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二)根據縣政府領導批示和辦理檔案需要,組織有關協調工作。
(三)根據縣政府確定的重點調研課題,開展調查研究並及時形成調研報告。
(四)負責組織縣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縣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和縣政府領導的重要內外事活動安排。
(五)協助縣政府領導綜合平衡縣政府各部門工作計畫、目標與進度;對縣政府的決定、工作意見,進行傳達與催辦。
(六)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貫徹落實上級政府和縣政府檔案、會議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批示的情況,及時反饋信息,提出建議。
(七)辦理上級機關和縣級各部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給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的日常文電,起草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的檔案。做好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檔案、檔案管理與保密工作。
(八)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組織辦理和督促檢查;負責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中需要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有關事項。
(九)負責收集、整理報送政務信息,指導各鎮(街道)和縣級各部門政務信息工作。負責管理縣機關信息中心。
(十)負責縣政府法制工作。組織編制、實施縣政府規範性檔案制定工作年度計畫,承辦縣政府規範性檔案製作和解釋工作。辦理縣政府行政複議案件工作,接受縣政府指派執行行政訴訟、行政複議過程中的應訴職責,指導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行政複議、應訴工作。
(十一)履行縣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和行政執法爭議協調的具體職能,負責清理、認證行政處罰實施機構,監督檢查全縣行政處罰實施情況和各項行政執法制度落實情況,組織行政執法責任制推行情況的考核。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綜合法律知識培訓並組織發放、管理《浙江省行政執法證》。負責管理縣法制服務中心。
(十二)負責各地黨政副部級以上領導來紹接待工作。
(十三)代表縣政府發布重要的政務活動新聞。
(十四)指導全縣政府系統辦公室業務工作和全縣政務公開日常工作。
(十五)做好縣政府值班工作,向縣政府領導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重大事故及各部門各鎮(街道)向縣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六)負責指導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縣人民政府駐杭辦事處工作。
(十七)負責編纂發行縣政府內部刊物《紹興縣政務》。負責省府辦公廳《浙江政報》征訂工作。
(十八)辦理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織機構
(一)秘書科承擔縣政府辦公室日常政務和事務聯絡工作。統一管理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需辦理的檔案,包括分發、傳閱、承辦、催辦、清退、立卷。初審有關科室起草的檔案,負責對上級機關來文提出擬辦意見,處理各鎮(街道)各部門的來文抄件,及時答覆抄告。承擔“第一讀者”工作,編輯《縣政府領導活動紀事》、《縣政府領導一周主要工作預安排》。負責收發、機要、保密、檔案、圖書資料、文印和禮品登記管理等工作,管理和使用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的印章、介紹信。協助辦公室領導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做好縣政府駐外辦事處的聯絡、服務工作。做好上級機關召開的會議和全縣性會議的通知,參與縣政府召開的全縣性會議的會務工作。做好計生工作和工會日常工作。負責處理辦公室內安全保衛、資產管理、後勤福利等有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辦公室有關專項經費管理使用和與縣會計核算中心的聯繫工作。
(二)綜合科
負責起草縣人代會《政府工作報告》和縣政府全體會議等全縣性重要會議綜合性材料及縣長講話稿。參與縣政府召開的全縣性會議會務工作。負責做好縣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和縣長辦公會議的服務工作,負責兄弟縣(市)政府綜合秘書網路聯絡、交流工作;負責為《浙江年鑑》、《紹興市年鑑》、《紹興縣年鑑》等條目組織和撰寫工作。負責縣政府重要政務活動新聞發布準備工作。
(三)調研科
參與制定調查研究計畫,確定事關長遠發展的調研課題和近期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對民眾反響比較強烈的問題,進行適時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具體辦法;參與縣政府重大課題的調研及組織開展全縣政府系統調研報告的評比,負責做好縣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和縣長辦公會議的服務工作,參與綜合性調查研究,為領導決策服務。
(四)信息科
負責政務信息的收集、篩選和處理。及時編輯《政務信息》、《政辦通報》、《每周要訊》、《參閱件》等,做好向上級政府的信息報送工作。協助辦公室領導指導全縣政務信息工作。負責組織全縣政務信息工作網路建設和全縣民情信息員隊伍建設。參與綜合性調查研究,為領導決策服務。
(五)督查科
組織辦理、指導檢查政府系統人大代表建議、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檢查督促縣政府各部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貫徹上級政府和縣政府重要檔案、領導指示、重大決定和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等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並及時反饋。及時編輯《政務督查》、《領導批示通報》。負責縣政府工作報告目標任務的分解,承擔縣政府部門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的具體工作。負責全縣政務公開日常工作,編輯公開有關政策檔案。
(六)工業科
做好分口副縣長秘書工作。負責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分管副縣長、副主任召集會議材料準備、會議通知、記錄、紀要整理以及決定事項的督查;參與起草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分管副縣長的講話;負責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縣政府領導批示的傳達、落實、督查及辦理情況反饋;參與涉及對口範圍內工作的調查研究、部門之間的政策協調和對外聯絡溝通等服務工作;負責處理有關閱件和公文辦理。協助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和人大代表建議意見、政協委員提案,提供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的政務信息。
(七)農經科
做好分口副縣長秘書工作。負責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分管副縣長、副主任召集會議材料準備、會議通知、記錄、紀要整理以及決定事項的督查;參與起草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分管副縣長的講話;負責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縣政府領導批示的傳達、落實、督查及辦理情況反饋;參與涉及對口範圍內工作的調查研究、部門之間的政策協調和對外聯絡溝通等服務工作;負責處理有關閱件和公文辦理。協助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和人大代表建議意見、政協委員提案,提供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的政務信息。
(八)城交科
做好分口副縣長秘書工作。負責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分管副縣長、副主任召集會議材料準備、會議通知、記錄、紀要整理以及決定事項的督查;參與起草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分管副縣長的講話;負責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縣政府領導批示的傳達、落實、督查及辦理情況反饋;參與涉及對口範圍內工作的調查研究、部門之間的政策協調和對外聯絡溝通等服務工作;負責處理有關閱件和公文辦理。協助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和人大代表建議意見、政協委員提案,提供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的政務信息。
(九)流通涉外科
做好分口副縣長秘書工作。負責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分管副縣長、副主任召集會議材料準備、會議通知、記錄、紀要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