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溪區交通運輸局

(七)加強全區交通路產、路權的執法管理職責。 (八)加強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監督管理、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和水上GPS監控管理職責。 (三)承擔道路、港口、水路交通運輸市場監管責任。

一、職責調整

(一)將原區交通局承擔的職責和原區建設局承擔的負責指導城市公共客運職責整合劃入區交通運輸局。
(二)取消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六項交通規費徵收的行業監管職責。
(三)取消由區政府公布的行政審批事項。
(四)增加區域交通樞紐建設,加強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的銜接,促進各種運輸方式協調發展職責。
(五)增加港口城市體系規劃的銜接與建設職責。
(六)加強統籌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職責,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加大計程車行業管理,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建設。
(七)加強全區交通路產、路權的執法管理職責。
(八)加強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監督管理、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和水上GPS監控管理職責。
(九)加強對交通行業和產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

二、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區交通運輸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交通運輸行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區交通運輸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結合國家和省市總體布局,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港口城市、公路、水路等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區域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規劃,參與擬訂全區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
(二)負責全區交通樞紐和公路網路規劃建設,組織實施或參與區域重點公路、港口、水路工程建設;承擔並監督管理全區道路、水上交通建設項目(含客貨運輸和旅遊運輸場站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指導交通運輸行業、企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引導交通運輸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
(三)承擔道路、港口、水路交通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制定道路、港口、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區公路和水路交通運輸(含客貨運輸市場、運輸服務市場、搬運裝卸市場、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工作)行業管理,培育公路、水路運輸市場,維護交通運輸行業平等競爭秩序;指導城鄉客、貨運輸及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運輸價格;負責全區公路與水路設施的維護、管理以及路政、養護、運政、航務(地方海事)監督管理;負責全區公路、橋樑、隧道收取通行費、站卡設定的協調和歸口管理。
(四)負責提出公路、港口、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投資方向和地方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和省市區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的交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與交通建設有關的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審計工作,建立健全規範的交通行業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體系,監督管理全區交通行業國有資產。
(五)組織實施或參與公路、港口、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交通行業和產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的管理和維護,承擔有關重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參與港口規劃和港口岸線使用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企業特許經營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交通運輸行業職業資格管理工作。
(六)承擔轄區水上交通和道路運輸安全監督管理責任,組織開展水上交通和道路運輸安全檢查活動;監督、指導水上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實施安全管理工作;指導水上交通和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七)監督和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或參與國家及省市區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區域縣鄉村公路及重點幹線路網的運行監測和協調。組織實施或參與地方交通戰備工作,對關係救災、搶險、戰備等緊急客貨運輸進行必要調控,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八)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交通科技政策,指導實施交通行業計量、質量、技術標準和規範工作,組織重大交通科技項目開發,實施重大科技成果的試點、示範和推廣工作,推動行業科技創新和進步;指導全區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負責公路、港口、水路有關涉外工作,指導全區交通行業招商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組織開展交通行業地區間的經濟合作與交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執行涉及交通的有關地方經濟政策,參與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承辦全區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施工的行政審批事項。
(十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交通運輸局機關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工作。負責文書檔案、政務督辦、目標績效管理、建議提案辦理、政務公開、政務信息、宣傳報導、機要保密、微機網路維護、綜治普法、維穩禁毒、反恐防邪、環衛整治、健康防疫、計畫生育、殘疾人工作;組織起草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檔案;承擔重要會議會務組織和日常接待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事務管理和協調工作;負責接待、處理民眾來信來訪,督查督辦信訪案件,牽頭或參與處理群體性上訪事件。
負責局黨組日常黨務、會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建、思想政治、組織宣傳、雙擁、黨群(工、青、婦)、統戰、扶貧工作;負責交通行業的精神文明、廉政、行政和幹部職工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組織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監督檢查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執行情況,對交通執法管理部門、交通重點工程建設開展專項執法監察,對選拔任用領導幹部工作實施監督。
承擔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管理、社會保險和統計工作;指導行業智力引進、人才交流、專業技術等級培訓考核、勞動保護及職業病防治工作;監督管理交通運輸行業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聘用工作;指導行業人才預測、職業教育培訓工作。
指導和監督交通運輸行業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工作,承擔交通專項資金籌集、監管和融資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收支預決算和財務、政府採購、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監督管理直屬單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審計工作,依法監督本部門及直屬單位財務收支及其他經濟活動,承擔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組織實施交通投資建設項目專項資金使用及管理情況的審計或審計調查工作。
(二)計畫工程股
參與編制全區交通樞紐和綜合運輸體系建設規劃,參與擬訂交通運輸發展戰略及投融資政策;承擔全區重點公路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及後期評價工作,監督管理全區公路建設項目的實施,承擔公路建設項目的審查工作;承擔交通公路建設扶貧項目和農田水利基本建設交通項目的實施和監督管理。
編制全區交通工程建設中長期規劃,制定公路工程建設年度計畫;組織擬訂公路工程建設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和維護公路建設市場平等競爭秩序;負責公路建設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的信用評價和資質管理工作;負責交通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承擔全區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施工(初步設計、施工圖、施工許可)的行政審批,牽頭組織對公路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監督指導全區農村公路及重點公路建設工程的進度管理、質量管理、造價管理和契約管理;編制全區農村公路養護計畫,核准下達養護經費,監督指導全區公路養護管理工作;負責交通工程信息化建設和公路工程統計工作。
(三)安全法規股
監督管理轄區水上交通和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組織開展水上交通和道路運輸安全檢查活動和安全隱患整改行動;負責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公路、水路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相關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應急處置體系建設;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及企業源頭安全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各鎮交通管理站水上交通和道路運輸安全檢查執法工作;負責調查和統計分析水上交通和道路運輸企業安全事故,通報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處理情況;組織實施交通運輸安全目標管理責任考核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公路、橋樑、隧道收取通行費、站卡設定的協調和管理以及經營權轉讓的行業管理工作;組織擬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承擔交通運輸行業有關標準、計量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節能減排和特許經營管理工作。
承擔全區交通行業法制工作。負責交通行政執法、執法監督的綜合協調和行政複議工作;監督管理交通執法證件和裝備;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承擔交通運輸系統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承擔法制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備案工作。
(四)物流運輸股
負責全區公路、港口、水路運輸物流綜合協調,參與擬訂綜合運輸物流發展戰略,承擔綜合運輸物流體系建設有關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公路、港口、水路運輸物流行業發展政策、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年度計畫及有關標準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招商引資和融資工作;指導公路、港口、水路運輸物流市場監督管理和客貨運輸及站場、車船維修、船舶及水上設施檢驗、搬運裝卸、運輸服務、汽車租賃、駕駛員培訓等行業管理,承擔物流市場有關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重點運輸、緊急客貨運輸和公路、水路聯合運輸,組織開展公路、水路運輸物流業經濟運行分析,參與運輸價格管理。
負責全區長途客運、城鎮公交客運、農村客運、水上客運的監督、管理和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城鄉公共客運的行業管理政策、標準和營運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鄉公共客運站點、線路和設施規劃布局,指導出租汽車行業規範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和指導城鄉公共客運營運及服務質量工作。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區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總工程師1名(按副科級配備);股級幹部職數4名。
五、其他事項
(一)瀘州市納溪區交通戰備辦公室設在區交通運輸局,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區國防交通網路規劃布局,制定實施意見和工作措施,提出區內交通建設有關國防要求的建議;參與有關交通工程設施的勘測、設計、鑒(審)定和竣工驗收,監督檢查和參與組織國防要求的貫徹落實;擬訂全區國防交通保障計畫,組織國防交通專業保障隊伍,平時擔負搶險救災等突發事件的交通保障任務;負責全區國防運力動員和運力徵用,制訂和實施國防交通物資儲備計畫,調用國防交通物資;負責全區保護通信線路安全工作的組織、協調、檢查督促工作,參與有關保護通信線路安全的綜合治理工作;指導、檢查、監督區域鐵路、交通、郵電等部門及各重點區域、重要部位的國防交通工作。設主任1名(按副科級配備)。
(二)所屬事業單位機構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地理位置

地址:雲溪西路1段11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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