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概括
絕對利益理論的運用有一個前提條件——雙方可以自由的交易他們的產品,如果沒有自由貿易,沒有商品的自由流通,就不可能獲得地域分工帶來的益處。
亞當·斯密認為,每一個國家都有其適宜於生產的某些特定的產品的絕對有利的生產條件,去進行專業化生產,然後彼此進行交換,則對所有交換國家都有利,這就是“絕對利益論”。絕對利益理論是早期的分工貿易理論的理論內容之一。
利益定義
絕對利益是由亞當·斯密提出,是指在某種商品的生產上,一個國家在勞動生產率上占有絕對優勢,或其生產所耗費的勞動成本絕對低於另一個國家。若各國都生產自己占絕對優勢的產品,繼而進行交換,那么雙方都可以通過交換得到絕對的利益,從而整個世界也可以獲得分工的好處。1776年他提出了被後人成為絕對利益學說的國際分工和國際貿易理論。
特點和局限性
絕對利益論的特點和局限性是:
(1)亞當·斯密有力地抨擊了重商主義,主張自由經濟,為自由貿易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2)亞當·斯密提出了絕對優勢這一概念,來解釋國際貿易的基礎,他認為貿易之所以發生,其基礎在於各國生產成本上存在絕對差異。
(3)亞當·斯密的論述雖然精闢,但存在著很大的不足。其中最主要的一點就是,它不能解釋現實中所有國家之間國際貿易的基礎,特別是當一個國家在所有部門的生產成本上都處於絕對劣勢的話,上述分析就無法解釋這一種情況。可以說絕對利益理論的一個明顯缺陷,就是沒有說明無任何絕對優勢可言的區域,如何參與分工並從中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