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乳製品

綠色食品:乳製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行業標準:綠色食品乳製品(NY/T 657-2012)》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行業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提出,中國標準出版社秦皇島印刷廠印刷,新華書店北京發行所發行,各地新華書店經售。本標準規定了綠色食品乳製品的要求、檢驗規則、標誌和標籤、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於綠色食品乳製品,包括液態乳、發酵乳、煉乳、乳粉、乾酪、再制乾酪和奶油;不適用於乳清製品,嬰幼兒配方奶粉和人造奶油。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定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T 4789.2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菌落總數測定

GB/T 4789.3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大腸菌群測定

GB/T 4789.4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沙門氏菌檢驗

GB/T 4789.10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金黃色葡萄球菌檢驗

GB/T 4789.15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黴菌和酵母計數

GB/T4789.26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罐頭食品商業無菌的檢驗

GB/T4789.27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鮮乳中抗生素殘留的檢驗

GB/T4789.30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檢驗

GB/T4789.35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乳酸菌檢驗

GB 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測定

GB 5009.5 食品中蛋白質的測定

GB/T5009.11 食品中總砷及無機砷的測定

GB/T 5009.12 食品中鉛的測定

GB/T 5009.13 食品中銅的測定

GB/T 5009.16 食品中錫的測定

GB/T 5009.17 食品中總汞和無機汞的測定

GB/T 5009.19 食品中有機氯農藥多組分殘留量的測定

GB/T 5009.33 食品中亞硝酸鹽和硝酸鹽的測定

GB/T 5009.123 食品中鉻的測定

GB 5413.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幼兒食品和乳品中脂肪的測定

GB 5413.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幼兒食品和乳品中乳糖、蔗糖的測定

GB 5413.30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乳和乳製品雜質度的測定

GB 5413.3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生乳相對密度的測定

GB 5413.37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乳和乳製品中黃麴黴毒素M的測定

GB 5413.3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生乳冰點的測定

GB 5413.39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乳和乳製品中非脂乳固體的測定

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 771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

GB 1269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乳製品良好生產規範

GB 2170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乳和乳製品中苯甲酸和山梨酸的測定

JJF 1070 定量包裝商品淨含量計量檢驗準則

NY/T 391 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技術條件

NY/T 392 綠色食品 食品添加劑使用準則

NY/T 422 綠色食品 食用糖

NY/T 658 綠色食品 包裝通用準則

NY/T 800 生鮮牛乳中體細胞的測定方法

NY/T 1055 綠色食品產品檢驗規則

NY/T 1056 綠色食品貯藏運輸準則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2005年第75號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中國綠色食品商標標誌設計使用規範手冊》

要求

加工環境和原輔料

(1)加工環境:應符合GB 12693的規定。

(2)原料要求: 生乳應符合表1、表9、表18、表19、表A.1的規定。原料應來自綠色食品生產基地或環境條件應符合NY/T 391的要求。

(3)輔料要求:白砂糖、加工用水、食品添加劑應分別符合NY/T 422、GB 5749、NY/T 392的規定。

感官

表1到表26及附錄A.1 表1到表26及附錄A.1

(1)生乳感官要求應符合表1的規定。

(2)液態乳感官要求應符合表2的規定。

(3)發酵乳感官要求應符合表3的規定。

(4)煉乳感官要求應符合表4的規定。

(5)乳粉感官要求應符合表5的規定。

(6)乾酪感官要求應符合表6的規定。

(7)再制乾酪感官要求應符合表8的規定。

(8)稀奶油、奶油和無水奶油的感官要求應符合表9的規定。

理化指標

(1)生乳理化指標應符合表9的規定。

(2)液態乳理化指標應符合表10的規定。

(3)發酵乳理化指標應符合表11的規定。

(4)煉乳理化指標應符合表12的規定。

(5)乳粉理化指標應符合表13的規定。

(6)乾酪理化指標應符合表14的規定。

(7)脂肪乾物質理化指標應符合表15的規定。

(8)再制乾酪的理化指標應符合表16的規定。

(9)奶油的理化指標應符合表17的規定。

食品營養強化劑

應符合GB 14880的規定。

微生物要求

(1)生乳微生物限量應符合表19的規定。

(2)液態乳微生物限量應符合表20的規定。

(3)發酵乳微生物限量應符合表21的規定。

(4)煉乳微生物限量應符合表22的規定。

(5)乳粉微生物限量應符合表23的規定。

(6)乾酪微生物限量應符合表24的規定。

(7)再制乾酪微生物限量應符合表25的規定。

(8)稀奶油、奶油和無水奶油的微生物限量應符合表26的規定

淨含量

應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2005年第75號的規定。檢驗方法按照JJF 1070的規定執行。

檢驗規則

申請綠色食品認證的產品應按照本標準中表1到表26以及表A.1所確定的項目進行檢驗。其他要求應符合NY/T 1055的規定。

標誌和標籤

(1)標誌

包裝上都應標註綠色食品標誌,具體方法按照《中國綠色食品商標標誌設計使用規範手冊》規定的執行。

(2)標籤

產品的標籤應符合GB 7718規定。

包裝、運輸和貯存

(1)包裝應符合NY/T 658的規定。

(2)運輸和貯存應符合NY/T 1056的規定 。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