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5.08--1992.07 中國石化銷售瀋陽公司業務處幹部;
1992.07--1998.04 中國石化銷售瀋陽公司業務處副處長;
1998.04--1998.12 中國石化銷售瀋陽公司業務處處長;
1998.12--1999.04 中國石油銷售東北公司業務處處長;
1999.04--2002.01 中國石油東北銷售分公司計畫處處長;
2002.01--2002.09 遼寧經濟開發公司經理、黨委委員;
2002.01--2002.09 中國石化銷售東北辦事處兼主任;
2002.09--2008.12 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東北分公司經理、黨委委員;
2008.12--2009.12 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東北分公司總經理、黨委委員;
2009.12--2012.10 中國石化股份公司遼寧石油分公司總經理、黨委委員;
2012.10--2014.05 中國石化股份公司遼寧石油分公司(升格為大一)總經理、黨委委員;
2014.05--2016.12 中國石化銷售遼寧石油分公司總經理、黨委委員;
2016.12-- 中國石化燃料油銷售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副總經理。
人物事件
2018年7月27日,中國石化燃料油銷售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副總經理紀波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10月29日,據中國石化集團公司黨組紀檢組、遼寧省監察委員會訊息:日前,經中國石化集團公司黨組批准,中國石化集團公司黨組紀檢組對中國石化燃料油銷售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副總經理紀波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指定,遼寧省監委對紀波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監察調查。
經查,紀波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公款旅遊;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他人財物,公款報銷個人費用,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企業資產轉讓和工程項目建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紀波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缺失,紀律意識淡薄,個人私慾膨脹,把權力當作攫取個人利益的工具,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國石化集團公司有關規定,經中國石化集團公司黨組紀檢組、監察局會議研究,並報中國石化集團公司黨組批准,決定給予紀波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經遼寧省監委會會議研究,決定將紀波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