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餘資金

結餘資金,主要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在預算年度內,按照財政部批覆的本部門預算,當年尚未支用的財政撥款資金。

內容簡介

結餘資金是指同各級財政有繳撥款關係的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預算年度結束時,尚未列支出的財政撥款資金。

財政撥款結餘資金的分類

根據結餘資金的不同情況,可將其分為多種類型:
l、按支出性質將結餘資金劃分為基本支出結餘和項目支出結餘。行政、事業單位年終結賬後,根據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項目支出預算與其年度實際支出數分別結出基本支出結餘和項目支出結餘。對於在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前形成的結餘資金,分不清是基本支出還是項目支出結餘,一律按項目支出結餘處理;或者基本支出結餘分不清人員經費還是公用經費結餘的,一律按公用經費結餘處理。
2、按預算安排的時間不同分為當年結餘和以前年度結餘。凡是當年安排的預算資金,當年沒有支出完畢所形成的結餘就是當年結餘;當年結餘結轉下一度繼續使用的,就形成了以前年度結餘。同一類型的資金,有以前年度結餘的,本年又安排了資金的,應先支出以前年度結餘部分,待以前年度結餘使用完畢後,再使用本年預算資金。
3、按單位的性質不同分為行政單位結餘和事業單位結餘。財政撥款結餘資金有關規定明確指出,行政單位基本支出結餘資金,可結轉下年繼續使用,主要用於零星增人增編等人員經費支出和日常公用經費支出,不得用於提高人員經費開支標準。事業單位基本支出結餘可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結轉下年繼續使用。
4、按資金的撥付方式不同分為國庫集中支付結餘和非國庫集中支付結餘。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單位,在零餘額賬產或直接支付中形成的資金結餘為國庫集中支付結餘;未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單位,或雖已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但由未實行改革前撥給的資金形成的結餘,則為非國庫集中支付形成的結餘。
5、按項目是否完成等情況分為項日支出淨結餘和項目支出專項結餘。項目支出淨結餘主要包括項目當年已完成形成的結餘資金;由於受政策變化、計畫調整等因素影響,項目中止或撤銷形成的結餘資金。項目支出專項結餘主要包括項目當年已執行但尚未完成而形成的結餘資金(包括項目需跨年度執行,但項目支出預算已一次性安排而形成的結餘資金):項目因故當年未執行,需要推遲到下年執行形成的結餘資金。

財政撥款結餘資金形成原因

財政撥款結餘資金的形成,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各級政府預算部門加強資金管理形成的結餘,又有制度、政策性因素及預算編制、調整等原因形成的結餘。
1、管理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有些部門通過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堵塞財務漏洞,嚴格界定各項業務的開支範圍,規範支出內容,加強財政資金的管理,形成一部分結餘;另一方面,集中支付、政府採購等一系列的財政改革措施的實施,對支出運行的監管力度加大,降低了支出成本,從制度上解決了財政資金被截留、擠占、挪用、浪費等問題,由此一定程度上擴大了財政資金結餘的規模。
2、制度方面的原因
根據現行行政事業財務規則規定,“國家對事業單位實行核定收支、定額或者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餘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財政部門對行政單位實行收支統一管理,定額、定項撥款,超支不補,結餘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從而使得預算單位不認真執行預算,不按進度使用資金,使得當年應實施的項目跨年度執行,有的甚至出現連續結轉幾年的現象,形成財政資金結餘。《預算法》規定,中央預算必須經全國人民代表人會審查批准後執行。項目經費在預算單位沒有提出申請的情況下,一般均要中央預算下達後才能申請經費額度,而項目往往從年初就開始實施,單位一般用自有資金進行墊付。由於國庫集中支付辦理歸墊資金手續複雜,要求也比較高,墊付資金不大的情況的下,預算單位一般辦理歸墊,從而形成結餘。對於科研或一些重大項目,由於項目的實施周期較長,一般要跨年度才能實施完成。而預算額度有時一次性下達,由於項目沒有實施完成,下達的預算不能全面支出,需要結轉下年按項目進度繼續使用,從而形成項目資金的結餘。
3、預算編制、調整方面的原因
預算一經批覆,中央部門和項目單位不得自行調整。預算執行過程中,如遇國家出台有關政策,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或發生項目變更、終止、調整預算的,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式報批。在實際工作中,有些單位確有預算調整事項,由於預算調整有嚴格的審批程式,有時調整預算經審批下達後已近年底,預算單位沒有時間在當年完成預算,從而形成資金結餘。由於當年財政增收,對有的預算單位進行追加預算,這部分追加預算一般要到年底才能下達,預算單位收到預算資金使用額度有相當一部分不能在當年執行完畢,也是形成資金結餘的原因之一。
4、其他方面的原因
一些預算單位在年終結算前未能按照現行財務會計制度有關規定認真清理預算往來款項,而是採取掛暫付往來賬,虛增了一部分結餘資金;一些預算單位未能按照項目執行進度,及時撥付財政資金,而將資金滯留於本單位內部;還有一些預算單位項目組織不積極,執行進度慢,未能按照預定的項目計畫高效實施。

財政撥款結餘資金管理措施

1、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第一、原則上保留各部門對淨結餘資金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各部門在安排部門預算時,將當年預算與以前年度結餘資金加以統籌考慮,在預算執行中,需要追加預算支出的優先考慮用結餘資金予以安排。(1)預算編制階段:各部門在編制本部門預算時將結餘資金與其他財政性資金予以統籌考慮,在此基礎上編制下一年度部門預算。財政部門在審核部門上報預算時,對部門上報的包括結餘資金在內、統籌安排的部門預算進行審核,並在“二下”時,將包括結餘資金在內的部門預算統一批覆部門;(2)預算執行階段:部門在當年預算之外需要增加項目支出的,應優先考慮用淨結餘資金予以安排,財政部門在考慮追加部門項目預算時,原則上將優先考慮動用部門淨結餘資金安排。第二、為了提高項目執行效率,財政部門在分析項目執行情況的基礎上,對執行進度慢、效率不高的項目提出預算調減意見,調減的預算指標由財政部門在省直部門中統籌安排使用。第三、項目支出專項結餘,經財政部門審核確認後,由各部門結轉下年繼續使用,但不得自行改變資金用途。對於跨年度項目,當年預算已經做了安排的情況下,財政部門可以適當調減該項目當年預算,避免項目產生新的年度結餘;在安排下一年度預算時,要認真核實該項目規模及實施情況,對虛報項目規模、套取財政資金的項目要堅決核減該項目支出預算,直至取消。
2、劃分結餘資金類型
針對不同類型採取不同的管理方式。按照支出性質的不同,將結餘資金分為三類,即基本支出淨結餘、項目支出淨結餘和項目支出專項結餘。對基本支出淨結餘和項目支出淨結餘採取財政審批管理,對項目支出專項結餘採取財政審核備案管理。財政審批管理,指各部門使用結餘資金時,要向財政部門提出使用申請,經財政部門審批後方可動用;財政審核備案管理,指財政部門在每年年初對部門結餘資金進行確認時,對上一年度的專項結餘項目及資金數額進行確認、備案,各部門按照既定的項目用途結轉使用。
3、強化預算編制、執行和決算
預算單位應加強年度預算收支計畫的論證,預算編制力求準確、細化。時政部門應深人調查,重點加強專項預算編制的真實性、合理性的審核,增強預算的嚴肅性、準確性和科學性。對於切塊資金,由主管部門提出分配方案.納入單位部門預算,財政統一撥款。採取預算執行季報、實地檢查、重點項目跟蹤等形式,加強對部門或單位預算資金使用情況的跟蹤與檢查,嚴格資金撥付程式,在確保預算資金到位的前提下,避免或減少資金在部門滯留的可能。加強對決算環節的審核,逐步建立健全決算審簽制度,確保決算信息的真實、可靠。
4、規範資金管理
預算管理要求應納入綜合預算統籌安排的資金、基金,在編制部門預算時優先考慮結存資金,逐步消化,同時加大綜合統籌力度,協調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切實將部門結存資金使用好;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規範監管行為;明確結存資金管理原則,規定結存資金的範圍、控制標準、使用方向、統籌比例,加強對結存資金的真實性、合規性、完整性的監管;對政策性和多渠道取得並長期閒里的結餘,制定過渡性管理原則,納入部門預算;完善基金分配製度,規範事業單位基金管理與監督;以收支並重為原則,研究預算外資金;綜合統籌管理辦法,在不影響部門和單位積極性的同時;研究探討以綜合統籌為原則,以保障事業發展為目的,試行按比例編入部門預算的管理模式,並逐步向預算內資金管理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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