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範本
為避免國際間對資本和所得的雙重課稅,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24個成員國於1963年制定了這一協定草案,作為這一協定草案的修訂稿,1977年發表,全文三十九條,在協定名稱和序言之後,分為七章,由五部分構成:第一部分是協定適用的人和稅種的範圍;第二部是協定用語的定義;第三部分是對所得和財產徵稅權的劃分;第四部分是避免雙重徵稅的方法;第五部分足稅務行政管理特別規定和協定生效與終止與程式規定。該範本旨在避免國際間的重複課稅、消除稅收差別待遇及通過各國稅務部門的情報互換來防止國際間的偷漏稅等問題。與聯合國範本比,它強調對收入所得實行居民管轄權,並對有關國際稅收內容作了有利於已開發國家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