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避難權

緊急避難權是指根據國際習慣,軍艦如在海上遇到颱風、大霧、海流等自然界不可抗拒力的威脅,無法繼續航行;發生破損、重大事故而航行困難;缺乏燃料、食品、以及出現危重傷病員無法醫治和發生其他緊急情況,可以在沒有得到有關國家允許的情況下,進入港口避難的權利。

緊急避難是一種迫不得已的臨時措施。軍艦在行使緊急避難權時,應尊重港口所屬國關於港灣的各種規章制度和該國的風俗習慣,不得有損害該國和平、安全和良好秩序的任何行為,並應依照有關規定支付因得到救助(如停靠、加油、加冰、引水等)應付的各種費用。避難理由一旦消失,軍艦應立即離開避難的港灣。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