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吉妮雅生前在維吉尼亞州的漢普頓當女傭,被控於1912年3月18日謀殺她的白人僱主,72歲的艾達·維吉妮雅·勃洛特(Ida Virginia Belote)。她在被警方逮捕後不久就供出一切罪狀。
勃洛特生前經常虐待維吉妮雅,1912年3月中旬,勃洛特指控維吉妮雅偷了一個小墜飾和一件裙子,還拿痰盂砸維吉妮雅。爭執在兩人沖向勃洛特用來支撐窗戶的兩支掃把時升高,維吉妮雅抓起其中一支,擊中勃洛特的前額。為了堵住勃洛特的哀嚎聲,維吉妮雅將毛巾塞進她嘴裡,最後勃洛特死於窒息。維吉妮雅之後離開勃洛特家,並偷了勃洛特的錢包和一個戒指。
警方很快就抓到了維吉妮雅,她也坦承打了勃洛特,但對勃洛特死於窒息感到震驚。她宣稱她並不是故意要殺害勃洛特。維吉妮雅後來仍被法院判處死刑,必須坐上電椅。1912年8月16日,在維吉妮雅過完17歲生日後不久,維吉尼亞州就處決了她,當時離勃洛特案發生僅僅只有5個月。
維吉妮雅的母親夏洛特·克里斯汀(Charlotte Christian)曾寫信給時任維吉尼亞州長的威廉·霍奇斯·曼(William Hodges Mann),希望能撤銷死刑判決,但州長依然拒絕改判其它刑罰。夏洛特為了救女兒一命而寫的信內容是:
“ | 親愛的州長先生: 請原諒我以最誠摯的心,寫這幾行話給您:我是維吉妮雅的母親。我已經三年沒見到我女兒了。我知道她做了殺害勃洛特小姐這么可怕的事情,也聽到人們談論想處死她。我日夜向神祈禱,希望他能說服您讓她在監獄裡終生懺悔。他們說,這整件事都在您的掌控下。我的孩子只有16歲,您是唯一能救她的人。如果我能見您一面,也許送點東西會更好。但我什麼也不能做,只能向神祈禱,希望您能同情我,解決這個問題。願上帝永遠保祐您…… 你誠摯的, 夏洛特·克里斯汀 | ” |
—Charlotte Christian, Virginia, Virgini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