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憲法之父

美國憲法之父

憲法時期(1786—1788) 總統時期:第一屆(1809—1813) 總統時期:第二屆(1813—1817)

美國憲法之父

作 者: (美)威爾斯
I S B N: 7533644522
開 本: 16開
封面形式: 平裝
出 版 社: 安徽教育

出版日期: 2006-1-1

內容簡介

美國憲法之父美國憲法之父

詹姆士·麥迪遜(1751—1836年),美國第四任總統。他曾與漢彌爾頓等人合著了《聯邦黨人文集》,亦被一些人視為“美國憲法之父”。本書敘述了麥迪遜政治生涯中的重要事件,並闡述了麥迪遜的性格對其政治生涯的影響,是國內讀者了解這位美國憲法之父的優秀讀物。

目錄

叢書序
前言:一個問題
Ⅰ 前總統時期(1751—1809)
1 憲法之前(1751—1785)
2 憲法時期(1786—1788)
3 三屆政府
Ⅱ 總統時期:第一屆(1809—1813)
4 政略和人事(1809)
5 國內事務:政黨(1809—1818)
6 國外事務:兩次受騙(1809—1810)
7 誘發戰爭(1811—1812)
8 占領加拿大(1812)
9 護衛航和一個新的開始(1812)
Ⅲ 總統時期:第二屆(1813—1817)
10 和平提議和專業主義(1813—18147)
11 華盛頓和巴爾的摩(1814)
12 設法退出戰爭(1814—1815)
13 任期的評估
跋:遺產
大事記
參考書目

作者簡介

詹姆斯·麥迪遜被稱為美國憲法之父。他是維吉尼亞人,生於1751年,比同州人喬治·華盛頓小19歲,比派屈克·亨利小15歲,比托馬斯·傑斐遜小8歲。他在學校中是一名愛國主義分子,接受了當時流行的革命思想。特別是他在1776年左右認識了傑斐遜,逐步建立了深厚的友誼,成了歷史上罕見的一對政治合作者,達半個世紀之久。因此,麥迪遜的思想離不開當時的革命思想和傑斐遜思想。他本人很難說有什麼思想方面的建樹,他的了不起在於他是一名偉大的務實主義者,他集各派美國思想,調和各種利益,對美國憲法的制訂作出了傑出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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