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作
正文
中國古代建築工程中加工竹材用於建築的專業。據宋《營造法式》所載,竹作的主要作業有:①把竹片縱橫編織成為固定尺寸的笆席製品,苫蓋在房屋椽木上,代替木望板承托上面的泥背、瓦件。竹笆常與蘆葦製成的葦箔並用,例如殿閣七間以上可用竹笆一層葦箔五層。②在隔斷牆的木框架中,以竹片縱橫編織鑲嵌圍護,形成完整的隔牆,《營造法式》稱之為隔截編道。③用竹篾編成網狀,並以小木枋固定於殿閣外檐斗栱外圍,以防止斗栱為鳥雀污染。④把細竹片編成蓆子並綴以水文、方勝、龍鳳各種花紋,成為一種鋪地材料。⑤分隔庭院的籬笆、柵欄,暑天搭蓋涼棚,建房架木節點上的套索,都可以使用竹桿、竹片、竹篾等。清工部《工程做法》中無竹作專項。長江以南盛產竹材的地區,民間建築工程上用竹頗為廣泛,如用對半劈開的竹筒代替屋面上片瓦,用竹材做柱、梁、椽。造竹索橋也是竹作的一項內容,四川灌縣珠浦橋(現已改建)最大跨度達60餘米,是有代表性的竹作實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