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名稱】《答元侍御書》【年代】中唐
【作者】韓愈
【體裁】散文
【出處】《韓昌黎文集》
作品原文
答元侍御書⑴九月五日,愈頓首,微之足下:前歲辱書,論甄逢父濟識安祿山必反,即詐為喑棄去⑵。祿山反有名號,又逼致之,濟死執不起,卒不污祿山父子事。又論逢知讀書,刻身立行,勤己取足,不乾州縣,斥其餘以救人之急。足下繇是與之交,欲令逢父子名跡存諸史氏。
足下以抗直喜立事,斥不得立朝,失所不自悔,喜事益堅。微之乎,子真安而樂之者!謹詳足下所論載,校之史法,若濟者固當得附書。今逢又能行身,幸於方州大臣以標白其先人事,載之天下耳目,徹之天子,追爵其父第四品⑷,赫然驚人。逢與其父俱當得書矣。
濟逢父子自吾人發《春秋》,美君子樂道人之善。夫苟能樂道人之善,則天下皆去惡為善,善人得其所,其功實大。足下與濟父子俱宜牽聯得書。足下勉逢令終始其躬,而足下年尚彊,嗣德有繼將大書特書,屢書不一書而已也。愈既承命,又執筆以竢。愈再拜。
作品注釋
⑴元侍御:即元稹,字微之。河南人。⑵喑(yīn):失聲不能言也。猶似雲失音。
⑶失所不自悔:元和五年,元稹以監察御史分司東都執政。以其年少,務作威福,貶江陵士曹。
⑷追爵其父第四品:元和八年正月,以袁滋為襄州刺史、山南東道節度使。滋辟逢為文學掾,且表其父節行,與權皋同科,宜載國史。詔曰:故朝散大夫甄濟可贈秘書少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