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原文
死者,人之常分,不可免也。吾年十九,值梁家喪亂,其間與白刃為伍者,亦常數輩,幸承餘福,得至於今。古人云:“五十不為夭。”吾已六十餘,故心坦然,不以殘年為念。先有風氣之疾,常疑奄然,聊書素懷,以為汝誡。
先君先夫人皆未還建鄴舊山,旅葬江陵東郭。承聖末,已啟求揚都,欲營遷靨,蒙詔賜銀百兩,已於揚州小郊北地燒磚。便值本朝淪沒,流離如此。數十年間,絕於還望。今雖混一,家道馨窮,何由辦此奉營資費?且揚都污毀,無復遺,還被下濕,未為得計。自咎自責,貫心刻髓。
孔子之葬親也,云:“古者墓而不墳,丘東西南北之人也,不可以弗識也。”於是封之崇四尺。然則君子應世行道,亦有不守墳墓之時,況為事際所逼也。吾今羈旅,身若浮雲,竟未知何鄉是吾葬地,唯當氣絕便埋之耳。汝曹宜以傳業揚名為務,不可顧戀朽壤,以取湮沒也。
作品譯文
死亡,這是人常有的事,不可避免。我十九歲的時候,正值梁朝動盪不安,其間有許多次在刀劍叢中過日子,幸虧承蒙祖上的福蔭,我才能活到今天。古人說:“活到五十歲就不算短命了。”我已年過花甲,六十有餘,所以心裡平靜坦然,不為餘生顧慮了。以前我患有風濕病,常懷疑自己會突然死去,因而姑且記下自己平時的想法,作為對你們的囑咐訓誡。
我的亡父與亡母的靈樞都沒能送回建鄴祖墳處,暫時葬在江陵城的東郊。承聖末年,已啟奏要求回揚都,著手準備遷葬事宜,承蒙元帝下詔賜銀百兩,我已在揚州近郊北邊燒制墓磚。此時正值梁朝滅亡,我流離失所到了此地,幾十年來,對遷葬揚都已不抱什麼希望了。現今雖然天下統一,只是家道衰落,哪裡有能力支付這奉還營葬造墓的費用?況且揚都已被破壞,老家沒有一個親人了。加上墳地被淹,土地低洼潮濕,也沒辦法遷葬。只有自己責備自己銘心刻骨地感到愧疚了。
孔子安葬親人時說道:“古代的墓是沒有土堆的。我 孔丘是四處奔走的人,不能不在墓地上留個標誌。”於是在墓上造了個土堆,只有四尺高。這樣看來君子處世行道,也有不能守著墳墓的時候;何況為事勢所逼無法守墓呢!我現在寄居在外,自身就像浮雲一樣飄蕩不定,都不知道何處是我的葬身之地,只要在我斷氣以後,隨地埋葬就行了。你們應該以繼承功業、弘揚美名為要事,不可顧戀朽骨墳土,以至於而埋沒了自己的前程。
作品賞析
所謂《終制》,就是送終的禮制。這是作者給後人提出的要求,相當於現在的遺囑。作者一生坎坷,歷經風雨,在當時大環境的影響下,家世不斷衰敗,自己也日漸衰老,骨肉離別已成定局。經過大風大浪的顏之推,囑咐子女:自己死後不要厚葬,不要搞鋪張浪費,要以自己的前途為重,不要過度悲傷而誤了大事。
作者簡介
顏之推(531~約595),中國南北朝時期的思想家、教育家。字介,琅邪臨沂(今屬山東)人。梁元帝時,官至散騎侍郎。梁亡後,不願為西魏臣屬,奔北齊,為黃門侍郎。北齊亡後入周,為御史上士。隋文帝時,太子召為學士。
顏之推經歷四個動亂的朝代,目睹當時士大夫子弟無能及士族教育的腐敗,認為教育必須改革,才能為國家培養有用人才。他將自己親身見聞及立身、治家、處世的道理,寫成《顏氏家訓》,教誡子弟。他要求子弟學習以儒家經典為主,兼及各家之言,即“明六經之指,涉百家之書”,注意實用知識的學習。他教育弟子要勤學守行,應世經務,成為一個厚重、勤勉、博學、多能、務實、學以致用的人才。
顏之推提倡及早對兒童進行教育,甚至主張“胎教”。他認為,對於兒童不可只有愛而無教;否則,等到長大, “捶撻至死而無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於成長,終為敗德”,最後觸犯刑律,受到制裁,則後悔莫及。在他看來,兒童時期,精神集中,學習效果好;成年後,思想分散,學習效果差一些。但是,他認為,如幼年失學,成年以後,還要爭取機會,繼續學習。“猶當晚學,不可自棄”。 他深感當時“九州之人,言語不同”,不正音,不正字,這有礙統一國家的彼此思想交流。因此,他主張重視對兒童進行正確的語言教育。他說:“吾家兒女,雖在孩稚,便漸督正之。一言訛替,以為己罪矣!”
他主張教育從嚴,勤於督訓。要使子弟做到“識人顏色,知人喜怒,……使為則為,使止則止”,養成聽長輩的話的習慣。他很重視環境對人的習染作用。他告誡子弟慎交。他說:“與善人居,如入芝蘭之室,久而自芳也;與惡人居,如入鮑魚之肆,久而自臭也。…… 君子必慎交遊焉。” 他很注意培養子弟虛心學習的態度。他認為不能稍有一點知識便妄自尊大。他說:“見人讀數十卷書,便自高大,……如此以學自損,不如無學也”。顏之推關於教育的一些見解,在當代還有一定的參考價值。他的著作甚多,現存《顏氏家訓》20篇、《還冤志》3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