縉雲縣人口與計生局

2、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縣人口規劃,制訂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負責計畫生育統計工作,並對數據進行分析研究。 6、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流動基金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職責;負責縣際間及縣內跨鄉鎮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的協調工作。 11、指導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社會團體工作。

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計畫生育工作方針、政策、法規,綜合協調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加強區域人口發展規劃研究,指導、檢查、督促、協調有關部門推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
2、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縣人口規劃,制訂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負責計畫生育統計工作,並對數據進行分析研究。
3、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與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向縣政府提出意見與建議。
4、負責違法生育重要案件的查處工作。
5、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檢查、指導計畫生育指導站和服務站的工作,編制計畫生育避孕藥具計畫,指導監督避孕藥具的供應和管理,與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
6、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流動基金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職責;負責縣際間及縣內跨鄉鎮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的協調工作。
7、組織人口與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工作。
8、負責計畫生育幹部隊伍建設工作;組織計畫生育專業人員的業務培訓。
9、檢查、指導全縣計畫生育經費管理和使用,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基本建設投資和資產的管理。
10、檢查指導各單位計畫生育工作,掌握全縣計畫生育情況,總結推廣經驗。
11、指導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社會團體工作。
12、承辦縣政府和上級人口和計生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負責綜合全縣計畫生育工作情況;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公文處理、政務信息、綜合協調、秘書、檔案、保密、保衛及行政後勤服務和接待工作;負責局屬人事管理工作和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協助局領導對全縣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負責縣級計畫生育經費的預、決算和劃撥核算工作;指導、檢查全縣計畫生育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擬定計畫生育藥具計畫和經費計畫;負責局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計畫科

編制和組織實施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開展技術創新工作及創新服務體系建設;參與科技創新優惠政策制訂工作;負責管理科技“三項經費”、創新資金,提出年度科研、星火、推廣、軟科學等科技計畫項目,參與重大項目的招投標;承擔高新技術項目、產品、企業及特色產業培育及認定的具體事務;負責上級科技項目和國家創新基金、省創新資金等項目的申報推薦;承擔科技資源統計監測;提出全縣科技合作的意見,組織開展科技對外合作與交流。

政策法規科

負責研究、草擬有關貫徹計畫生育法律法規的實施意見;協同有關部門制訂有利於計畫生育工作的社會經濟措施;指導基層依法行政,查處計畫生育違法案件;負責民眾來信來訪、行政複議;負責病殘兒童審批和特殊情況審批工作;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編制調整全縣人口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對各單位人口計畫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搞好人口計畫管理;負責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進行計畫生育調查,指導各單位實行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負責全縣計畫生育信息管理系統的建設。

宣傳技術科

工作職責:負責擬定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規劃,開展全民性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負責計畫生育幹部培訓,組織對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進行綜合性、前瞻性研究;負責綜合協調計畫生育的優質服務,指導計畫生育村自管理和基礎建設;負責計畫生育新技術的引進與推廣,開展生殖健康、優生優育工作。

計畫生育協會

發動會員在控制人口增長、提高人口質量、實行計畫生育中起帶頭作用;向民眾宣傳人口理論,宣傳國家計畫生育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傳播計畫生育和生殖健康等科學知識;協調社會力量,向民眾提供生產、生活、生育服務,發展人口福利事業,幫助民眾解決實行計畫生育的實際困難和後顧之憂;履行民主參與和民主監督職能,反映民眾的意願與要求。

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公室

主管縣內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負責檢查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和鄉鎮對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的落實;對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進行業務指導,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統計、考核工作;依法稽查流動人口計畫外生育案件。

單位地址

縉雲縣黃龍路38號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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