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諭

語出:《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七八回:“新道臺擇了接印日期,頒了紅諭出去,到了良時吉日,便具了朝衣朝冠,到衙門接印。”

紅諭
拼音:
解釋:1.舊時官吏上任時,用紅紙繕寫定期接任的布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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