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旁戰事

成化年間,邱濬上大學士李賢之《兩廣用兵事宜》,總結兩廣徵瑤的教訓,提出“瑤之在廣東者逐之,在廣西者困之”之策。 明萬曆四年,殷正茂、凌雲翼大征羅旁,分兵十路,亦是以《兩廣用兵事宜》為藍本。 明萬曆五年(公元1577年)羅旁戰事後,將瀧水縣升格為直隸州,取“羅旁已平定”之意定名為羅定。

明朝時因為不堪忍受壓迫和民族歧視的雙重虐待且飢不得食,廣東、廣西、湖廣的瑤族人民,曾經先後進行過平而復起斷續不息百多年的反抗鬥爭。 明朝統治者對少數民族以鎮壓為主,激起各民族的強烈反抗。其中反抗最烈、規模最大的要數肇慶府瀧水縣,和廣西潯州大藤峽(含今金秀縣)的瑤民。《明史》說其猛烈程度達到“震駭朝省”、“廣東十府被殘破者六”、“兩廣守臣皆待罪”的地步。
明嘉靖年間,兩廣各地瑤亂不斷,此起彼伏,官兵奔走撲救、疲於奔命,用盡辦法,甚至使用了愚蠢的做法,如嘉靖四年,指揮李松及德慶州判陳琚,藉口要在羅旁、大曆等地新設墟市,讓民瑤貿易,並親自前往主持開墟儀式,密謀在酒宴上用毒藥殺害當地瑤首,因為事前被洩密,李松、陳琚反被瑤人所殺,此後羅旁瑤人勢更盛。
嘉靖十年,陽春、新興、德慶又暴發大規模瑤人動亂,十二年,提督侍郎郭陶諧惠潮守備張祐等調兵六萬三千多,分兵三路,並攻破瑤寨135個。此西山平瑤之役曾被寫成“平蠻記”載入《廣東通志》,民國《羅定志》亦有記,這樣的局部征剿僅能維持當地短時的平靜。
嘉靖末,以瀧水羅旁為中心的瑤人勢力極盛,明政權將防瑤重點從廣西轉向廣東,兩廣總督府從廣西梧州遷移至廣東肇慶。
羅旁在今鬱南縣境,連線東山(羅定境)、西山(信宜境),瀧水後山(雲開山脈),延袤七百里,東接新興、南接陽春,西抵鬱林(今廣西玉林)、岑溪(廣西境),北盡長江(西江以北包括嶺北湖南各地),萬山聯絡,瑤僮居其中,數百年來,雖多次剿平又旋即撲起,猖獗而故,又多集四方亡命,助其凶虐,謂之浪賊,四出寇掠。瑤諺曰:“官有萬兵,我有萬山,兵來我去,兵去我來。”瑤人與官兵周旋,戰線愈來愈長,戰況愈來愈激烈,民族矛盾已難彌合,終於暴發了明代南中國最大的一次瑤漢衝突。
明政權大征羅旁的計畫,在萬曆二年,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兩廣總督殷正茂已經釐訂,三年,殷內調南京戶部尚書改由凌雲翼替代。凌徵用兩廣軍隊二十萬,有土兵、有客兵(淅兵),而以俍兵居多,軍隊分為十哨,實行鐵壁合圍。
據陳璘之“羅旁善後功跡碑”記載,十哨分別為羅旁哨、瀧水哨、岑溪哨、陽春哨、新興哨、德慶哨、伏峒哨、南鄉哨、信宜哨、茂名哨。從東南西北中各個方向向瑤人發起總攻,廣東總兵張元勲、廣西總兵李錫居中指揮,另在德慶沿江一線設防,防止瑤人北渡,又在廣西屯重兵,防止瑤人西奔。經過一輪周密籌劃和部署,於萬曆四年,冬天正式舉兵,歷時四個多月的征戰,總督凌雲翼將大征羅旁,先下令雕剿。璘所破凡九十巢。已,分十道大征。璘從信宜入,會諸軍,覆滅之<<明史.陳璘傳>>。於萬曆五年春,徹底平息了瀧水羅旁之瑤亂,此役總計攻陷瑤寨據點564個,俘斬招降42800人。克巢五百六十,俘斬招降四萬二千八百餘人,鄰境瑤僮皆懼<<明史.凌雲翼傳>>。
羅旁戰爭基本上終結了自宋至明近六百年的瑤亂,以後雖有少數騷亂,但已不足為患。
成化年間,邱濬上大學士李賢之《兩廣用兵事宜》,總結兩廣徵瑤的教訓,提出“瑤之在廣東者逐之,在廣西者困之”之策。所謂逐之之策,乃後來大征羅旁時使用之驅趕法。廣東十府,有瑤亂者為六個府,地方相去一二百里或者六七百里,或遠至千里,瑤人活動周旋有餘地,常與官兵展開捉迷藏式游擊戰,“兵來我去、兵去我來”,因此一路逐之,必不成功,只有實行鐵壁合圍,拉網式驅趕。所謂困之之策主要針對廣西大瑤山瑤人,曾用兵數萬,四面分守,據其要害,截其出路,使瑤人不能出來劫掠,又不能聯絡。其實,“逐”與“困”兩策曾多次使用,效果亦不明顯。韓雍曾動用兩江土兵十六萬,五路並進,六次征剿,但瑤人為求生存,遂竄犯廣東。後立“秋調法”,亦是“困”之政策而已,都是治標不治本之辦法。
明萬曆四年,殷正茂、凌雲翼大征羅旁,分兵十路,亦是以《兩廣用兵事宜》為藍本。瑤人並無精良武器,亦無嚴密組織,所依賴者,為崇山峻岭與運動游擊戰法。而此役為什麼能夠成功?主要在於明政權在大征羅旁後實施了一系列新政。
羅旁平定後,將瀧水縣升格為直隸州,直隸於廣東布政使司,與府同級,這是廣東歷史上第一次設立直隸州。
明萬曆五年(公元1577年)羅旁戰事後,將瀧水縣升格為直隸州,取“羅旁已平定”之意定名為羅定。又析東山地置東安縣,析西山地置西寧縣,將信宜之定康、信豐、感化、從善、鎮南5個都(今白石、大成、錢排、合水、新寶,平塘、思賀、貴子、旺沙、硃砂、安莪、洪冠、茶山、懷鄉等鎮)池洞部分、高州之馬貴、古丁、深鎮及羅定之扶合、加益、棼濱、新樂一帶,劃給新設的西寧縣。羅定直隸州的建立,化瑤效果十分明顯。經歷了大規模的瑤亂之後,設縣分治,使同化之瑤民,與漢民相雜,施之以教化,使之變為齊民,正好應了羅定州“四維彰顯,和諧安定”之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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