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服務崗

營業稅按營業收入5%繳納; 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稅7%繳納; 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3%繳納; 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2繳納%; 印花稅:購銷契約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帳本按5元/本繳納(每年啟用時);年度按“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之和的萬分之五繳納(第一年按全額繳納,以後按年度增加部分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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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規定不一,XX元/平方米); 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車船稅按車輛繳納(各地規定不一,不同車型稅額不同,XX元輛); 企業所得稅按應納稅所得額(調整以後的利潤)繳納(3萬元以內18%,3萬元至10萬元27%,10萬元以上33%); 發放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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