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徵集原則:1)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用國家領導人的名字作地名;2)不得損害我國領土主權和民族尊嚴;不得帶有民族歧視性和妨礙民族團結;不得侮辱勞動人民和極端庸俗及違背國家方針、政策。要突出詩鄉、地域、時代特色。
三、徵集要求:對各街、路、巷及其它地理實體的取名,要附上簡短說明,講清為什麼取這個名稱。於2009年8月底前請將您對各街、路、巷等地理實體取的名稱用列印稿交綏陽縣民政局。
特此公告
綏 陽縣 民 政 局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一、徵集範圍:縣城各街、路、巷等其他地理實體的名稱(包括已命名的街、路、巷的更名及還未命名的各街、路、巷等地理實體名稱)。 三、徵集要求:對各街、路、巷及其它地理實體的取名,要附上簡短說明,講清為什麼取這個名稱。 於2009年8月底前請將您對各街、路、巷等地理實體取的名稱用列印稿交綏陽縣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