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系統的認知模式

(3)經濟系統的認知模式Ⅲ:經濟系統的主體和客體。 (4)經濟系統的認知模式Ⅳ:經濟系統的主體和客體。 (5)經濟系統的認知模式Ⅴ:經濟系統的主體和客體。

昝廷全(1997)教授在系統經濟學中提出了經濟系統的六大認知模式:
(1)經濟系統認知模式Ⅰ:以社會化的人作為認知主體。
按照傳統認識論的觀點,認識主體主要是指社會化的個人。事實上,傳統經濟學也主要是以社會化的 個人作為認識主體來認識和描述經濟世界的。目前為止所取得的經濟學知識大都是以人指向各種經濟系統 的,各種經濟系統是作為不同的認識客體而存在。
由於作為經濟系統認識主體的個人是社會化的,由此可以得出兩個結論:a)人們對經濟系統的認識和 描述是非個體性的,它是社會相應認識能力和認識水平的反應,同時也受到社會相應認識能力的局限。b) 由於社會化的人具有社會價值觀,因此,對於同一經濟系統的觀測和認識,不同的認識主體可能得出不同 的描述和不同的政策主張。這就使得經濟學中必然包含規範研究的成分。從組織水平上講,人是經濟系統 的最小經濟元。人比所有經濟系統的層次都低。因此,以人作為認識主體來觀測和描述經濟系統只能是間 接的,需要一定的中介系統。
(2)經濟系統認知模式Ⅱ:各個層次的經濟系統分別作為認知主體。
在系統經濟學中,我們把各個層次的經濟系統都看做是廣義的認識主體。事實上,一個家庭、一個企 業、一個區域、一個國家在做出他們的經濟決策時都相當於把自己作為一個認識主體,把所有其他的經濟 系統作為它的認識客體來進行觀測、描述和預測的。
在經濟系統的認知模式Ⅱ中包含三種類型的主、客體之間的關係:第一種情況是,作為認識主體的經 濟系統和作為認識客體的經濟系統屬於同一層次,稱為經濟系統的認知模式Ⅲ;第二種情況是,作為認識 主體的經濟系統和作為認識客體的經濟系統屬於不同的層次,稱為經濟系統的認知模式Ⅳ;第三種情況 是,作為認識主體的經濟系統和作為認識客體的經濟系統是同一個經濟系統,即經濟系統對自身的認識和 描述,稱為經濟系統的認知模式Ⅴ。
(3)經濟系統的認知模式Ⅲ:經濟系統的主體和客體。
(4)經濟系統的認知模式Ⅳ:經濟系統的主體和客體。
(5)經濟系統的認知模式Ⅴ:經濟系統的主體和客體。
(6)經濟系統的認知模式Ⅵ:政府作為系統的認知主體。
在系統經濟學中,各種以社會化的人所組成的社會集團,包括利益集團都可以被看做是經濟系統的認 識主體。我們特別指出,系統經濟學另一種重要的認識主體就是不同層次的各級政府,稱為經濟系統的認 知模式Ⅵ。事實上正是政府對於各種經濟系統的觀測和描述決定著一個國家、甚至全球的巨觀經濟政策。
在經濟系統的認知模式Ⅰ中,作為認識主體的個人是游離於作為認識客體的經濟世界之外的。也就是 說,作為認識主體的個人僅僅是經濟世界的“觀眾”。而經濟系統的認識模式Ⅱ~Ⅵ中,作為認識主體的經 濟系統或政府和作為認識客體的其他經濟系統之間存在著各種各樣的經濟關係,他們共同構成一個更大的 經濟系統。在這裡作為認識主體的經濟系統既是經濟世界的“觀眾”,又是經濟世界的“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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