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1988年5月23至26日召開端州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原肇慶市人大常委會也改為肇慶市端州區人大常委會,設委員11人,主任1人,副主任7人,常委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下設三個科:秘書科、綜合科、代表聯絡科)、財經工作委員會、城鄉建設工作委員會、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1995年1月9日 區人大常委會辦事機構進行了調整,撤消區人大常委會城鄉工作委員會,改設區人大常委會選舉聯絡工作委員會,撤消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代表聯絡科,改設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信訪科。
機構職能
辦公室: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建於1980年6月,下設三個科:秘書科、綜合科、代表聯絡科(1995年機構改革改設秘書科、綜合科、信訪科;2001年改設:秘書股、綜合股和信訪股)。辦公室在人大常委會的直接領導下負責辦理機關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任務是:
(1)做好人大及其常委會各種會議的準備工作、組織工作和服務工作。
(2)草擬常委會工作計畫、工作總結、工作報告和各種綜合性報告、日常報告、通知以及人大常委會的決議、決定。
(3)審改各種文稿,整理有關資料,編寫入大常委會《會刊》及宣傳報導工作。
(4)協助常委會做好對本區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為區委作出決策和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提供科學的依據。
(5)辦理有關人事任免工作。督促和收集被任命幹部的年終述職報告,並及時送給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傳閱和提出組織評議被任命幹部的建議意見。
(6)負責處理人大代表和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工作。
(7)處理來往公文,做好檔案的收發、登記、傳閱、保管、歸檔和印章管理。嚴格保密制度和檔案資料管理制度。
(8)負責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人事管理工作。搞好機關精神文明建設。辦理機關行政事務。安全保衛、生活福利和接待工作。認真做好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工作。按《用車的若干規定》加強對車輛的管理保養,妥善處理好常委會領導和辦事機構的工作用車以及離退休老幹部的特殊用車。
(9)協調各工作委員會之間的關係,作好“三會”的服務工作,共同當好人大常委會的助手和參謀,完成常委會黨組和常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選舉聯絡工委:
選舉聯絡工委建於1995年1月,負責的工作包括:
(1)承辦區人民代表大會換屆和市人大代表的選舉工作.掌握選舉我區出席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本區、鎮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情況,參與實施選舉的法律、法規的調查研究,總結經驗,提出意見和建議。
(2)草擬區人大常委會交辦的有關選舉的意見、決議、決定草案文稿,承辦有關選舉問題的議案和區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交辦的工作。並辦理市人大代表、區人大代表出缺、補選、罷免和辭職等事宜。承辦有關選舉工作的檔案來往,整理有關資料。
(3)處理人民民眾、人大代表、選舉單位(選區)有關選舉問題的來信來訪,承辦有關選舉問題的法律諮詢;並對選舉工作的檢控、申訴、提出具體處理意見。承辦對代表依法實行人身保護的有關事宜。
(4)負責我區選出的市人大代表和在我區工作居住的省人大代表的日常聯繫工作.掌握代表的變動情況,收集積累有關代表的資料,承辦市人大代表出席會議的有關事務以及受理上級人大委託為省、市人大代表服務的有關工作。
(5)負責代表議案及建議、批評和意見的交辦.催辦、督辦。草擬區人大代表視察方案,承辦組織省、市、區人大代表視察的具體事宜。綜合整理、轉辦市、區人大代表在視察中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
(6)加強同區人大代表、選區和鎮人大的聯繫,掌握區人大代表的活動情況,了解兩鎮人大的工作情況和經驗,解答地方人大建設中屬於本委業務範圍的有關法律知識和工作問題。承辦對區人大代表小組的聯絡員和鄉鎮人大幹部的培訓工作。
(7)辦理屬區人大常委會職權範圍內的人事任免具體事宜。對提請常委會任命的“兩院”幹部進行任命前的了解,提供常委會審議通過任命時作參考。
(8)為常委會對任命的幹部進行述職評議草擬計畫,並協同有關工委做好準備工作。承辦代表、民眾對由常委會任命的幹部的檢舉、控訴信件。
我區人大常委會雖然已撤城鄉工委,但是其職能任務仍然存在。包括:
(1)參與在城鄉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人大有關決議、決定情況的檢查工作;參與辦理有關議案及組織檢查監督工作。
(2)做好與區政府農口、建設口等工作部門和兩鎮有關單位的聯繫,參與對農村經濟及城鎮建設和農民關心的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了解有關工作情況和動態,反映民眾的呼聲和要求,對反映的重大問題負責督促有關部門查處並做好反饋工作。
(3)協同常委會辦公室及各工委辦理與城鄉工委業務有關事項,並承辦常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法制工委:
法制工委建於1987年7月,負責的工作包括:
(1)承辦區人大常委會有關法律監督工作方面的計畫、綜合、組織、協調工作。
(2)負責與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法務部門的聯繫.經常了解上述機關部門執行憲法、法律和法規的情況並提出相應的建議意見。
(3)為區人大常委會聽取審議由法工委聯繫的單位有關執法情況和工作情況匯報.提前進行調查研究,為審議這些匯報準備材料,提出意見和建議。
(4)依照《省監督條例》的規定,承辦常委會的質詢案和發出“法律監督書”的具體事宜。
(5)加強個案監督工作。受理法工委辦理的公民與組織的來信、來訪、申訴、和檢舉。抓住問題的關鍵,落實查處的措施,搞好個案監督,把監督事與監督人結
合起來,努力提高監督實效。
(6)承辦常委會主任會議和常委會領導交辦的其它事宜,並協助常委會分公室辦理事關全局以及與本工委有關的各項事宜。
財經工委:
財經工委建於1987年7月,負責的工作包括:
(1)按照本工委的業務歸口範圍,負責與區政府各經濟工作部門的聯繫.參加有關工作部門召開的有關財經問題的會議或聯合組織的調查話動,了解財經工作的動向。
(2)檢查、督促本區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畫、財政預算的執行情況,搞好財政預算的初審工作。
(3)參與經濟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檢查工作,並為常委會對政府辦理有關議案的檢查督辦,做好具體工作。
(4)負責與區屬有關部門的聯繫,處理與本工委有關的人民代表、人民民眾來信來訪。
(5)為常委會聽取審議區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有關法律實施情況和工作情況匯報組織調查研究.綜合分析材料,為在審議中提出建議意見作好充分的準備。並為常委會組織的代表視察活動中有關財經方面內容,做好具體準備工作。
(6)配合辦公室及各工委辦理與本工委有關的事宜;協同選舉、代表聯絡工委做好評議與本工委有關的政府職能部門工作和常委會任命幹部口頭述職的具體方案,並做好評議前的準備工作和評議後的材料綜合整理工作。同時,承辦常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教科文衛工委:
教科文衛工委建於1987年7月,負責的工作包括:
(1)參與或組織對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決議、決定在我區實施執行情況的檢查和為常委會對政府辦理有關議案的檢查督辦,做好具體工作。
(2)加強與區政府教科文衛體僑等工作部門、單位的聯繫;根據需要,參加政府有關部門、學術團體召開的與本工委業務有關的會議或聯合組織的調查活動,了解本區有關方面的工作情況和動向。
(3)負責常委會聽取審議有關政府工作部門實施有關法律、法規情況和工作情況匯報,做好會議前的調查研究工作,在審議中提出意見和建議。並為常委會組織代表視察活動中與本工委有關的內容做好準備工作。
(4)密切同教科文衛系統的人大代表的聯繫.處理人大代表、人民民眾對本工委的來信來訪或反映有關方面的熱點問題。加強與歸僑僑眷、少數民族的聯繫,傾聽、蒐集、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督促有關部門解決他們提出的問題。
(5)配合常委會辦公室及各工委辦理與本工委業務有關事項,協同選舉代表聯絡工委做好評議與本工委有關的政府職能部門和常委會任命幹部口頭述職的實施方案.並做好評議前的準備工作和評議後的材料整理。同時承辦常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大常委會代管機構:依法治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依法治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
法治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建於1996年,在依法治區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日常工作:
(1)負責全區依法治區工作的具體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落實工作。
(2)起草依法治區的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要點及有關專項工作計畫。對全區各級貫徹落實依法治國方略、年度工作要點及依法治理專項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
(3)為依法治區工作領導小組每年召開的全體成員會議、經驗交流會、情況匯報會做好準備工作。
(4)參與和協助有關部門開展法制宣傳及理論研討工作。
(5)堅強對全區依法治區工作的調查研究,了解掌握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為依法治區工作領導小組決策提供信息和依據。
(6)辦好《依法治區工作簡報》,交流情況,推廣經驗,促進依法治區工作的深入開展。
(7)承辦依法治區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室下設3個職能股
秘書股
職能:負責會議的會務,草擬會議通知,常委會各工作委員會組織的視察、專題調查、檢查等活動的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區人大常委會機關文電處理、文信、文書檔案、圖書、保密、人事勞動工資、財務、安全保衛、環境衛生、工作秩序的管理工作;負責常委會機關工作車輛管理和調度使用;負責常委會領導和辦公室領導公務活動的組織安排;協助領導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通信工作,機關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全國、省、市人大及省內外兄弟區、縣(市)人大機關幹部公務來往的接待工作;承辦常委會領導、辦公室領導交辦的事項。
綜合股
職能:負責起草常委會工作要點、工作報告和常委會領導參與各項活動的講話等文稿;圍繞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行使職權中的重要問題、區人大常委會的重要工作部署開展調查研究;負責聯繫人大制度理論研究會有關工作;負責人大工作重要信息的收集、處理、上報工作;負責了解兄弟區、縣(市)及本區鎮人大的工作經驗,負責常委會及機關的宣傳報導工作,聯繫全國、省、市人大常委會機關有關理論宣傳部門、新聞單位及有關業務部門;承辦常委會領導、辦公室領導交辦的事項。
信訪股
職能:受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承辦省、市人大常委會交辦以及本會領導批辦的信訪案件,並做好催辦、督辦工作;協助本會領導接訪、約訪民眾;調查了解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反映的突出問題;收集、綜合、反映信訪信息;承辦常委會領導、辦公室領導交辦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