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和行動

維和行動

維和行動是由聯合國採取某種軍事行動,為通過其他政治、外交途徑最終解決爭端創造條件,或是監督落實已達成的協定。維和行動大致分為兩大類:部署觀察團和派駐維和部隊,這兩類都是建立在自願和非強制基礎上的行動,實施需要得到衝突各方的同意與配合,對地區性衝突起隔離和緩衝的作用,是一種控制爭端並使之逐步降級的十分有益的手段。中國每年配合其他國家行動。

基本信息

簡介

維和行動維和行動
維護國際和及安全。是《聯合國憲章》中闡明的聯合國主要使命之一。在執行這一使命的過程中,維和行動是使用的最普遍的方式。從1948年6月向中東地區派出聯合國巴勒斯坦停戰監督組織至2004年,聯合國已執行了59次維和行動。聯合國維和人員在十分危險和艱苦的條件下,執行維和任務,為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做出了巨大的貢獻。聯合國組織決定於今年下半年8月份開始,凡參加聯合國維持和平部隊的人員,必須被送到設於北歐4國的訓練中心接受特種訓練,以熟悉維和部隊的職能、宗旨、任務和進行特種軍事訓練。

成就

維和行動已成功阻止了近100個國家的軍事衝突。
1988年,聯合國的維和行動獲得了諾貝爾和平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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