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形上學原理:權利的科學

法的形上學原理:權利的科學

《法的形上學原理:權利的科學》是1991年商務印書館出版的圖書。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康德法學理論的主要著作是1797年出版的《道德形上學》上冊《法的形上學原理》。康德在此書中闡述了他的法學思想。他的法學思想的淵源,主要來自羅馬法和法國啟蒙思想家,特別是盧梭和孟德斯鳩。康德的法學理論有鮮明的代表性,代表了傳統的西方法學中的一些重要觀點。

西方的法學,自柏拉圖起到康德乃至今天,若用粗線條來描述其主流的話,可以說就是從人出發,從人性出發,探討公民的自由和權利,從而論述法律的實質、作用以及其他屬性。康德也是沿著這根軸線來展開他的法學思想的。

本書是康德的一部主要法學理論著作,是《道德形上學》的上冊,作為一個有名的哲學家,康德的法學思想也突出了他的人情味,人的問題對於康德是一個重要問題。他認為只有人才有自由意志和與生俱來的天賦權利:自由。但人為了自身的自由,就必須首先尊重他人的自由,因為他認為,法律就是依照這一最高原則,由立法機關制定出一整套明文規定,其最終目的是維護公民,也就是人的自由以及由此派生的一切權利。當然他的思想,有著明顯的局限性,所以本書供借鑑參考,並需批判分析。

目錄

序言

道德形上學總導言

權利科學

權利科學導言

一般的定義與分類

一、什麼是權利科學?

二、什麼是權利?

三、權利的普遍原則

四、權利是與資格相結合的或者與強制的權威相結合的

五、嚴格的權利也可以表示為這樣一種可能性:根據普遍法則,普遍的相互的強制,能夠與所有人的自由相協調

六、對那不確定的權利的補充說明

(一)衡平法

(二)緊急避難權

權利科學的分類

一、權利的義務(法律的義務)的一般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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