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安縣林業局

組織開展全縣植樹造林、國土綠化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及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二、依託項目建設,加快林業發展。 全面加強以退耕還林、德援項目、長防林工程、雙低改造等為重點的林業工程項目建設,發揮項目應有的效益,加快紅安林業發展步伐。

簡介

縣林業局堅持以“發展現代林業、建設生態文明、促進科學發展”為核心,圍繞“山綠、林興、民富”的總體目標,一手抓林業生態建設與保護,一手抓林業產業發展,走出了一條生態與產業共進、保護與開發並舉、改革與發展協調的可持續發展道路。
經過全系統廣大幹部職工的共同努力,我縣林業建設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先後獲得“全國造林綠化百佳縣”、“全國林政案件管理先進單位”、“全國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先進單位”、“全省林業工作先進縣”、“全省綠化先進單位”、“全省紅旗林業局”、“全市林業工作先進縣”、“全縣優質服務部門”、“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單位”、“先進基層黨組織”、“十佳班子”、“促進農民增收工作先進單位”、“縣級文明單位”等榮譽稱號。

職能

縣林業局是主管全縣林業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其主要工作職責為:貫徹執行國家、省林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縣林業發展戰略及中長期發展規劃以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縣植樹造林、國土綠化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及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全縣森林資源管理;組織指導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組織編制年森林採伐限額,負責管理林木採伐、運輸;負責林地、林權管理;負責臨時征、占用林地的審批工作;指導全縣森林資源的有償使用並監督林地開發利用。負責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管理,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管理森林公安工作;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等林業行政案件和林業刑事案件。指導監督全縣森林病蟲害及外來林業有害生物的監測防治,指導監督林木種苗工作。組織編制全縣森林經營方案等。

工作目標

一、加強森林資源管理。切實加強林木、林地管理,嚴格執行森林採伐限額管理制度和林地征占用審批制度。進一步加大保護森林資源的執法力度,切實保護森資源。
二、依託項目建設,加快林業發展。全面加強以退耕還林、德援項目、長防林工程、雙低改造等為重點的林業工程項目建設,發揮項目應有的效益,加快紅安林業發展步伐。
三、穩步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規範林權流轉程式,努力建立林有其主、主有其權、權有其責的現代林業制度。
四、維護森林資源安全。加強外來林業有害生物的監測與防治,及時除治森林病蟲害,全面加強森林檢疫。加強森林防火,健全護林防火網路,嚴格責任追究,確保不發生大的火災,使我縣森林火災林木受害率控制在0.3‰以內。
五、落實林業惠農政策。切實加強退耕還林、生態公益林補償等林業項目和惠農政策資金落實使用的督促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六、依法行政。堅持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嚴肅查處不作為、亂作為等行為。建立健全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責任追究,“馬上辦”等制度。
七、強化“五項意識”建設“五型部門”。即強化法治意識、服務意識、責任意識、效率意識、廉潔意識;建設法治型、服務型、責任型、效能型、廉潔型林業部門,不斷加強林業政風行風建設。
八、發展林業產業,促進農民增收。大力發展以老君眉茶為主的高山有機茶產業和板栗產業建設,不斷讓更多的林農從林業產業中得到更多的實惠。

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承辦機關文電、調研、檔案、會議、信息、督查、宣傳、信訪、保密及資產管理工作;承辦林業執法監督、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開展林業普法教育。
(二) 計財科
編制林業建設總體規劃、計畫;提出林業經濟發展調節意見,管理林業基本建設項目、林業事業費、林業基金及林業專項貸款計畫;負責林業行業統計;監管林業資產及林業資金的使用,指導林業財會工作,負責引進外資和內部審計管理機關財務和對局直屬單位的財務進行業務指導和檢查監督;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國有資產的檢查工作。
(三)營林科技科(掛市綠委辦牌子)
編執營林發展規劃、計畫,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封山育林、林木育種、森林經營和防沙治沙工作;指導生態公益林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城市林業的建設;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指導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和風景林的培育和管理;指導林業科研、技術開發、科技推廣、技術監督工作;組織協調林業系統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活動;指導監督外資造林項目的實施;指導國有林場(苗圃)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監督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提出森林植物的檢疫對象,劃定疫區和保護區;承擔市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指導協調直屬國有企業的生產經營,負責林業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林業產業化的規劃、組織和調控;審查技改項目,對林區公路實行巨觀管理。
(四) 林政科(掛市野生動物救護中心牌子)
負責森林資源動態監測和調查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監督林木、竹林的憑證採伐、運輸,指導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依法管理林地、林權,審核外征占用林地,監督林地開發利用工作;組織、指導陸生野生物、林區內野生植物和林區珍貴野生樹木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組織指導森林、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和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負責主管的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的進出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濕地保護和有關國際公約的履行工作,協調森林生態旅遊的巨觀管理;監督、指導林產品經營者憑證依法經營;負責林產企業的審核工作;核定、控制全市木材、木片出口、出市額度。

林業概況

紅安縣地處鄂東北大別山南麓,是全國著名的革命老區,是舉世聞名的將軍縣,也是全省重點貧困山區縣市之一。全縣版土面積1796平方公里,轄10鎮1鄉1場,人口65萬。全縣林業用地面積121萬畝,有林地面積118萬畝,活立木總蓄積量278萬立方米,森林覆蓋率43.8 %。
紅安縣林業局下轄27個二級單位,其中縣直二級單位8個,國有林場5個,國有苗圃1個,鄉鎮(場)林業站13個;現有幹部職工1187人,其中在職幹部職工741人,離退休人員446人;全縣現有林業工程技術人員189人,其中高級職稱5人(其中有2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中級職稱75人,初級職稱109人。全縣5個國有林場,總面積17萬畝,其中林業用地面積15.7萬畝。
紅安縣緊緊圍繞建立比較完備的林業生態體系和比較發達的林業產業體系為中心,實施林業富民強縣戰略,堅持科技興林,堅持依法治林,走出了一條高速、高效的發展之路,為再造秀美山川的新紅安夯實了堅實基礎。紅安縣先後被評為“全國造林綠化先進縣”、“國家第一期油茶低產林改造項目先進縣”、“全國林業站建設合格縣”、“全國造林綠化百佳縣”、“全省消滅宜林荒山先進縣”、“全省造林滅荒先進縣”、“全省綠化達標先進縣”、“全省林業工作先進縣”;紅安縣林業局先後被評為“全國農業科技推廣先進單位”、“全國森林病蟲害防治先進單位”、“全省紅旗林業局”、 “全省先進林業局”、“全省林業系統先進集體”、“全省造林綠化先進單位”、“全省林業科技先進集體”、“全省十佳林業科研推廣先進單位”、“全省先進財會工作集體”、“全省林業基層文明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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