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
比喻可利用的廢物。【出處】:
《晉書·陶侃傳》:“時造船,木屑及竹頭,悉令舉掌之,鹹不解所以。”【示例】:
時節相存問,緩急相周致,雖~亦有以應吾之須者,篤吾妹之分義於我也。 ◎宋·陳亮《祭妹夫周英伯》【語法】:
聯合式;作主語、賓語、定語;含褒義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政事》:“扞陶公呴作荊州時,敕 船官悉錄鋸木屑,不限多少。鹹不解此意。後正會,值積雪始晴,聽事前除雪後猶濕,於是悉用木屑覆之,都無所妨。官用竹皆令錄厚頭,積之如山,後桓宣武伐蜀,裝船,悉以作釘。”後以“竹頭木屑”比喻可供利用的廢置之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