1) 繼續通過自由貿易協定、優惠關稅安排等手段鼓勵進口使用美國原料生產的紡織品,其中美韓自由貿易協定的進展特別值得關注;
(2)在多哈回合中爭取將紡織品從非農產品市場準入談判中單列出來進行部門磋商,以避免大幅降低美目前較高的紡織品進口關稅水平;
(3)通過調整原產地規則來限制某些紡織品(如窗簾)進口;
(4)實施越南紡織品進口監控計畫,研究對越紡織品快速啟動反傾銷的可能性(不能排除美國企圖在2008年後將對中國紡織品啟動反傾銷的可能)。
(5)人民幣匯率問題,人民幣升值將對我輸美產品的價格競爭力產生一定影響,升值的時機以及企業對升值的預期也可能會影響全年紡織品貿易的節奏;
(6)轉口問題,2006年部分設限品種從部分國家進口增長的幅度之大、速度之快,已經無法用正常的產業和貿易轉移解釋。對此,美國海關也加大了對非法轉口的打擊力度。近來,美國先後與香港、澳門、菲律賓、印尼簽署了海關合作協定,2007年將進一步加強核查。
美國紡織品服裝的主要貿易政策:
(一)進出口管理
1、進口管理
美國擁有一整套嚴格的保護其國內生產商利益的進口管理體制,其管理措施主要有:
(1)關稅保護:
美國自1989年起實行國際上統一的稅目,其中約17%為免稅稅目,其餘多數征從價稅,少數征從量稅或混合稅。從量稅主要適用於農產品,混合稅適用於工業品。
美國的關稅稅率分為三種:
A.普通稅率。即最惠國稅率,多數國家享受此稅率;
B.特別稅。適用於享受美國普惠制優惠的一些開發中國家和地區以及與美簽有自由貿易協定或安排的國家;
C.第三種稅適用於與美國沒有最惠國待遇安排的國家和地區,包括阿富汗、古巴、蒙古、高棉、越南、寮國和塞爾維亞。
例如出口到美國的玩具娃娃,最惠國待遇關稅為12%,非最惠國待遇關稅則高達70%,而來自享受普惠制國家以及美國以色列自由貿易區和其它雙協定安排國家的同類產品可享受免稅待遇。
(2)關稅配額:
為控制進口數量,保護國內生產商利益,對部分農產品實行關稅配額。在一定數量內,進口享受免稅或低關稅、而對超出配額數量的進口商品適用高關稅。
適用產品主要有:不含糖、不含甜味劑的1%-6%脂肪牛奶及奶油;密封容器盛裝的油、鮪魚;包括高梁在內的金雀花類植物;部分橄欖。農業部長每年對關稅配額水平進行調整並公布於眾。
(3)絕對配額:
美對一些較敏感行業的產品實行絕對配額管理,即每年均規定了允許進口的數量,不得超量。主要適用於一些農產品和來自一些國家的紡織品。
(4)自動限量協定:
美國利用其實力地位,與其貿易夥伴談判要貿易夥伴自動限制其某商品對美的出口,並與美簽署協定,從而達到限制進口,保護國內生產商利益的目的。
(5)進口許可證及準許證:
美國對以下產品實行進口許可證及準許證制度:乳酪、牛奶、黃油、奶油、活畜、家禽、雞蛋、哺乳動物及其製品、生物製品、武器、彈藥、天然氣、魚、野生動物、植物及植物製品、放射性物質及核設備等。
(6)有秩序銷售協定:
美1974年貿易法第406款規定,如果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認定,來自某非市場經濟國家產品的大量進口對美市場造成擾亂,總統就有權採取補救措施,即以貿易報復相威脅,迫使出口國與美簽訂所謂有“秩序銷售協定”,控制出口數量。
(7)反傾銷:
迄今為止,美國共對我發起了60多起反傾銷調查,除少數勝訴外,多數產品均被征高額反傾銷稅,不得不退出美國市場。
(8)反補貼:
美國利用對進口產品發起反補貼調查並徵收反補貼稅的方法來避免不公平競爭對其國內造成損害。反補貼在一次案件審理中被判為不適用於非市場經濟國家,因此也不適用於我國,原因是在非市場經濟國家難以測算出是否補貼和補貼的幅度。
(9)技術性強制管理措施:
美國對進口產品在安全、衛生方面有嚴格的進口檢驗及認證制度,所有進口產品都必須滿足其規定的標準。
(10)行政命令:
有時,美國總統根據其貿易法的授權,有權發布行政命令,對來自某國的某種產品實施禁令。1994年,美國曾以行政命令方式禁止進口中國的民用槍枝彈藥。
2、出口管理
美國政府對出口實行兩種管理,一是對出口採取鼓勵和支持措施,二是從安全利益出發,對高技術產品實施嚴格的出口管制。
支持出口的措施有:為出口商提供政府優惠信貸;為美出口商在海外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提供資助等等。在出口管制項下,美出口商必須事先就某項技術或產品的出口提出申請,經商務部、國務院和國防部審查批准,方能出口。
美國從1996年7月1日施行新的服裝原產地規則,規則針對那些產品生產過程或產品所含成份發生或來自一國以上的產品,主要目的是防止一些供貨商將一件產品的生產分布在不同國家(地區)以繞過配額限制。
(二)美國緝查紡織品違規轉運規定
美國海關有法律依據打擊違規轉運。美國是世界貿易組織的會員國,依據世界貿易組織的紡織品及成衣協定(ATC)第五條款來防止違規轉運。輸入美國的紡織品,必須提供海關申報、發票、產品描述、原產地及價格資料等。美國海關利用申報的資料,了解工廠中的製造過程與檔案上的內容是否相符。海關會詳閱整個工廠的相關紀錄,審查貨物的紀錄和進入美國的貨品是否相符。海關也會檢查生產製造工廠,調查它的設備、工人數、何類技工、生產機器、存貨等,所有的相關信息都有助於判斷這家工廠是否涉及違規轉運。
美國紡織品及成衣進口商協會(UNITED STATES ASSOCIATION OF IMPORTERS OF TEXTILES AND APPAREL, USA-ITA)執行主任Ms. Laura E. Jones這樣解釋:該協會一直推動美國政府取消非涉及配額產品方面的簽證。中國大部分的公司都是守法的,但是重點在於必須保持完整的檔案資料,資料不完整,進口商就無法于海關提貨,出口商亦無法收到貨款。
美國海關並不是設立配額的單位,如何落實執行雙邊協定以及配額制度和重要,雖然有來自印度和巴基斯坦的紡織品非法轉運,但是從海關角度來看,來自中國大陸也不少。
紡織品貨物產自中國,但是轉運至其它國家,用其它國家的標示再輸往美國以掩飾真正的原產地非常危險。一般來說,有兩種方法,其中一種是貨物實際進到第三國再輸至美國,第二種則直接在檔案上做手腳,貨物無需實際進到第三國。由於這兩種方法,很難察覺是哪一種方式將紡品送進美國。問題是過度製造之生產廠商,冒用了其它國家的配額。有的廠商查驗出口數據和美國海關的進口數據不同,發現有人使用了他們的配額,要求這種情況應該徹查並制止。
例如,2005年在洛杉磯港口查到一批中國紡織品,它們的標示是中國家具,但是實際查驗時卻發現卻是成衣,當然也沒有利用到任何配額。美國海關希望善用人力資源並與國外相關機構合作建立互動關係。如果在盡善盡美的世界中,就不需擔心貨品違規轉運,要海關去監管攔截,實際上違規貨品應該在出口時就被阻止了。
近年來,美國海關發現違規轉運情況猖獗,已加強查緝,海關有時並會接到密報,檢舉某一公司申報之貨品與實情不符有違規轉運情事,海關非常歡迎此類檢舉。
美國國會授予海關許可權,可以公布違規轉運或使用偽造簽證的廠商。美海關也有許可權發出處罰的通知。
目前已有許多國家在配合落實這項法令,這是為了特別加強防範違規轉運的工作。香港就針對違規轉運的工廠進行懲罰並判刑,依據香港法律一但判刑成立,就會成為公告對象,一旦成為公開紀錄,美國海關就會獲得相關信息,便將這些名單公布在海關行政名單上。
1996年美國改變的新法令使原產地認證變得更為複雜。規定中較明確者,即成衣的整個製程均在一地完成,該地就是原產地;紗或人造纖維,以紡紗地或抽絲地為原產地;布類產品,則以織造地為原產地。例如一件毛衣如果前片是織片成型的,後片不是,那就不是織片成型毛衣;如果把袖子算入,袖子也是織片成型的,超過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就是織片成型衣物。如果不是織片成型的衣物,就以縫合地判斷原產地。
例如,如果T恤肩膀的縫製是在A國,可是側邊和袖子在B國,海關認為它的製程在兩地同樣重要,既然B國從事最後製程,則B國就會被判定為原產地;又如:夾克的外邊和襯裡是最重要的,無論扣子或袖口或領子是在何處縫製,如夾克只是外衣,無襯裡時,海關便會以肩口側線或袖口來判定原產地。如果有外衣和襯裡,則完全採用另外一套規定;褲子則製造的過程比較簡單,無論束腰、扣子,主要是依前片和腿部是何處縫合的,有時候即使是縫製是A國,B國加扣子,則仍以A國為原產地。海關較關切者是拉鏈是在何處縫製,如果前片和左右的部分是在該處縫合,就會被判定為原產地。如果拉鏈是在一地製造的,而口袋在另一地製造,則左右的車線也會影響原產地。如果褲子有襯裡,褲子外部和襯裡是在何處製造,就會影響原產地。
商標也非常重要,如果標示不清就會影響通關,嚴重時會遭到拒絕。第一是正確分類,第二是標示原產地和成分的問題,標示如果不清並不會影響貨品,但會影響通關。
紡織品的成份必須明確標示,這是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之要求。標示必須顯著,但並不一定要永久保存,也不一定非要牢固縫製,任何超過外衣重量百分之五的成分必須標示,如果低於百分之五的重量,就不一定須標示。但有明確特性則必須標示。
配額,如果類別錯誤就無法辦理,必須有正確類別,或取得美海關認為正確的類別。類別認定必須以美國的分類為標準,不論哪個單位如何分類,美國的分類才有效。很多大類中有上衣、外套、內衣及各種運動衣,分類時較易發生困擾,較易混淆的分類是游泳衣的短褲及外出短褲。大部分情況下海關會看物理的成分。
美國海關非常重視價格和分類,美國的進口商希望價格和分類的檔案是正確的,另外一點就是貨品是否受到配額的限制。分類、數量及原產地,本身都有特定規定,如果信息混淆不清便會造成貨物通關之困難。
美國海關有權決定扣留哪些貨品,不須要特別授權。當海關扣留了一批貨是因為原產地的問題,海關並不會說明是因為轉運的問題,他們僅稱依據所有進口商提供的資料,無法確定原產地是何處。如果檔案發現一個轉運的字樣,海關會很緊張,他們認為轉運一定是非法的。美國海關有權扣留嫌疑貨品,會要求提供檔案,有時候必須是工廠檔案,海關還將審視檔案來證明確有生產,通常海關將於五天內決定是否扣留貨品。
當然,約百分之五十扣留的貨品之後都獲準通關。未必須提出證明資料,除了資料外,必須把它整理組織,要有邏輯,並依據時序。
最嚴重的犯罪型態就是詐欺,表示主動且蓄意犯罪。在談到罰則時,違規轉運的最重刑罰是本項貨品的國內價格,國內價與進口價不同,國內價是美國市場之零售價格,約為進口價格的二至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