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魚糜製品

綠色食品:魚糜製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行業標準:綠色食品魚糜製品(NY/T1327-2007)》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行業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提出,中國標準出版社秦皇島印刷廠印刷,新華書店北京發行所發行,各地新華書店經售。本標準規定了綠色食品魚糜製品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籤、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於以冷凍魚糜、魚肉、蝦肉糜、墨魚肉糜、貝肉糜為主要原料製成的,在-18℃低溫或常溫條件下貯藏和流通的綠色食品魚糜製品,包括凍魚丸、魚糕、烤魚卷、蝦丸、蝦餅、墨魚丸、貝肉丸、模擬扇貝柱、模擬蟹肉和魚肉香腸等。 本標準適用產品名稱:魚丸、魚糕、魚餅、烤魚卷、蝦丸、蝦餅、墨魚丸、貝肉丸、模擬扇貝柱、模擬蟹肉、魚肉香腸和其他魚糜製品。

規範性引用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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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789.2 食品微生物生物學檢驗菌落總數測定

GB/T 4789.3 食品微生物生物學檢驗大腸菌群測定

GB/T 4789.4 食品微生物生物學檢驗沙門氏菌檢驗

GB/T 4789.5 食品微生物生物學檢驗志賀氏菌檢驗

GB/T 4789.7 食品微生物生物學檢驗副溶血弧菌檢驗

GB/T 4789.10 食品微生物生物學檢驗 金黃色葡萄球菌檢驗

GB/T 4789.20 食品微生物生物學檢驗 水產食品檢驗

GB 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測定

GB 5009.9 食品中澱粉的測定

GB 5009.11 食品中總砷和無機砷的測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鉛的測定

GB/T 5009.15 食品中鎘的測定

GB/T 5009.17 食品中總汞和有機汞的測定

GB 5009.29 食品中山梨酸和苯甲酸的測定

GB/T 5009.190 海產食品中多氯聯苯的測定

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 771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

JJF 1070 定量包裝商品淨含量計量檢驗規則

NY/T 392 綠色食品食品添加劑使用準則

NY/T 422 綠色食品 食用糖

NY/T 658 綠色食品 包裝通用準則

NY/T 840 綠色食品 蝦

NY/T 842 綠色食品 魚

NY/T 896 綠色食品 產品抽樣準則

NY/T 1040 綠色食品 食用鹽

NY/T 1053 綠色食品 味素

NY/T 1329 綠色食品 海水貝

SC/T 3015 水產品中四環素、土黴素、金黴素殘留量的測定

SC/T 3018 水產品中氯黴素殘留量的測定

SN 0208 出口肉中十種磺胺殘留量檢測方法

SN/T 1627 進出口食物源食品中硝基呋喃類代謝物殘留量測定方法液相色譜法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2005年第75號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要求

主要原輔料

(1)原料

魚類應符合NY/T 842的規定;蝦類應符合NY/T 840的規定;貝類應符合NY/T 1329的規定;其他原料應符合相應的標準規定。

(2)輔料

食用鹽應符合NY/T 1040的規定;食品添加劑應符合NY/T 392的規定;食用鹽應符合NY/T 1040的規定;味素應符合NY/T 。

(3)加工用水

應符合GB 5749的規定。

感官要求

綠色食品:魚糜製品 綠色食品:魚糜製品

應符合表1的規定。

淨含量

應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2005年第75號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

理化指標

綠色食品:魚糜製品 綠色食品:魚糜製品

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衛生指標

綠色食品:魚糜製品 綠色食品:魚糜製品

應符合表3的規定。

微生物學指標

綠色食品:魚糜製品 綠色食品:魚糜製品

應符合表4的規定。

試驗方法

感官檢驗

取至少三個包裝的樣品,於光線充足,無異味的環境中,先檢查包裝袋有無破損,再目測外觀、色澤、組織形態、雜質,鼻嗅氣味。

解凍

將樣品從包裝袋袋中取出,裝入薄膜袋中浸入室溫下流動水池中,不用時輕捏袋子,至袋中無硬塊和冰晶時為止,但不要捏壞魚糜製品的組織。

樣品製備

(1)用於微生物檢驗的樣品:按照GB/T 4789.20的規定執行。

(2)用於其他指標檢驗的樣品:取400g樣品解凍後,使用組織搗碎機打碎。

衛生檢驗

(1)水分

按GB/T 5009.3的規定執行。

(2)鹽分

按SC/T 3011的規定執行。

(3)酸價

按GB/T 5009.37的規定執行。

(4)過氧化值

按GB/T 5009.37的規定執行。

(5)鉛

按GB/T 5009.12的規定執行。

(6)鎘

按GB/T 5009.15的規定執行。

(7)無機砷

按GB/T 5009.11的規定執行。

(8)甲基苯

按GB/T 5009.17的規定執行。

(9)亞硫酸鹽

按GB/T 5009.34的規定執行。

(10)山梨酸鉀及鉀鹽

按GB/T 5009.29的規定執行。

微生物學檢驗

(1)菌落總數

按GB/T 4789.2的規定執行。

(2)大腸菌群

按GB/T 4789.3的規定執行。

(3)黴菌和酵母

按GB/T 4789.15的規定執行。

(4)沙門氏菌

按GB/T 4789.4的規定執行。

(5)金黃色葡萄球菌

按GB/T 4789.10的規定執行。

檢驗規則

組批

以養殖環境條件相同,同時收穫的同種產品或同一班次加工的產品為一個檢驗批。

抽樣

按NY/T 896的規定執行。

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應檢驗技術要求中的全部項目。在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申請綠色食品認證和進行綠色食品年度抽查檢驗;

b)更換設備或長期停產再恢復生產時;

c)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或主要部門提出型式檢驗要求;

d)前後兩次抽樣檢驗結果偏差較大;

e)更改主要飼料或關鍵養殖方式;

f)養殖產品正常生產時,每一養殖周期至少一次型式檢驗;捕撈產品,在同一區域捕撈的產品至少一次型式檢驗。

判定規則

衛生、微生物學指標均符合本標準時,判為合格;否則,判為不合格,不進行復驗。

對檢驗結果有爭議時,應對留存樣品進行復檢。對不合格項複查,以複查結果為準。

標誌和標籤

(1)標誌

每批產品包裝上都應標註綠色食品標誌,標註辦法應符合《中國綠色食品商標標誌設計使用規範手冊》的規定。

(2)標籤

產品的標籤應符合GB 7718規定。

包裝、運輸和貯存

包裝

包裝應符合NY/T 658的規定,所用包裝容器應符合食品衛生要求。

運輸

運輸應符合NY/T 1056的規定。運輸工具在裝貨前請清洗、消毒,做到潔淨、無毒、無異味。不得與有害物質混運,嚴防運輸污染。運輸過程要求保持產品溫度小於或等於-18℃。

貯存

產品應在陰涼、通風、衛生的環境中貯存。冷凍魚糜製品應貯存於溫度小於或等於-18℃冷庫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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