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企業合營是競爭者之間除合併協定之外,共同從事經濟活動而達成的一項或一系列協定以及因該協定而發生的經濟行為。美國律師協會反壟斷分會在美困聯邦貿易委員會與美國法務部共同發布的《競爭者間合作
行為之反壟斷指南》的基礎上,詳盡論述了企業合營的定義、種類、具體表現以及對競爭的影響,進而通過研究典型案例來探析美國反壟斷法規制企業合營的立法、原則、審查標準、合理性分析等問題。作者簡介
孟雁北 法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美國喬治頓大學(GeorSetownUniVersity)法學院訪問學者,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能源法研究會理事。長期從事競爭法的教學和研究工作,發表學術論文40餘篇,單獨或合作出版教材、著作30餘部,主持或參加科研項目10餘項。
目錄
第一章 導言
第二章 企業合營:定義和緣由
一、企業合營的定義
二、企業合營的類型
三、企業合營促進競爭的益處
四、普遍適用的反托拉斯法律與條例
五、專門規範企業合營的反托拉斯法律
第三章 企業合營的政府規制
一、政府執法機構指南
二、州政府執法指南
三、國際執法指南
第四章 概述:審查標準
一、本身違法標準
二、合理原則標準
三、企業合營的快速審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