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詞義
結餘,結算後的剩餘,他收入不多,但是每月都有結餘。
會計術語
事業單位結餘概述
事業單位結餘是指事業單位在一定期間各項收入與支出相抵後的餘額,一般在年終結賬時一次性核算。實際工作中,有的單位年終核算時製作會計憑證不是將收入和支出結轉“結餘”科目,而是將收入和支出相對轉,結餘或透支
掛往來款項,從而使做出來的財務報表雖然收支平衡,但實際上財務報表不能正確、完整地反映核算單位收支及結餘的真實情況。現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規定,談談事業單位結餘及其分配的具體核算。會計核算
事業單位的結餘按資金用途不同分為經常性收支結餘和專項資金收支結餘。經常性收支結餘按資金獲得渠道不同又分為事業結餘和經營結餘。
(一)事業結餘的核算“事業結餘”科目核算
事業單位在一定期間除經營收支以外各項經常收支相抵後的餘額。貸方登記收入轉入數,借方登記支出轉入數。本科目平時一般不核算,只在期末(一般在年末)轉賬時,將“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繳款”、“事業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餘額轉入本科目貸方。
(二)經營結餘的核算“經營結餘”科目核算
事業單位在一定期間各項經營收入與其相對應支出相抵後的餘額。本科目平時一般不核算,只在期末(一般在年末)轉賬。應將“經營收入”科目餘額轉入本科目,借記“經營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將“經營支出”、“銷售稅金”等科目餘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經營支出”、“銷售稅金”科目。
本科目貸方餘額為實現的經營結餘,如為借方餘額,則為經營虧損。年度終了,單位應將實現的經營結餘全數轉入“結餘分配”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