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率比較
一、CDMA和GSM系統對手機發射功率要求比較
我們先來了解一下CDMA和GSM相關技術規範對手機發射功率的要求。普遍使用的GSM手機900MHz頻段最大發射功率為2W (33dBm),1800MHz頻段最大發射功率為1W(30dBm),同時規範要求,對於GSM900和1800頻段,通信過程中手機最小發射功率分別不能低於5dBm和0dBm。CDMA IS-95A規範對手機最大發射功率要求為0.2W~1W(23dBm~30dBm),網路實際上允許手機的最大發射功率為23dBm (0.2W),規範對CDMA手機最小發射功率沒有要求。
在實際通信過程中,在某個時刻某個地點,手機的實際發射功率取決於環境,系統對通信質量的要求,語音激活等諸多因素, 實際上就是取決於系統的鏈路預算。在通常的網路設計和規劃中, 對於基本相同的誤幀率要求, GSM系統要求到達基站的手機信號的載乾比通常為9dB左右,由於CDMA系統採用擴頻技術, 擴頻增益對全速率編碼的增益為21dB, (對其他低速率編碼的增益更大), 所以對解擴前信號的等效載乾比的要求小於 -14dB! (CDMA系統通常要解擴後信號的值為7dB左右)。
我們再來比較一下GSM和CDMA手機發射功率的初始值的取定及功率控制機制。手機與系統的通信可分為兩個階段,一是接入階段,二是話務通信階段。對於GSM系統,手機在隨機接入階段沒有進入專用模式以前,是沒有功率控制的,為保證接入成功,手機以系統允許的最大功率發射 (通常是手機的最大發射功率)。在分配專用信道(SDCCH或TCH)後,手機會根據基站的指令調整手機的發射功率,調整的步長通常為2dB。調整的頻率為60ms一次。
對於CDMA系統,在隨機接入狀態下,手機會根據接收到的基站信號電平估計一個較小的值作為手機的初始發射功率, 傳送第一個Access Probe,如果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得到基站的應答信息,手機會加大發射功率,傳送第二個Access Probe,如果在規定時間內還沒有得到基站的應答信息,手機會再加大發射功率。這個過程重複下去,直到收到基站的應答或者到達設定的最多嘗試次數為止。在通話狀態下,每1.25ms 基站會向手機傳送一個功率控制命令信息,命令手機增大或減少發射功率, 步長為1dB。
由上面的比較可以看出,考慮到CDMA系統其他獨有的技術, 如軟切換、 RAKE接收機對多徑的分集作用、強有力的前向糾錯算法對上行鏈路預算的改善等, CDMA系統對手機的發射功率的要求比GSM系統對手機發射功的要求要小得多。而GSM手機在接入過程中以最大的功率發射,在通話過程中功率控制速度較慢,所以手機以大功率發射的機率較大。而CDMA手機獨特的隨機接入機制和快速的反向功率控制,可以使手機平均發射功率維持在一個較低的水平。上述的定性分析結論在後面的實際測量中得到了驗證。
路測結果
路測試驗描述和結果分析
路測實驗進行了CDMA和GSM手機在實際通信過程中發射功率的測試。CDMA測試手機和GSM測試手機同時拔打1861, 汽車內收音機調整到適當音量,模擬雙向通話。車速40km左右。GSM手機每480ms抽樣一次,CDMA手機每20ms抽樣一次。試驗測得的結果是: CDMA手機的線性平均發射功率為2.4dBm (1.72 mW),以最大功率 (23dBm, 0.2瓦) 發射的機率為0.2%;GSM手機的線性平均發射功率為28.9dBm (773 mW),以最大功率(2瓦W)發射的機率為21.8%。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區的北京移動GSM網路已相當成熟,基站間距較小,GSM手機可以較小功率發射,而CDMA網路處於發展階段, 網路最佳化後, 對CDMA手機發射功率的要求會更小。
輻射標準
三、手機安全輻射標準與手機發射功率
手機輻射對人體的影響尚在不斷的觀察與研究之中, 國外有大量相互矛盾的研究報告, 尚未有全面的科學的結論。國際上(包括美國FCC, NCRP,歐洲的CENEIEC)普遍採用的標準是SAR值(SPECIFIC ABSORPTION RATE),它指的是人體單位質量吸收的射頻功率。 (公式略) 由於手機在通話時靠近人的腦部(不帶耳機),手機輻射天線與人腦的距離通常小於15cm。人腦處於天線輻射的近場,由於人體組織結構的複雜性,理論上計算天線輻射功率與人體內場強分布的關係非常困難。但根據電磁場理論,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在天線結構以及手機和人體相對位置一定的情況下,天線輸出功率越大,在人體內形成的電場強度越高,人體吸收的射頻輻射功率越大。測量SAR值一個重要方法是使用人體組織等效模型,利用探頭來測量受射頻輻射的人體內的實際場強值。
對SAR要求較嚴的是FCC標準,對30MHz-15GHz頻段推薦了兩類輻射標準:
1. 受控制的輻射極限:
0.4mw/g(人體平均值),峰值8mw/g(對任何1克人體組織平均),平均時間6分鐘;
2. 非控制的輻射極限
0.08mw/g(人體平均值), 峰值1.6mw/g(對任何1克人體組織平均),平均時間30分鐘。
手機輻射屬於人不能控制射頻源的非控制輻射。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進行的手機SAR測試得到的結果,均是在手機以最大發射功率和全速率移動的情況下得到的。CDMA手機最大發射功率為 0.2W, GSM手機最大發射功率為2W,但GSM手機只在1/8的時間發射,而SAR值的測定是一個較長時間的平均,因此,GSM手機和CDMA手機在這種情況下的SAR值相近是不足為奇的。我們不能因為在這種極限情況下CDMA手機和GSM手機SAR值相當而武斷地認為在實際的通信過程中CDMA手機和GSM手機輻射也相近。因為在實際通信過程中,GSM手機和CDMA手機都不會總是以最大功率發射,特別是CDMA手機以全速率,最大功率發射的機率極小。從前面路測的統計結果來看,GSM手機以大功率發射的機率遠遠大於CDMA 手機大功率發射的機率,CDMA手機的平均發射功率遠遠小於CDMA手機的最大發射功率,也遠遠小於GSM手機的平均發射功率,因此,在實際通信過程中的 CDMA手機對人體輻射的實際SAR值將大大低於CDMA手機標稱的SAR值,也遠低於GSM手機實際的SAR值。
另一方面, 客觀地說, 廣泛採用的SAR標準可能不能夠全面反應手機輻射對人體的影響。因為該標準是根據電磁輻射對人體的熱效應制定的。事實上, 電磁波, 特別是低頻脈衝電磁波對人體輻射的非熱效應也日益引起人們的關注, GSM手機發射產生的低頻脈衝電磁波已經影響到精密醫療設備, 助聽設備的正常使用, 是否對人體也有害, 尚無定論。為避免GSM手機的上述缺陷, 第三代移動通信系統的終端設備發射的將都是象CDMA手機一樣連續的無線電波而非脈衝電波。
由於CDMA和GSM的技術體制對CDMA和GSM手機的發射功率的要求以及初始發射功率值的取定以及功率控制機制不同,在實際通信過程中, CDMA手機的平均發射功率遠遠低於GSM手機的平均發射功率。現網實測證實,CDMA手機的平均發射功率比GSM手機的發射功率小 500多倍,考慮到GSM手機只在八分之一時間內發射,在同等時間內,CDMA輻射的能量比GSM手機輻射的能量小60倍以上。 CDMA全稱為碼分多址,是一種比較先進的通信技術,其特點是頻率利用率高,手機功耗低,通話語音質量好.
手機輻射的安全標準SAR值是在手機以最大功率發射的情況下得出的,在這種情況下GSM手機和CDMA手機的SAR值相當是完全正常的。由於 CDMA手機在實際通信過程中的平均發射功率遠遠小於CDMA手機的最大發射功率,也遠小於GSM手機的平均發射功率,因此CDMA手機對人體的實際輻射遠遠低於手機最大發射功率下的SAR值,而且在使用過程中不輻射低頻無線電波, CDMA手機是名副其實的"綠色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