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Cartel 卡特爾
由一系列生產類似產品的獨立企業所構成的組織,目的是提高該類產品價格和控制其產量。根據美國反托拉斯法,卡特爾屬於非法。
卡特爾是壟斷組織形式之一。生產或銷售某一同類商品的企業,為壟斷市場,獲取高額利潤,通過在商品價格、產量和銷售等方面訂立協定而形成的同盟。參加這同盟者在生產、商業和法律上仍然保持獨立性。
產生
法語Cartel的音譯,原意為協定或同盟。生產同類商品的企業為了壟斷市場,獲取高額利潤而達成有關劃分銷售市場、規定產品產量、確定商品價格等方面的協定所形成的壟斷性企業聯合。它是資本主義壟斷組織的一種重要形式。1865年最早產生於德國。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在各資本主義國家迅速發展。隨著壟斷資本的國際化產生了國際卡特爾。按協定內容卡特爾可以分成規定銷售條件的卡特爾、規定銷售價格的卡特爾、規定產品產量的卡特爾、規定利潤分配的卡特爾、規定原料產地分配的卡特爾等。生產同類商品的企業作為卡特爾成員,各自在法律上保持其法人資格,獨立進行生產經營,但必須遵守協定所規定的內容。卡特爾成立時,一般簽訂書面協定,有的採取口頭協定形式。成員企業共同選出卡特爾委員會,其職責是監督協定的執行,保管和使用卡特爾基金等。由於成員企業之間的經濟實力對比會因經濟發展而變化,卡特爾的壟斷聯合缺乏穩定性和持久性,經常需要重新簽訂協定,甚至會因成員企業在爭取銷售市場和擴大產銷限額的競爭中違反協定而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