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網婚是基於網際網路上的網路虛擬婚姻,網婚也可以理解為網路婚禮。
起源
網婚發源地是天涯社區的天涯婚禮堂,同時也是最有影響、最權威的網婚站點,擁有其獨特的網婚文化。
場所
以網際網路為平台,通過聊天室、虛擬社區、BBS、網路遊戲,專門的網婚網站等。
形式
網婚有兩種形式--虛擬婚姻虛擬婚禮和現實婚姻虛擬婚禮。
所謂虛擬婚姻,是指在虛擬的網路上進行結婚登記、並領取虛擬結婚證所締結的婚姻關係。虛擬婚禮則是以網路為場所舉行的婚禮,可以通過在虛擬社區、BBS中發帖回帖的形式進行,或者在聊天室里發言的形式,還有在網路遊戲中角色扮演,以及通過語音和視頻的形式進行。
虛擬婚姻虛擬婚禮,是指雙方通過網際網路相識、相知、相愛,並相約締結虛擬婚姻、舉行網路婚禮的行為。如果雙方感情進展順利,將來就有可能在現實中締結婚姻。
現實婚姻虛擬婚禮,則是指雙方在現實中已經存在婚姻關係,卻因為種種原因不能在現實中舉行婚禮,於是選擇網路;或者現實中已經進行過婚禮,又想嘗試一下新的婚禮形式,等等。
心態
1、雙方將網婚作為現實婚姻的過渡,這最理想的狀態。雙方在虛擬的空間中體驗婚後生活,為將來走向現實婚姻打好感情基礎,有很多網婚的成功案例,都是以這種心態面對網婚的。
2、雙方由於種種原因導致現實中無法走到一起,於是尋求網路上的心靈慰藉。比如同性戀,比如一方已經離開人世,再比如由於家庭、經濟、空間等因素的阻礙,使兩人無法達成心愿。
3、一種比普通朋友更加密切的友誼。雙方都把對方當作一個關係密切的朋友,或者說是知己,網上是婚姻關係,實質上是朋友關係。這種婚姻是不提倡的。
4、由於年少無知或者受好奇心的驅使,抱著遊戲的心態,這種心態是應該反對的,對於家庭幸福和個人成長都是有害的。這裡面就包括單身者網婚和非單身著網婚:對於單身網婚者,當作愛情體驗也無不可,如果事後能正確對待,也不會有什麼太大的影響;對於非單身網婚者,則會對其自身和他人的婚姻、家庭、交友等產生非常不利的影響,嚴重者將會導致婚姻破裂,害人害己。對於這種心態,是要堅決抵制的。
規則
根據網路的特點而制定的網婚管理規範,意在規範網婚環境,儘量避免因不正當網婚對當事人現實生活中的婚姻、家庭、人際等方面所造成的不良影響。第一部最系統、最完善的網路婚姻法是天涯婚禮堂斑竹集數年經驗集體創作,並不斷修訂、完善的《天涯婚姻法》,被搜狐等無數社區、網站轉載,其中部分段落被收錄進多部學者著作和網路文學著作之中。
場所
虛擬社區:普遍擁有網路婚姻法,或者類似的管理規定,有專門的斑竹負責審查及婚姻批辦,絕大部分都是免費提供服務。
代表:天涯社區-天涯婚禮堂:設立於2001年4月10日,是網際網路上第一個提出網婚概念、第一個為新人開闢虛擬婚禮專用場所、並頒行了網路史上第一部最系統、最完善的網路婚姻法的BBS版塊,婚禮堂已為一千多對新人頒發了網路結婚證,舉行過數百場網路婚禮,更有無數新人走出婚禮堂後,攜手踏上了現實中的紅地毯。特色:網婚發源地,人氣高,允許同性網婚,管理嚴謹、規範、權威,從網婚走入真實婚姻的比例高。2006年3月17日,舉行了網路史上最豪華的網路集體婚禮,被多家媒體報導。
搜狐社區-社區禮堂:設立於2004年4月,照搬天涯婚禮堂的模式,無特色。2005年10月25日,“西瓜超人123”和“明天偶爾”在搜狐網上社區舉行了盛大的同性網路婚禮,受到媒體關注。
網婚網站:大多以盈利為目的,但偏重於娛樂性和商業性,對於婚姻是否有感情、是否重婚方面的管理並不重視。普遍都有相關的網婚程式,可以舉行婚禮、布置新房、構制家具等,界面美觀,但大部分都是收費的。
代表:第九城市、愛情公寓、等等。
網路遊戲:都在遊戲中開闢了專門的結婚場景,有些還有婚姻相關的道具。玩家可操縱遊戲中的角色自由活動,依照遊戲中限定的程式或者玩家自行決定的程式來舉行婚禮,由於是2D或3D的場景,所以真實感比較強,但遊戲規則中往往忽視了婚姻規則的制定。網路遊戲大部分是收費的。
代表:天驕II、大話西遊、等等。
作者:拉卓神父〔天涯婚禮堂斑竹,《天涯婚姻法》的起草者和編寫者之一,主持網婚版塊四年,長於網婚主持〕
危害
網婚是對自己配偶的不尊重。網戀也是戀愛,戀愛需要的是忠誠,對於已經結婚的人來說,已經沒有資格與自己配偶以外的異性談情說愛。網戀、網婚雖然是虛擬的,但這種行為對婚姻的另一方來說,仍然是一種傷害。
網婚其實挺危險。起初,網戀的雙方也許並不當真,婚戀行為也只限於精神層面上,但實際上,這是婚姻危機的一種警示,感情出軌也許就是婚變的前兆。有人認為,網戀、網婚只是和異性在精神上的一種交流溝通,並不影響婚姻的穩定性,但我認為,網戀、網婚遲早會影響到現實中的婚姻。因為行動是思想的反映,一個人在思想上如果長期陷入這種網戀狀態,行動的出軌是必然的,只是早晚的事。每個已經結婚的人都應該明白,婚姻實際上就是一種責任,夫妻雙方有互相扶助的義務,更應該彼此忠誠,這是美好婚姻的基礎,也是美好婚姻的前提。婚姻的實質是平淡的,但因為有了牽手的承諾,婚姻其實也是充滿激情的。
法律問題
用法律為網婚把關
吉林大學法律基礎部教師李彥秋:近年來,頗為流行的“網路婚姻”有三種狀態:一是某些人利用網路的形式舉行結婚儀式結成合法而真實的婚姻關係;二是雙方通過網路結識並結合的婚姻;三是真實的婚姻以外的一種虛擬的、只存在於網上的、精神上的所謂“婚姻”。而第三種狀態下的婚姻關係,雙方沒有現實的婚姻關係基礎,沒有合法的夫妻身份,可能是未成年人,也可能是已有婚姻的人,甚至是不具備結婚實質條件的人。
根據中國法律的相關規定,公民婚姻成立實行登記主義原則,網路“婚姻”顯然不具備這一法定形式要件,“網路夫妻”因此無重婚之嫌。而且,“網路夫妻”雙方在登入註冊時,通常都不以真實資料示人,彼此之間甚至連對方的真實姓名和性別都不知道,在網上不可能有同居的事實發生,更談不上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這就是說,依據現行法律法規,因“網路婚姻”導致現實婚姻關係破裂而離婚時,在網上結婚一方的配偶,想要通過訴訟手段來追究對方的責任,在現階段來看幾乎是不可能的。
《婚姻法》中關於過錯方的規定,不能單純地以具有婚外性行為或與他人同居才能認定為夫妻一方有過錯,“網路婚姻”也應當視為夫妻一方有過錯的一種情況。因為夫妻雙方在締造婚姻的時候,雙方都對這個婚姻有所期待,希望在精神上互相撫慰,在經濟上互相扶持。如果哪一方破壞了,即使法律上沒有規定承擔什麼責任,但起碼應當將其認定為過錯方。正因為一方存在過錯,所以,終止所謂“網路婚姻”的證據,法院、律師或者當事人都比較容易取得。
在現行法律前提下,我們應加深對《婚姻法》有關條文的理解,從立法本意上做出準確解釋,並正確適用法律,一是要填補相關法律空白。二是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在財產分割上應靈活操作,真正做到照顧、保護無過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