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可持續發展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的概念的明確提出,最早可以追溯到1980年由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野生動物基金會(WWF)共同發表的《世界自然保護大綱》。1987年以布倫特蘭夫人為首的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WCED)發表了報告《我們共同的未來》。這份報告正式使用了可持續發展概念,並對之做出了比較系統的闡述,產生了廣泛的影響。有關可持續發展的定義有100多種,但被廣泛接受影響最大的仍是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在《我們共同的未來》中的定義。該報告中,可持續發展被定義為:“能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後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它包括兩個重要概念:需要的概念,尤其是世界各國人們的基本需要,應將此放在特別優先的地位來考慮;限制的概念,技術狀況和社會組織對環境滿足眼前和將來需要的能力施加的限制。” 涵蓋範圍包括國際、區域、地方及特定界別的層面,是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之一。1980年國際自然保護同盟的《世界自然資源保護大綱》:“必須研究自然的、社會的、生態的、經濟的以及利用自然資源過程中的基本關係,以確保全球的可持續發展。”1981年,美國布朗(Lester R. Brown)出版《建設一個可持續發展的社會》,提出以控制人口增長、保護資源基礎和開發再生能源來實現可持續發展。1992年6月,聯合國在里約熱內盧召開的“環境與發展大會”,通過了以可持續發展為核心的《里約環境與發展宣言》《21世紀議程》等檔案。隨後,中國政府編制了《中國21世紀人口、環境與發展白皮書》,首次把可持續發展戰略納入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長遠規劃。1997年的中共十五大把可持續發展戰略確定為我國“現代化建設中必須實施”的戰略。可持續發展主要包括社會可持續發展,生態可持續發展,經濟可持續發展
廣泛性定義
是在一九八七年由世界環境及發展委員會所發表的布倫特蘭報告書所載的定義,其意即:
可持續發展是既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對後代人滿足其需求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它們是一個密不可分的系統,既要達到發展經濟的目的,又要保護好人類賴以生存的大氣、淡水、海洋、土地和森林等自然資源和環境,使子孫後代能夠永續發展和安居樂業。可持續發展與環境保護既有聯繫,又不等同。環境保護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方面。可持續發展的核心是發展,但要求在嚴格控制人口、提高人口素質和保護環境、資源永續利用的前提下進行經濟和社會的發展。發展是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人是可持續發展的中心體;可持續長久的發展才是真正的發展。使子孫後代能夠永續發展和安居樂業。也就是江澤民同志指出的:“決不能吃祖宗飯,斷子孫路”。
科學性定義
由於可持續發展涉及到自然、環境、社會、經濟、科技、政治等諸多方面,所以,由於研究者所站的角度不同, 對可持續發展所作的定義也就不同。大致歸納如下:
1.側重自然方面的定義。
“持續性” 一詞首先是由生態學家提出來的, 即所謂“生態持續性”(ecological sustainability)。意在說明自然資源及其開發利用程式間的平衡。1991 年 11 月, 國際生態學聯合會 (INTECOL) 和國際生物科學聯合會 (IUBS) 聯合舉行了關於可持續發展問題的專題研討會。該研討會的成果 發展並深化了可持續發展概念的自然屬性, 將可持續發展定義為:“ 保護和加強環境系統的生產和更新能力”,其含義為可持續發展是不超越環境,系統更新能力的發展。
2.側重於社會方面的定義。
1991 年,由世界自然保護同盟(INCN)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 和世界野生生物基金會(WWF) 共同發表《保護地球一一可持續生存戰略》 (Caring for the Earth:A Strategy for Sustainable Living),將可持續發展定義為“在生存於不超出維持生態系統涵容能力之情況下,改善人類的生活品質”,並提出了人類可持續生存的九條基本原則。
3.側重於經濟方面的定義。
愛德華 -B ·巴比爾(Edivard B.Barbier) 在其著作《經濟、自然資源 :不足和發展》中, 把可持續發展定義為“在保持自然資源的質量及其所提供服務的前提下,使經濟發展的淨利益增加到最大限度”。皮爾斯(D- Pearce) 認為:“可持續發展是今天的使用不應減少未來的實際收入”,“當發展能夠保持當代人的福利增加時, 也不會使後代的福利減少”。
4.側重於科技方面的定義。
斯帕思(JammGustare Spath) 認為 :" 可持續發展就是轉向更清潔、更有效的技術一一儘可能接近‘零排放' 或‘密封式 ',工藝方法一一儘可能減少能源和其他自然資源的消耗 "。
綜合性定義
《我們共同的未來》中對“可持續發展” 定義為:“既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對後代人滿足其自身需求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與此定義相近的還有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的定義:“所謂可持續發展,就是既要考慮當前發展的需要,又要考慮未來發展的需要,不要以犧牲後代人的利益為代價來滿足當代人的利益”。
1989 年“聯合國環境發展會議”(UNEP) 專門為“可持續發展”的定義和戰略通過了《關於可持續發展的聲明》,認為可持續發展的定義和戰略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含義:(1) 走向國家和國際平等;2) 要有一種 支援性的國際經濟環境;(3) 維護、合理使用並提高自然資源基礎; (4) 在發展計畫和政策中納入對環境的關注和考慮。
總之,可持續發展就是建立在社會、經濟、人口、資源、環境相互協調和共同發展的基礎上的一種發展, 其宗旨是既能相對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能對後代人的發展構成危害。
可持續發展注重社會、經濟、文化、資源、環境、生活等各方面協調“發展”,要求這些方面的各項指標組成的向量的變化呈現單調增態勢(強可持續性發展),至少其總的變化趨勢不是單調減態勢(弱可持續性發展)。
歷史
60年代末,人類開始關注環境問題,1972年6月5日聯合國召開了《人類環境會議》,提出了“人類環境”的概念,並通過了人類環境宣言成立了環境規劃署。
可持續發展的概念,最先是在一九七二年在斯德哥爾摩舉行的聯合國人類環境研討會上正式討論。這次研討會雲集了全球的工業化和開發中國家的代表,共同界定人類在締造一個健康和富生機的環境上所享有的權利。自此以後,各國致力界定可持續發展的含意,現時已擬出的定義已有幾百個之多,涵蓋範圍包括國際、區域、地方及特定界別的層面。
可持續發展是人類對工業文明進程進行反思的結果,是人類為了克服一系列環境、經濟和社會問題,特別是全球性的環境污染和廣泛的生態破壞,以及它們之間關係失衡所做出的理性選擇,“經濟發展、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是可持續發展的相互依賴互為加強的組成部分”,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對這一問題也極為關注。
1987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在《我們共同的未來》報告中第一次闡述了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得到了國際社會的廣泛共識。
1991年,中國發起召開了“開發中國家環境與發展部長會議”,發表了《北京宣言》。
1992年6月,在里約熱內盧世界首腦會議上,中國政府莊嚴簽署了環境與發展宣言。
1994年3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通過了《中國21世紀議程》。為了支持《議程》的實施,同時還制訂了《中國21世紀議程優先項目計畫》。
199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黨中央、國務院把可持續發展作為國家的基本戰略,號召全國人民積極參與這一偉大實踐。
三大原則
公平性原則
本代人之間的公平、代際間的公平和資源分配與利用的公平;
可持續發展是一種機會、利益均等的發展。它既包括同代內區際間的均衡發展,即一個地區的發展不應以損害其它地區的發展為代價;也包括代際間的均衡發展,即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損害後代的發展能力。該原則認為人類各代都處在同一生存空間,他們對這一空間中的自然資源和社會財富擁有同等享用權,他們應該擁有同等的生存權。因此,可持續發展把消除貧困作為重要問題提了出來,要予以優先解決,要給各國、各地區的人、世世代代的人以平等的發展權。
持續性原則
人類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不能超越資源和環境的承載能力。即在滿足需要的同時必須有限制因素,即發展的概念中包含著制約的因素;在“發展”的概念中還包含著制約因素,因此,在滿足人類需要的過程中,必然有限制因素的存在。主要限制因素有人口數量、環境、資源,以及技術狀況和社會組織對環境滿足眼前和將來需要能力施加的限制。最主要的限制因素是人類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自然資源與環境。因此,持續性原則的核心是人類的經濟和社會發展不能超越資源與環境的承載能力,從而真正將人類的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有機結合。
共同性原則
各國可持續發展的模式雖然不同,但公平性和持續性原則是共同的。地球的整體性和相互依存性決定全球必須聯合起來,認知我們的家園。
可持續發展是超越文化與歷史的障礙來看待全球問題的。它所討論的問題是關係到全人類的問題,所要達到的目標是全人類的共同目標。雖然國情不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具體模式不可能是惟一的,但是無論富國還是貧國,公平性原則、協調性原則、持續性原則是共同的,各個國家要實現可持續發展都需要適當調整其國內和國際政策。只有全人類共同努力,才能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總目標,從而將人類的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結合起來。
基本內涵
2002年中共十六大把“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增強”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之一。可持續發展是以保護自然資源環境為基礎,以激勵經濟發展為條件,以改善和提高人類生活質量為目標的發展理論和戰略。它是一種新的發展觀、道德觀和文明觀。
內涵
(1)突出發展的主題,發展與經濟成長有根本區別,發展是集社會、科技、文化、環境等多項因素於一體的完整現象,是人類共同的和普遍的權利,已開發國家和開發中國家都享有平等的不容剝奪的發展權利;
(2)發展的可持續性,人類的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不能超越資源和環境的承載能力;
(3)人與人關係的公平性,當代人在發展與消費時應努力做到使後代人有同樣的發展機會,同一代人中一部分人的發展不應當損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
(4)人與自然的協調共生,人類必須建立新的道德觀念和價值標準,學會尊重自然、師法自然、保護自然,與之和諧相處。中共提出的科學發展觀把社會的全面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結合起來,以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基本要求,指出要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實現經濟發展和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堅持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保證一代接一代地永續發展。從忽略環境保護受到自然界懲罰,到最終選擇可持續發展,是人類文明進化的一次歷史性重大轉折。
基本內容
可持續發展包括三方面的內容:
一,經濟可持續發展
二,生態可持續發展
三,社會可持續發展
能力建設
如果說,經濟、人口、資源、環境等內容的協調發展構成了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目標體系,那么,管理、法制、科技、教育等方面的能力建設就構成了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支撐體系。可持續發展的能力建設是可持續發展的具體目標得以實現的必要保證,即一個國家的可持續發展很大程度上依賴於這個國家的政府和人民通過技術的、觀念的、體制的因素表現出來的能力。具體地說,可持續發展的能力建設包括決策、管理、法制、政策、科技、教育、人力資源、公眾參與等內容。
(1)可持續發展的管理體系。實現可持續發展需要有一個非常有效的管理體系。歷史與現實表明,環境與發展不協調的許多問題是由於決策與管理的不當造成的。因此,提高決策與管理能力就構成了可持續發展能力建設的重要內容。可持續發展管理體系要求培養高素質的決策人員與管理人員,綜合運用規劃、法制、行政、經濟等手段,建立和完善可持續發展的組織結構,形成綜合決策與協調管理的機制。
(2)可持續發展的法制體系。與可持續發展有關的立法是可持續發展戰略具體化、法制化的途徑,與可持續發展有關的立法的實施是可持續發展戰略付諸實現的重要保障。因此,建立可持續發展的法制體系是可持續發展能力建設的重要方面。可持續發展要求通過法制體系的建立與實施,實現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使生態破壞與環境污染得到控制,保障經濟、社會、生態的可持續發展。
(3)可持續發展的科技系統。科學技術是可持續發展的主要基礎之一。沒有較高水平的科學技術支持,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就不能實現。科學技術對可持續發展的作用是多方面的。它可以有效地為可持續發展的決策提供依據與手段,促進可持續發展管理水平的提高,加深人類對人與自然關係的理解,擴大自然資源的可供給範圍,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和經濟效益,提供保護生態環境和控制環境污染的有效手段。
(4)可持續發展的教育系統。可持續發展要求人們有高度的知識水平,明白人的活動對自然和社會的長遠影響與後果,要求人們有高度的道德水平,認識自己對子孫後代的崇高責任,自覺地為人類社會的長遠利益而犧牲一些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這就需要在可持續發展的能力建設中大力發展符合可持續發展精神的教育事業。可持續發展的教育體系應該不僅使人們獲得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知識,也使人們具備可持續發展的道德水平。這種教育既包括學校教育這種主要形式,也包括廣泛的潛移默化的社會教育。
(5)可持續發展的公眾參與。公眾參與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要保證,因此也是可持續發展能力建設的主要方面。這是因為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和行動,必須依靠社會公眾和社會團體最大限度的認同、支持和參與。公眾,團體和組織的參與方式和參與程度,將決定可持續發展目標實現的進程。公眾對可持續發展的參與應該是全面的。公眾和社會團體不但要參與有關環境與發展的決策,特別是那些可能影響到他們生活和工作的決策,而且更需要參與對決策執行過程的監督。
行動綱要
成就與問題
經過10年的努力,我國實施可持續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
經濟發展方面。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綜合國力明顯增強,國內生產總值已超過10萬億元,成為開發中國家中吸引外國直接投資最多的國家和世界第6大貿易國,人民物質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有了較大幅度的提高,經濟成長模式正在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經濟結構逐步最佳化。
社會發展方面。人口增長過快的勢頭得到遏制,科技教育事業取得積極進展,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消除貧困、防災減災、醫療衛生、縮小地區發展差距等方面都取得了顯著成效。
生態建設、環境保護和資源合理開發利用方面。國家用於生態建設、環境治理的投入明顯增加,能源消費結構逐步最佳化,重點江河水域的水污染綜合治理得到加強,大氣污染防治有所突破,資源綜合利用水平明顯提高,通過開展退耕還林、還湖、還草工作,生態環境的恢復與重建取得成效。
可持續發展能力建設方面。各地區、各部門已將可持續發展戰略納入了各級各類規劃和計畫之中,全民可持續發展意識有了明顯提高,與可持續發展相關的法律法規相繼出台並正在得到不斷完善和落實。
但是,我國在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方面仍面臨著許多矛盾和問題。
制約我國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矛盾主要是:經濟快速增長與資源大量消耗、生態破壞之間的矛盾,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與社會發展相對滯後之間的矛盾,區域之間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的矛盾,人口眾多與資源相對短缺的矛盾,一些現行政策和法規與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際需求之間的矛盾等。
亟待解決的問題主要有:人口綜合素質不高,人口老齡化加快,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城鄉就業壓力大,經濟結構不盡合理,市場經濟運行機制不完善,能源結構中清潔能源比重仍然很低,基礎設施建設滯後,國民經濟信息化程度依然很低,自然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浪費現象突出,環境污染仍較嚴重,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沒有得到有效控制,資源管理和環境保護立法與實施還存在不足。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不斷發展,國際社會對可持續發展與共同發展的認識不斷深化,行動步伐有所加快。我國應以加入世貿組織為契機,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優越性,進一步發揮政府在組織、協調可持續發展戰略中的作用,正確處理好經濟全球化與可持續發展的關係,抓住2002年聯合國可持續發展世界首腦會議成功召開的契機,進一步積極參與國際合作,維護國家的根本利益,保障我國的國家經濟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促進我國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順利實施。
指導目標原則
指導思想
我國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指導思想是:堅持以人為本,以人與自然和諧為主線,以經濟發展為核心,以提高人民民眾生活質量為根本出發點,以科技和體制創新為突破口,堅持不懈地全面推進經濟社會與人口、資源和生態環境的協調,不斷提高我國的綜合國力和競爭力,為實現第三步戰略目標奠定堅實的基礎。
發展目標
我國21世紀初可持續發展的總體目標是: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增強,經濟結構調整取得顯著成效,人口總量得到有效控制,生態環境明顯改善,資源利用率顯著提高,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推動整個社會走上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
通過國民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完成從“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向“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益”轉變。促進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減輕資源環境壓力,改變區域發展不平衡,縮小城鄉差別。
繼續大力推進扶貧開發,進一步改善貧困地區的基本生產、生活條件,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生態環境,逐步改變貧困地區經濟、社會、文化的落後狀況,提高貧困人口的生活質量和綜合素質,鞏固扶貧成果,儘快使尚未脫貧的農村人口解決溫飽問題,並逐步過上小康生活。
嚴格控制人口增長,全面提高人口素質,建立完善的優生優育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實現人人享有社會保障的目標;社會就業比較充分;公共服務水平大幅度提高;防災減災能力全面提高,災害損失明顯降低。加強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勞動者素質,建立健全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到2010年,全國人口數量控制在14億以內,年平均自然增長率控制在9‰以內。全國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人口覆蓋率進一步提高,國中階段毛入學率超過95%,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20%左右,青壯年非文盲率保持在95%以上。
合理開發和集約高效利用資源,不斷提高資源承載能力,建成資源可持續利用的保障體系和重要資源戰略儲備安全體系。
全國大部分地區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基本遏制生態惡化的趨勢,重點地區的生態功能和生物多樣性得到基本恢復,農田污染狀況得到根本改善。到2010年,森林覆蓋率達到20.3%,治理“三化”(退化、沙化、鹼化)草地3300萬公頃,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積5000萬公頃,二氧化硫、工業固體廢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比前5年下降10%,設市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60%以上。
形成健全的可持續發展法律、法規體系;完善可持續發展的信息共享和決策諮詢服務體系;全面提高政府的科學決策和綜合協調能力;大幅度提高社會公眾參與可持續發展的程度;參與國際社會可持續發展領域合作的能力明顯提高。
基本原則
持續發展,重視協調的原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在推進經濟發展的過程中,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重視解決人口、資源和環境問題,堅持經濟、社會與生態環境的持續協調發展。
科教興國,不斷創新的原則。充分發揮科技作為第一生產力和教育的先導性、全局性和基礎性作用,加快科技創新步伐,大力發展各類教育,促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與科教興國戰略的緊密結合。
政府調控,市場調節的原則。充分發揮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和公眾四方面的積極性,政府要加大投入,強化監管,發揮主導作用,提供良好的政策環境和公共服務,充分運用市場機制,調動企業、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可持續發展。
積極參與,廣泛合作的原則。加強對外開放與國際合作,參與經濟全球化,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和兩種資源,在更大空間範圍內推進可持續發展。
重點突破,全面推進的原則。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分步實施;集中人力、物力和財力,選擇重點領域和重點區域,進行突破,在此基礎上,全面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
內涵補充
“可持續發展”亦稱“持續發展”。1987年挪威首相布倫特蘭夫人在她任主席的聯合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的報告《我們共同的未來》中,把可持續發展定義為“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後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這一定義得到廣泛的接受,並在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取得共識。我國有的學者對這一定義作了如下補充:可持續發展是“不斷提高人群生活質量和環境承載能力的、滿足當代人需求又不損害子孫後代滿足其需求能力的、滿足一個地區或一個國家需求又未損害別的地區或國家人群滿足其需求能力的發展”。還有從“三維結構複合系統”出發定義可持續發展的。美國世界觀察研究所所長萊斯特.r.布朗教授則認為,“持續發展是一種具有經濟含義的生態概念……一個持續社會的經濟和社會體制的結構,應是自然資源和生命系統能夠持續維持的結構。”
可持續發展包含兩個基本要素或兩個關鍵組成部分:“需要”和對需要的“ 限制”。滿足需要,首先是要滿足貧困人民的基本需要。對需要的限制主要是指對未來環境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限制,這種能力一旦被突破,必將危及支持地球生命的自然系統如大氣、水體、土壤和生物。決定兩個要素的關鍵性因素是:(1)收入再分配以保證不會為了短期存在需要而被迫耗儘自然資源;(2)降低主要是窮人對遭受自然災害和農產品價格暴跌等損害的脆弱性;(3)普遍提供可持續生存的基本條件,如衛生、教育、水和新鮮空氣,保護和滿足社會最脆弱人群的基本需要,為全體人民,特別是為貧困人民提供發展的平等機會和選擇自由。
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是指一個國家在可持續發展理論下具有可持續性的綜合國力。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是一個國家的經濟能力、科技創新能力、社會發展能力、政府調控能力、生態系統服務能力等各方面的綜合體現。
從可持續發展意義上考察一個國家的綜合國力,不僅需要分析當前該國所擁有的政治、經濟、社會方面的能力,而且需要研究支撐該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生態系統服務能力的變化趨勢。
關於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的研究,是以可持續發展戰略理念、條件、機制和準則為據,全方位考察和分析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各構成要素在國家間的對比關係及其各要素對綜合國力的影響,系統分析和評價綜合國力及各分力水平,對比分析並找出不足,同時提出相應對策和實施方案,以期不斷提升綜合國力,達到國家可持續發展的總體戰略目標。
站在可持續發展的高度,用可持續發展的理論去衡量綜合國力,使綜合國力競爭統一於可持續發展的巨觀框架內,從而適應社會、經濟、自然協同發展的需要,就必須從觀念、作用、評價標準等方面對綜合國力進行全面的再認識。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的價值準則是國家在保持其生態系統可持續性的基礎上,推動包括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在內的廣義綜合國力的不斷提升,實現國家可持續發展的過程。顯然,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的內涵決定了在提升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的過程中,科技創新是關鍵手段,生態系統的可持續性是基礎,經濟系統的健康發展是條件,社會系統的持續進步是保障。
當代資源和生態環境問題日益突出,向人類提出了嚴峻的挑戰。這些問題既對科技、經濟、社會發展提出了更高目標,也使日益受到人們重視的綜合國力研究達到前所未有的難度。在目前情況下,任何一個國家要增強本國的綜合國力,都無法迴避科技、經濟、資源、生態環境同社會的協調與整合。因而詳細考察這些要素在綜合國力系統中的功能行為及相互適應機制,進而為國家制訂和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決策提供理論支撐,就顯得尤為迫切和尤為重要。
隨著社會知識化、科技信息化和經濟全球化的不斷推進,人類世界將進入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激烈競爭的時代。誰在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上占據優勢,誰便能為自身的生存與發展奠定更為牢靠的基礎與保障,創造更大的時空與機遇。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將成為爭取未來國際地位的重要基礎和為人類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主要標誌之一。在這樣的重要歷史時刻,我們需要把握決定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競爭的關鍵,需要清楚自身的地位和處境、優勢和不足,需要檢驗已有的同時制定新的競爭和發展戰略,以實現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的迅速提升的總體戰略目標。
發展戰略
戰略的提出
世界未來學會主席、美國社會學家愛德華·科尼什曾說過,就社會變革的角度而言,1800年—1850年可稱為迅速變革的時期;從1950年開始,我們這個星球出現了一個徹底變革的時期;而70年代以來,變革的速度進一步加快,可稱作“痙攣性變革時期”。社會以及人的能力的迅速發展,確實使人類在控制自然方面取得了輝煌的成就:在巨觀領域,人類製造的宇宙探測器已經飛出了太陽系,在微觀領域,我們已經深入到原子核內部的研究,並把成果套用於解決能源問題和武器製造上。人們堅信:只要我們堅持這樣發展下去,我們的生活就會越來越美好,我們的前途就會越來越光明。
但是,自本世紀六七十年代以來,人類對自己的這些進步卻產生了種種疑慮,人們越來越感到,西方近代工業文明的發展模式和道路是不可持續的。我們迫切地需要對我們過去走過的發展道路重新進行評價和反思。我們面對的不僅僅是經濟問題,而是需要在價值觀、文化和文明的方式等方面進行更廣泛、更深刻地變革,尋求一種可持續發展的道路。這是我們的明智選擇。
人們之所以對自己的發展產生疑慮,主要是因為傳統的發展模式給我們人類造成了各種困境和危機,它們已開始危及人類的生存。(1)資源危機。工業文明依賴的主要是非再生資源(如金屬礦、煤、石油、天然氣等。據估計,地球上(已探明的)礦物資源儲量,長則還可使用一二百年,少則幾十年。水資源匱乏也已十分嚴重。地球上97.5%的水是鹹水,只有2.5%的水是可直接利用的淡水。而且這些水的分布極不均勻。開發中國家大多是缺水國家。我國70%以上城市日缺水1000多萬噸,約有三億畝耕地遭受乾旱威脅。由於常年使用地下水,造成水位每年下降2米。(2)土地沙化日益嚴重。“沙”字結構即“少水”之意。水是生命存在的條件。人體70%由水構成。沙漠即意味著死亡。由於森林被大量砍伐,草場遭到嚴重破壞,世界沙漠和沙漠化面積已達4700多萬平方公里,占陸地面積的30%,而且還在以每年600萬公頃的速度擴大著。(3)環境污染日益嚴重。環境污染包括大氣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固體污染、農藥污染、核污染等等。由於工業化大量燃燒煤、石油,再加上森林大量減少,二氧化碳大量增加,因而造成了溫室效應。其後果就是氣候反常,影響工農業生產和人類生活。據統計,到2000年,可使地球溫度上升2.7——8.1゜C。由於氟利昂作為製冷劑的大量使用,使南極臭氧空洞不斷擴大。據估計,南極春天臭氧層比15年前已變薄50%。(4)物種滅絕和森林面積大量減少。由於熱帶雨林被大量砍伐和焚燒,每年減少4200英畝,按這個速度,到2030年將消失殆盡。據估計,地球表面最初有67億公頃森林,陸地60%的面積由森林覆蓋。到80年代已下降到26.4億公頃。由於叢林減少,使得地球上每天有50——100種生物滅絕,其中大多數我們連名字都不知道。
當代發生的各種危機,都是人類自己造成的。傳統的西方工業文明的發展道路,是一種以摧毀人類的基本生存條件為代價獲得經濟成長的道路。人類已走到十字路口,面臨著生存還是死亡的選擇。正是在這種背景下,人類選擇了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1980年3月,聯合國大會首次使用了“可持續發展”概念。1987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公布了題為《我們共同的未來》的報告。報告提出了可持續發展的戰略,標誌著一種新發展觀的誕生。報告把可持續發展定義為“持續發展是在滿足當代人需要的同時,不損害人類後代滿足其自身需要的能力”。它明確提出了可持續發展戰略,提出保護環境的根本目的在於為了確保人類的持續存在和持續發展。這份檔案1987年在聯合國第42屆大會通過。1992年6月,在巴西的里約熱內盧召開了“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183個國家和70多個國際組織的代表出席了大會,其中有102位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大會通過了《21世紀議程》,闡述了可持續發展的40個領域的問題,提出了120個實施項目。這是可持續發展理論走向實踐的一個轉折點。1993年,中國政府為落實聯合國大會決議,制定了《中國21世紀議程》指出“走可持續發展之路,是中國在未來和下世紀發展的自身需要和必然選擇”。1996年3月,我國八屆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畫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明確把“實施可持續發展,推進社會主義事業全面發展”作為我們的戰略目標。
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目的,是要使社會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使人類在地球上世世代代能夠生活下去。人與環境的和諧共存,是可持續發展的基本模式。自然系統是一個生命支持系統。如果它失去穩定,一切生物(包括人類)都不能生存。自然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本條件。因此,對資源的節約,就成為可持續發展的一個基本要求。它要求在生產和經濟活動中對非再生資源的開發和使用要有節制,對可再生資源的開發速度也應保持在它的再生速率的限度以內。應通過提高資源的利用效率來解決經濟成長的問題。
生態經濟模式
要實現可持續發展,就必須改變傳統的經濟與環境二元化的經濟模式,建立一種把二者內在統一起來的生態經濟模式。
(1)生產過程的生態化。在生產過程中,建立一種無廢料、少廢料的封閉循環的技術系統。傳統的生產流程是“原料——產品——廢料”模式。這裡追求的只是產品,但加入生產過程與產品無關的都作為廢料排放到環境中。而生態模式的生產中,廢料則成為另一生產過程的原料而得到循環利用。封閉循環技術系統即節約資源,又減少了污染,在對生物資源的開發中,應當是“養雞生蛋”而不應該是“殺雞取蛋”。
(2)經濟運行模式的生態化。我們應當運用經濟的機制刺激和鼓勵節約資源和環境保護,把節約資源和環境保護因素作為經濟過程的一個內在因素包含在經濟機制之中。為此,第一,我們應當重視社會能量轉換的相對效率,並使它成為評價經濟行為的重要指標之一。新經濟學應當依據淨能量消耗來測定生產過程的效率,把利潤同能量消耗聯繫起來。第二,應該把“自然價值”納入經濟價值之中,形成一種“經濟——生態”價值的統一體。在這裡,資源的“天然價值”應當作為重要參考數打入產品的成本。資源價值應遵循著“物以稀為貴”的原則。隨著某些資源的減少,資源的天然價值就會越高,使用這些資源製造的產品的價格也就應當越高。這種經濟機制能夠抑制對有限資源的浪費。第三,應當建立一種抑制污染環境的經濟機制。我們應當看到清潔、美麗的適合人類生存的環境本身就具有一種“環境價值”。為此,應當把破壞環境的活動看成產生“負價值”的活動而予以經濟上的懲罰。例如,汽車的成本中不僅應當包括資源的自然價值、原料的價值、勞動力價值,而且還應當包括汽車生產過程中對環境的破壞的“負價值”和汽車在消費中對環境污染(如它排放的尾氣造成的大氣污染)、汽車在消費中可能出現的交通事故造成的危害等負價值打入汽車的成本當中,由生產者和消費者共同承擔。這樣,就會對損害環境的經濟行為形成一種抑制效應。
( 3)消費方式的生態化。傳統的消費方式也是一種非生態的消費方式。傳統經濟模式中生產並不是為了滿足人的健康生存的需要,而是為了獲得更大的利潤。因此,生產不斷創造出新的消費品,通過廣告宣傳造成不斷變化的消費時尚,誘使消費者接受。大量地生產要求大量消費,因此,揮霍浪費型的非生態化生產造成了一種揮霍浪費型消費方式。這種消費方式所追求的不是樸素而是華美,不是實質而是形式,不是厚重而是輕薄,不是內在而是外表。這種消費方式的反生態性質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第一,它追求一種所謂“用畢即棄”的消費方式。大量一次性用品的出現,不僅浪費了自然資源,而且污染了環境。僅以一次性筷子為例:我國每年出口到日本的一次性筷子達200億萬雙,折合木材達40億立方米,內地消費也不低於這個數目。因此林業專家警告說:“長此下去,將禍及我們的子孫後代”。我們的許多消費品都是在還能夠使用時就被拋棄,因為它已落後於消費時尚。在服裝消費上表現得最為突出。第二,在消費中追求所謂“深加工”產品,也是違反生態原理,特別是違反熱力學第二定律(熵定律)的。所謂“深加工”產品只是追求形式上的翻新。對原料每加工一次,就有部分能量流失。在食品多次加工中,不僅浪費了能量,而且由於各種化學添加劑的加入,還對人的健康造成了威脅。有些深加工商品屬於不同能量層次的轉化,浪費的能量就更多。如,用穀物餵牲畜,把植物蛋白轉化成動物蛋白,浪費的能量更多。“這種因食用靠糧食餵養的牲畜所造成的能量損失如下,家禽百分之七十,牛百分之九十。”同時,過量的食用高脂肪食物還會危害人的健康。“據現在的估計,自然的長壽年齡在九十歲左右,但是在多數美國人至少少活了二十年,造成這些早亡的主要原因是濫用食物,其中高脂肪是男性癌症患者中40%和女性癌症患者中的60%的主要致病因素。”
總之,近代西方工業文明所形成的發展模式是一種非持續性的發展模式。要實現可持續發展,就必須在發展和發展模式上有一個革命性變革。當然,在全球經濟趨向於一體化的今天,要徹底解決這個問題,並不是一個國家、一朝一夕可以做到的。當代人類面臨的困難是全球性的,因此,只有通過全人類的長期的共同努力才能做到。
主要倫理機制
發展倫理學這個概念是針對當代人類社會發展中出現的新問題提出來的。這些新問題就是當代人類面對的各種困境和危機。發展倫理學力圖為解決這些新問題提供價值論和倫理的原則和規範。要解決這些新問題,就必須涉及下面兩個方面的研究:一是對造成這些問題的傳統的發展模式和道路進行價值論的評價和反思,探索造成這些問題的價值論上的根源;二是要對新的發展模式(可持續發展模式)進行倫理規範。這些就是發展倫理學的研究對象。
一個成熟的發展模式,要達到永遠保持其合理性,不僅要有動力學的機制,而且應當具有自我評價、自我約束、自我反省、自我規範的機制。只有如此,才能避免付出那些本來可以避免付出的代價。近代西方工業文明的發展模式就是一種只有動力機制而沒有自我約束、自我評價機制的發展模式。正如美國學者威利斯·哈曼博士所說,“我們惟一最嚴重的危機主要是工業社會意義上的危機。我們在解決‘如何’一類問題方面相當成功”,“但與此同時,我們卻對‘為什麼’這種具有價值含義的問題,越來越變得糊塗起來,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誰也不明白什麼是值得做的。我們的發展速度越來越快,但我們卻迷失了方向。”因此,對“發展的終極目的(價值)”問題的探尋,就成了發展倫理學的首要的核心問題。
如果說我們對發展的終極目的問題並不明確,很多人都不服氣,他們會說:“怎么不明確?發展就是為了生活得更幸福嗎!”發展是為了生活得幸福,這並不錯。但是,我們再往下追問:什麼是真正的幸福?人們就很難說清楚了,如果同舊社會比,我們在改革開放以前也感到是很幸福的,但同21世紀比,他們就感到不幸福了。你去歌舞廳折騰一夜,感到幸福極了,而我卻對此感到心煩。因此,對什麼是幸福,誰也說不清楚。近代工業文明的幸福觀,把聚斂財富、揮霍財富看做幸福,把舒適的生活看做幸福。因此,近代工業文明形成的發展道路追求的無非是兩個目的:一是攝取儘量多的物質財富,並拚命地把它消耗掉;二是,在技術發展上,追求儘量用外部自然力代替人力,代替人的天然器官的活動(用汽車代替腳,用機器代替人手的勞動,用藥物代替身體的抗病機能等)。我們再往下追問:這種發展值得嗎?這時我們就接觸到了“終極價值”問題。這也是傳統發展觀和發展模式造成當代困境和危機的癥結所在。這種發展模式的第一追求,是聚斂和消費儘可能多的物質財富,其後果就是造成資源匱乏和環境污染。由於其消費追求的不是有利於人的健康生存,而是感官刺激,因而同人的生命原理相衝突。且不說香菸、酒等消費品的生產和消費直接危害人的生命,即使是那些標誌著人的生活水平提高的高脂肪的食用,也間接對人體造成危害。當人們在大吃大喝滿足嘴的“幸福”時,由於高脂肪攝入造成的肥胖病、心臟病、動脈硬化、高血壓等文明病便相繼發生。癌症的發生也與高脂肪的攝入相關。這種發展觀的第二個追求,是儘量用外部自然力代替人的天然器官的活動功能。這種發展的價值追求也直接違反生命原理。人的生命器官的功能遵循著“用盡廢退”的原理變化。當人們用藥物代替人的免疫機能時,人的免疫機能就會降低;當人們使用空調器生活在不冷不熱的環境中時,人的抗寒暑能力就會降低;當人們以車代步時,人的奔跑機能、心臟和血液循環等器官的機能也會降低。這樣,片面追求用外部自然力代替人的器官的結果必然是生命質量的下降。
通過對發展的終極價值的追問,我們可以看到,我們人類面臨的各種危機,實質是傳統的發展模式的意義(價值)危機。我們不得不反思這樣一個問題:這種發展對人類的健康生存和可持續發展來說是值得的嗎?
通過分析我們可以看到:人類的健康生存和可持續發展,是發展倫理的終極尺度。它包括以下重要的命題:
第一,“全人類利益高於一切”。當代科學技術和市場經濟的發展,縮小了人們之間的距離。地球就像一個村莊(地球村)。全人類都坐在一條船上在風浪中航行,每個人的不軌行為都可能影響到人類的生存。因此,發展倫理學要求個人利益、民族利益、國家利益這些局部利益要服從人類利益。應當以人類的生存利益為尺度,對自己的不正當的欲望進行節制。
第二,“生存利益高於一切”。自然生態環境系統是人類生命的支持系統,能否保持自然生態環境系統的穩定平衡,是關係到人類能否可持續生存的問題。因此,保持生態系統的穩定平衡,是我們人類一切行為的最高的、絕對限度。人類對自然界的改造活動,應當限制在能夠保持生態環境的穩定平衡的限度以內。對可再生的生物資源的開發,應當限制在生物資源的自我繁殖和生長的速率的限度以內;生產活動對環境的污染,也應保持在生態系統的自我修復能力的限度內。
第三,“在滿足當代人需要的同時,不能侵犯後代人的生存和發展權力”,這是人類生存與發展的可持續性原則。我們的地球不僅是現代人的,而且是後代人的。我們不僅不應當侵犯其他人的權力,而且不應當侵犯後代人的權力。
這三個命題,是倫理學三個基本價值原則和倫理原則,它對發展中的全部倫理關係都起著決定作用。我們在這裡只能舉幾個例子做一點簡要說明。
(1)公平與效率問題是當代社會發展面對的一個尖銳問題。它的解決,應當有倫理上的根據。鄧小平同志提出的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方針,就涉及到發展倫理問題。首先,我們必須打破平均主義的分配原則,只有如此,才能提高生產效率。因此,允許分配上的差別並不等於不公平。公平概念不等於“利益均等”。但是,這種差別不能無限擴大。差別保持在一定限度是公平的。但是,如果差別超過一定限度,使大部分人都不能從發展中獲得好處,公平就轉化為不公平。因此,鄧小平同志又提出,我們的目的是走共同富裕之路,這才是我們最終的價值取向。
(2)關於發展付出的代價問題,這其中也需要倫理根據。首先,為了全局利益、為了全人類利益和後代人的利益,局部的、暫時的代價的付出,是符合可持續發展倫理原則的。但是,為了局部的、眼前的利益而犧牲人類整體的生存利益、犧牲後代人的生存利益,則是違反倫理原則的。
(3)已開發國家和開發中國家的關係問題中也體現著可持續性發展的倫理原則。1991年6月的《北京宣言》指出:“已開發國家對全球環境的惡化負有主要責任。工業革命以來,已開發國家以不能持久的生產和消費方式過度消耗世界的自然資源,對全球的環境造成損害,開發中國家受害更為嚴重。”因此,它們有責任和義務幫助開發中國家擺脫貧困和保護環境。此外,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之間的交往也應當遵循平等、公平和正義的倫理原則解決一切爭端。這應當也是發展倫理學的問題。建立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的依據,應當是發展倫理學的公平、平等和正義原則。
(4)“浪費不可再生的稀有資源是不道德的行為,不管這些資源屬於誰所有” 。這應當成為發展倫理學的一個重要倫理原則。由於這些不可再生的稀有資源的合理使用直接關係到全人類的和我們後代的生存,因而我們必須超越傳統的所有權觀念,不能認為這些資源在我們國土上我就可以隨便揮霍,也不能認為這些財產歸我所有,我就可以隨便浪費。“我們中每個人使用的能量越多,身後的所有生命的可得能量就越少。這樣,道德上的最高要求便是儘量地減少能量耗費”。
(5)當代科學技術的高度發展,也需要對其評價和規範。這也是發展倫理學的重要內容。當技術發展到能夠毀滅地球因而能夠毀滅人類自身時,我們就應當堅持這樣一個倫理原則,即“我們能夠(有能力)做的,並不一定是應當做的”。因此,對於我們人類的每一個科學發現及其在技術上的套用,都應當首先進行評價和規範,使其在不傷害人類生存和發展的條件下得到利用。技術倫理,也是發展倫理學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中國
可持續發展戰略已成為當今一個套用範圍非常廣的概念,不僅經濟、社會、環境等方面運用,而且教育、生活、藝術等方面也經常運用。為適應這種變化,其含義也需作重新表述。聯合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的定義基本確切,但將其定位於處理“當代人”與“後代人”之間的利益關係,卻有些偏狹,因在“當代人”、“後代人”之內也存在著可否持續發展的問題,並非僅在“當代人”和“後代人”之間存在該問題,而這一定義顯然不能涵蓋“當代人”、“後代人”之內的利益處理問題。在人們的潛意識裡,只要是持續而不停頓的發展皆可叫持續發展,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實際上解決的是當前利益與未來利益、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係問題,因此,我們以為,可持續發展這一概念可重新表述為:“既顧及當前利益、近期利益,又顧及未來利益與長遠利益,當前、近期的發展不僅不損害未來、長遠的發展,而且為其提供有利條件的發展”。這一定義具有普遍適用性,可解釋所有領域的可持續發展,可使人明白只要實施了竭澤而漁、殺雞取卵之類只顧當前利益、眼前利益而不顧及未來利益與長遠利益的短期行為,皆可看作與可持續發展對立的“非可持續發展”,不見得非得對後代人造成損害的才是“非可持續發展”,而僅僅損害當代人未來利益與長遠利益的便不是“非可持續發展”,消除聯合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的定義易給人造成的這種誤解。
我國人口眾多,人均資源相對不足,就業壓力大,生態環境突出,因此,對可持續發展問題非常重視。
據聯合國統計,中國已完成或基本完成大部分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在減少貧困和嬰兒死亡率,提高醫療衛生、教育、婦幼保健、就業水平等方面表現突出。發展才是硬道理。這句話放到全球大舞台上也非常貼切。可持續發展是世界的唯一選擇。
可持續發展是以保護自然資源環境為基礎,以激勵經濟發展為條件,以改善和提高人類生活質量為目標的發展理論和戰略。它是一種新的發展觀、道德觀和文明觀。其內涵為:(1)突出發展的主題,發展與經濟成長有根本區別,發展是集社會、科技、文化、環境等多項因素於一體的完整現象,是人類共同的和普遍的權利,已開發國家和開發中國家都享有平等的不容剝奪的發展權利;(2)發展的可持續性,人類的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不能超越資源和環境的承載能力;(3)人與人關係的公平性,當代人在發展與消費時應努力做到使後代人有同樣的發展機會,同一代人中一部分人的發展不應當損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4)人與自然的協調共生,人類必須建立新的道德觀念和價值標準,學會尊重自然、師法自然、保護自然,與之和諧相處。中共提出的科學發展觀把社會的全面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結合起來,以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基本要求,指出要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實現經濟發展和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堅持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保證一代接一代地永續發展。從忽略環境保護受到自然界懲罰,到最終選擇可持續發展,是人類文明進化的一次歷史性重大轉折。
重大事件
在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之後不久,中國政府就組織編制了《中國21世紀議程——中國21世紀人口、環境與發展白皮書》。《議程》共20章,可歸納為總體可持續發展、人口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經濟可持續發展、資源合理利用、環境保護5個組成部分,70多個行動方案領域。該《議程》是世界上首部國家級可持續發展戰略。它的編製成功,不但反映了中國自身發展的內在需求,而且也表明了中國政府積極履行國際承諾、率先為全人類的共同事業做貢獻的姿態與決心。
1994年7月,來自20多個國家、13個聯合國機構、20多個外國有影響企業的170多位代表在北京聚會,制定了“中國21世紀議程優先項目計畫”,用實際行動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
1995年9月,中共十四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畫和2010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明確提出:“經濟成長方式從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江澤民在該全會閉幕式的講話中強調:“在現代化建設中,必須把實現可持續發展作為一個重大戰略。要把控制人口、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放到重要位置,使人口增長與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相適應,使經濟建設與資源、環境相協調,實現良性循環。”正式把可持續發展作為我國的重大發展戰略提了出來。此後中央的許多重要會議都對可持續發展戰略作了進一步肯定,使之成為我國長期堅持的重大發展戰略。
黨的十五大報告指出:“我國是人口眾多、資源相對不足的國家,在現代化建設中必須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堅持計畫生育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正確處理經濟發展同人口、資源、環境的關係。資源開發和節約並舉,把節約放在首位,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統籌規劃國土資源開發和整治,嚴格執行土地、水、森林、礦產、海洋等資源管理和保護的法律。實施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加強對環境污染的治理,植樹種草,搞好水土保持,防治荒漠化,改善生態環境。控制人口增長,提高人口素質,重視人口老齡化問題。”
1998年10月中共十五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農業和農村工作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必須加強以水利為重點的基礎設施建設和林業建設,嚴格保護耕地、森林植被和水資源,防治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和環境污染,改善生產條件,保護生態環境。”
2000年11月十五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畫的建議》指出:“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是關係中華民族生存和發展的長遠大計。”
十六大報告把“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增強,生態環境得到改善,資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推動整個社會走上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之一,並對如何實施這一戰略進行了論述。
3月20日,國家林業局在北京舉行新聞發布會,正式對外公布經國務院批准的《全國防沙治沙規劃(2011-2020年)》,3A環保漆等品牌在甘肅、內蒙等地所投入建立的幾十萬株沙棘林受到廣泛關注。
2013年9月12日,《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下稱《行動計畫》)由國務院正式發布。《行動計畫》提出,經過五年努力,使全國空氣品質總體改善,重污染天氣較大幅度減少;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空氣品質明顯好轉。力爭再用五年或更長時間,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氣,全國空氣品質明顯改善。
國家報告
2012年6月1日,報告編寫領導小組的副組長、國家發改委副主任杜鷹出席國務院新聞辦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並介紹了該報告總體情況,對外正式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可持續發展國家報告》並就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報告除前言外共分八章,5.5萬字。在前言和第一章里,國家報告概述了中國在可持續發展領域的總體進展情況,客觀分析了中國在可持續發展方面面臨的挑戰和存在的壓力,明確提出了我們國家進一步推進可持續發展的總體思路。第二章至第五章分別圍繞可持續發展的三大支柱、也就是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生態環境保護,詳盡闡述了在可持續發展各個領域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進展。第六章介紹了中國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有關情況。第七章介紹了中國在可持續發展領域裡廣泛開展國際合作,包括雙邊和多邊合作的有關情況。同時也介紹了我們履行有關國際公約的情況。第八章闡述了中國對大會兩大主題的原則立場和若干分領域問題的一些基本看法,同時呼籲大會能夠取得積極的成果。
杜鷹表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進一步深入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總體思路,可以用五句話來概括:
一是把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對經濟結構進行戰略性調整作為推進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大決策。不僅要調整需求結構,要把國民經濟成長更多地建立在擴大內需的基礎上;不僅要調整產業結構,我們要更好、更快的發展現代的製造業以及第三產業,更重要的是要調整要素投入結構,使整個國民經濟成長不能永遠老是依賴物質要素的投入,而是要把它轉向依靠科技進步、勞動者的素質提高和管理的創新上來。
二是要把建立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作為推進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著力點,我們還是要深入貫徹節約資源和環境保護這個基本國策,在全社會的各個系統都要推進有利於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人口、資源和環境相協調。
三是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可持續發展的核心要求,可持續發展這個概念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內涵叫代內平等,它實際上講的是人的平等、人的基本權利,可持續發展的所有問題,核心是人的全面發展,所以我們要在圍繞以民生為重點來加強社會建設,來推進公平、正義和平等。
四是要把科技創新作為推進可持續發展的不竭動力,實際上很多不可持續問題的根本解決要靠科技的突破、科技的創新。
五是要把深化體制改革和擴大對外開放和合作作為推進可持續發展的基本保障,要建立有利於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這樣的體制和機制,特別是要深化資源要素價格改革,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強化節能減排的責任制,保障人人享有良好環境的權利。
意義
1.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有利於促進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統一。
2.有利於促進經濟成長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使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
3.有利於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質量。
4.從注重眼前利益、局部利益的發展轉向長期利益、整體利益的發展,從物質資源推動型的發展轉向非物質資源或信息資源(科技與知識)推動型的發展。
5.我國人口多、自然資源短缺、經濟基礎和科技水平落後,只有控制人口、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才能實現社會和經濟的良性循環,使各方面的發展能夠持續有後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