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砂輪廠

第一砂輪廠

第一砂輪廠(蘇家屯砂輪廠)前身為日本侵占我國東北時,於1940年在瀋陽蘇家屯建立的“滿洲吳制砥所”。日本投降後,由國民黨政府接收。先由國民黨國民經濟部東北區特派員辦公室領導,改名為瀋陽第二機器廠第四分廠;1946年10月隸屬於國民黨資源委員會瀋陽機器製造有限公司,改名瀋陽機器廠第五所。1947年6月又更名為瀋陽機器廠第四分廠。

歷史沿革

1948年11月8日瀋陽解放。東北人民政府軍事管制委員會派出軍代表三人(王化民、楊景富、楊東閣)接管該廠,先後更名為瀋陽第一機器廠六分廠、東北機械十三廠,1949年4月,人民政府又將日偽留下的一家丹東小砂輪廠(日本人建的“興亞制砥所”)的人員和設備合併到該廠。1953年1月東北機械十三廠上收,由第一機械工業部第二工業管理局領導,重新定名為“蘇家屯砂輪廠”。1955年根據第一機械工業部通知,蘇家屯砂輪廠更名為441廠(鄭州砂輪廠為402廠,山東金剛砂製造廠為453廠)。1957年按第一機械工業部第二工業管理局通知,441廠恢復原名蘇家屯砂輪廠,(402廠恢復原名鄭州砂輪廠,453廠改名張店砂輪廠)。1962年定名為第一砂輪廠(鄭州砂輪廠改為第二砂輪廠,1963年貴州砂輪廠改為第三砂輪廠,張店砂輪廠改為第四砂輪廠)。

解放前該廠規模很小,工廠設備陳舊,產品單一,只能生產陶瓷砂輪。所用磨料全部由日本和朝鮮進口;砂輪成型採用費時費料的泥漿澆注法和手搗成型法;燒成採用幾座倒焰式小窯,燒成後,用天軸皮帶車床進行加工製成成品砂輪。由於沒有成品檢查設備,產品不經檢查即行出廠,最高年產量180噸砂輪。

第一砂輪廠(蘇家屯砂輪廠)奠定了我國磨料磨具工業基礎

艱難起步

1948年11月,新生的人民政權正式接管了蘇家屯砂輪廠以後,為了消除工人疑慮,迅速恢復生產,軍代表在了職工中大力宣傳黨的方針、政策,張貼布告、標語,宣傳“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四處訪貧問苦,走訪老工人的家庭,動員工人回廠上班。在軍代表的啟發動員下,許多老工人深明大義,陸續有80多名員工回廠上班。軍代表首先組織他們清理遍布廠區的荒草和成堆的瓦礫。接著開始組織恢復生產。在組織生產時碰到的最大困難是缺少各種生產工具,設備也由於零件缺損無法開動。為了解決這個困難,黨組織及時在廠內開展了一個大規模的“獻納器材、公物還家”活動,全廠熱烈回響,紛紛回家,將自已保存的各種原材料、工具、零件、測溫熱電偶、化學藥品等生產必需用品獻出來。僅僅幾天時間,就收到各種物品七百餘件,經過清洗、整修,裝備了生產設備,使大多數生產設備運轉起來,為恢復生產創造了條件。從接管之日起,僅用了半個月左右的時間,就具備了生產必要的設備條件,邁出了恢復生產的第一步。第二步就是要解決恢復生產的技術問題。工廠當時沒有技術人員也沒有技術資料,恢復生產的唯一依靠是老工人的實際操作經驗。1948年12月,幾位老工人用日偽時期留下的金剛砂,依靠舊職員手中保存的一些殘缺不全的砂輪配方和他們的實際操作經驗,開始恢復砂輪的小批量生產並開始試製砂紙,從而開始了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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