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理預備費

總理預備費

總理預備費在中央決算中有一個正式的名字,叫“中央預備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的規定,這筆錢的金額相對並不多,只占到中央預算的 1.1%至3%。按照財政部在《預算法手冊》中的解釋,這筆錢應該主要花在一些必須解決的臨時性繼續開支上。 比如1995年(《預算法》實施的第一年),總理預備費為21億元,(占到中央預算1424億元的1.47%)。近20年後,2014年這筆錢達到500億元,約占中央預算的2.22%。 2017年3月9日,李克強總理在參加全國人代會陝西代表團的審議時表示,誰能提出治理霧霾良策,他願拿出總理預備費給予重獎。

資金數額

總理預備費 總理預備費

《預算法》規定,中央預備費按照中央全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額的1%至3%設定。這筆錢具體有多少?根據每年中央財政收入和預算支出的不同,從幾億到幾百億不等。

以1983年為例,當時《預算法》尚未出台,中央預備費應占預算多少比例並無明文規定,當年的中央預備費只有5億元。為此,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在審查當年國家決算時指出,這一比例偏小,“從長遠考慮,為了把國家預算建立在更加穩固可靠的基礎上,今後國家總預備費應逐步有較多的增加。”之後,中央預備費金額逐步增多。

2017年3月5日,財政部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查《關於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7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其中提到了中央預備費為500億元,占2017年中央本級支出的1.69%。

使用方式

這筆錢的總金額已經列在當年的預算當中,並且也在全國人大會議上通過了,至於具體的開支項目,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即可,所以靈活性相當大。

2017年3月9日,李克強總理在參加全國人代會陝西代表團的審議時表示,如果有科研團隊能把霧霾的形成機理和危害真正研究透,提出更有效的應對良策,“我們願意拿出總理預備費給予重獎!這是民生的當務之急,我們會不惜財力,一定要把這件事研究透。”

主要用途

按照財政部在《預算法手冊》中的解釋,這筆錢應該主要花在一些必須解決的臨時性繼續開支上。

當然,預備費並非全部應急救災資金的來源,《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對自然災害救助資金準備有著更詳細的規定: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與自然災害救助需求相適應的資金、物資保障機制,將自然災害救助資金和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中央財政每年綜合考慮有關部門災情預測和上年度實際支出等因素,合理安排中央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專項用於幫助解決遭受特別重大、重大自然災害地區受災民眾的基本生活困難。

中央和地方政府還應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自然災害生活救助成本及地方救災資金安排等因素適時調整自然災害救助政策和相關補助標準。

在救災預算資金不足時,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則通過預備費保障受災民眾生活救助需要。

除此之外,自然災害頻發的地方政府也出台了相關規定。

《雲南省救災資金管理辦法》在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救災資金列入財政預算,以州(市)、縣(市、區)為主籌集救災資金的同時表示,遭受嚴重自然災害時,根據災情及損失情況,省級給予適當補助,遭受特大自然災害時,爭取國家資金支持。

除各級財政預算安排的資金之外,《雲南省救災資金管理辦法》第六條列明的救災資金的來源還包括:中央財政及各部門的補助資金;列入災後恢復重建資金計畫的其他資金;各級民政部門和財政部門接收的捐贈資金;救災資金專戶的利息收入;其他救災資金。

在資金的使用上,雲南省財政廳在下達抗震救災補助資金時同時要求災區財政部門嚴格按照《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救災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雲政辦發〔2007〕196號)有關規定執行,精打細算、節約使用,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的原則,結合市、縣安排的資金統籌考慮,及時將補助資金下達災區,不得截留、挪用,不得用於無災地區和與災害無關的項目。盡全力恢復災區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妥善安置好災民基本生活,確保救災資金按規定用途使用。

歷年用途

1991年,時任國務院總理李鵬從總理預備費中撥付60萬元作為“中國經濟形勢分析與預測”課題組的課題費,為中央巨觀經濟決策提供了科學的參考依據。隨後《1992年:中國經濟形勢分析與預測》公開出版發行,從此中國有了藍皮書系列,並逐漸成為一個帶有官方色彩的圖書品牌。

1993年,時任國務院總理李鵬批准使用300萬美元的預備費支持一項網際網路工程的啟動,有關部委專門成立了吉通公司來負責這項工程。後來它成為了中國網通的一部分。

1993年從烏克蘭以1750萬美元低價購入的“雪龍號”科考船,動用的是時任總理的一筆“私房錢”,即總理預備費。

1995年,國家用總理預備費專項撥款600萬元資助血吸蟲病疫苗研究。

2005年,中央財政從預算總預備費中安排20億元,設立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基金。

公開報導顯示,全國至少有五個貧困縣,比如甘肅省會寧縣就得到總理預備費的直接援助。在三峽庫區的鏈子岩村,曾接收到4600萬元的總理預備費,用以治理當地的地質災害。廣東省河源市在三年時間裡,至少獲得1.2億元的總理預備費,用來建成廣東省最大的檸檬基地。

據《中國青年報》統計,1994年至2001年,中央從預備費中撥款11多億元用於對貧困學生的資助。國家獎學金的最初設立也動用了這筆“私房錢”。1997年,時任國務院副總理的李嵐清得到1.5億元經費用於改造全國高校院內的“筒子樓”。一批老藝術家,如指揮家鄭小瑛的獎勵補助,也來自總理預備費。甚至在1996年,重慶直轄市成立時,都獲得了預備費一億元的支持。

財政部公布的2003年中央決算檔案顯示,當年接近84億元的預備費中,有6.16億元用於“公檢法司支出”,占到超過十分之一的份額。隨著中央財政收入的年年遞增,預備費近年來的使用項目也更豐富,除去自然災害與緊急公共事件上的支出,農業建設與科教文衛領域,都成為這筆“私房錢”的重點支持對象。

財政部公布的一系列決算檔案顯示:1995年總理預備費有一半用於防汛救災;2003年花掉的預備費甚至要比2006年多接近一倍,原因是當年非典爆發,中央支出了22.12億元用來支持衛生醫療項目;2008年的預備費從2007年的150億元上升到350億元,這一年四川發生大地震,北京召開奧運會;2011年,青海玉樹地震災後重建從預備費中獲得了47.81億元的撥款。 2013年,四川蘆山地震災後重建資金有89.83億元來自中央預備費。2014年,中央預備費中又拿出99.2億元用於雲南魯甸地震災後重建。

在2008年一系列自然災害面前,中央預備費的撥付達到總預算的2.65%,僅在汶川特大地震中的預備費撥付就達到349.94億元,幾乎用盡了當年的中央預備費。

2011年,青海玉樹地震災後重建有47.81億元來自中央預備費。

2013年,四川蘆山地震災後重建資金有89.83億元來自中央預備費。

2014年,中央預備費中又拿出99.2億元用於雲南魯甸地震災後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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