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學研究法理與實踐

內容介紹

本書重點研究在海外分行所在地發生政治風險時,如何在海外分行債權人與跨國銀行總行之間分配政治風險。其中最為關鍵的一個問題是,跨國銀行總行是否有義務替其海外分行償還當地債務。本書所運用的分析方法主要有規則分析法、比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和法律的經濟分析法等。
第一章為緒論,分為五節。第一節為銀行之定義,分析了英國、美國、香港和台灣地區成文法定義及我國商業銀行定義,並對我國商業銀行定義之完善提出了相應的立法建議。第二節為跨國銀行概述,探討了跨國銀行之定義與特徵,介紹了跨國銀行之歷史與發展,分析了跨國銀行之分文機構與附屬機構。第三節為海外分行債務概述,主要分析了存款的法律性質與分類、存款契約的成立時間、法律特徵與法律性質及確定存款契約當事人權利與義務的法律依據。第四節為政治風險概述,探討了政治風險的定義與分類,分析了政治風險與國家風險、主權風險、商業風險之聯繫與區別。第五節為政治風險之下的責任承擔機制,初步探討了影響跨國銀行總行責任的事實因素與海外利率,並對跨國銀行總行的主要抗辯理由與債權人的主要反駁理由作了簡要介紹。
第二章為跨國銀行總行責任之國際法分析,分為四節。第一節為跨國銀行總行責任與國家行為說,分析了國家行為說的含義與產生,國家行為說的場所要件,國家行為說的例外,介紹了國家行為說在海外分行債務糾紛案中的適用情況,並對國家行為說作了簡要評論。第二節為跨國銀行總行責任與《國際貨幣基金協定》,分析了《基金協定》所允許的外匯管制,探討了跨國銀行總行責任與《基金協定》第8條第2款b項規定之間的關係。第三節為跨國銀行總行責任與《多邊投資擔保機構公約》,介紹了多邊投資擔保機構之承保範圍,分析了《多邊投資擔保機構公約》對跨國銀行總行責任的影響。第四節為跨國銀行總行責任與衝突法,在介紹英美契約法律選擇之基本規則的基礎上,對存款契約法律選擇規則中的意思自治原則和最密切聯繫原則的適用問題進行了探討,並介紹了英國、美國、法國和德國法院在存款契約法律選擇上的司法實踐。
第三章為跨國銀行總行責任之國內法分析,分為五節。第一節為跨國銀行總行責任與公司法,探討了最終責任說和獨立實體說的基本理論及其在海外分行債務糾紛案中的適用情況。第二節為跨國銀行總行責任與契約法,研究了履行不能、不可抗力和格式免責條款的基本規則及其在海外分行債務糾紛案中的適用情況。第三節為跨國銀行總行責任與美國特別立法,介紹並分析了美國州立法、聯邦儲備委員會條例和聯邦立法。第四節為跨國銀行總行責任與存款保險制度,研究了存款保險公司承保海外分行所在地之政治風險的可能性。第五節為跨國銀行總行責任與海外投資保險制度,在介紹海外投資保險制度之承保範圍的基礎上,就海外投資保險制度對跨國銀行總行責任的影響作了分析。
第四章為跨國銀行總行責任之經濟分析,分為三節。第一節為法律的經濟分析概述,簡要地介紹了法律的經濟分析的基本理論,對法律的規則分析與經濟分析進行了比較。第二節為契約法的經濟分析,指出了契約法的經濟意義,並就法律的經濟分析如何解釋履行不能作了說明。第三節為跨國銀行總行責任之經濟分析結論,對債權人、銀行和資產所有人承擔政治風險的經濟分析結論進行了介紹和評論。
第五章為跨國銀行總行責任之法理分析,分為三節。第一節為徵收/國有化風險之下的跨國銀行總行責任問題,對徵收/國有化之法理進行了分析,並指出了資產所有人承擔徵收/國有化風險的理由。第二節為外匯管制風險之下的跨國銀行總行責任問題,在介紹外匯管制基本制度的基礎上,對外匯管制法令的法律性質與可適用性問題進行了分析,並指出了存款人承擔外匯管制風險的理由。第三節為跨國銀行總行責任承擔之理論方案,分析了跨國銀行總行責任之可能方案形式。
最後,在對各種政治風險分配方案及立法進行分析與評述後,筆者針對徵收/國有化風險與外匯管制風險之不同而提出了不同的風險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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