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藥號
解放後,童涵春堂國藥號保持傳統經營特色。人參再造丸、制首烏和“涵春牌”冬蟲夏草等特色中藥設有專櫃供應。自行加工的半夏切片,刀功精湛。出售藥品,講究質量,實行包質、包調、包退。服務周到,形成備齊小商品、開好夜間小視窗、加工小來料、辦理小收購、代寄小郵包、當好小參謀等服務特色,還聘請著名中醫坐堂諮詢,為病家服務。
1985年,童涵春堂國藥號在方浜中路設立分銷處。1988年又在老城隍廟內興建庭院式國藥商場——童涵春堂分店,設飲片部、成藥保健部、參茸補品部等匯集全國著名藥廠中成藥精品,並辟有外賓接待室,為上海第一家中藥涉外旅遊定點單位。
1992年,全店銷售額1025萬元,利潤135萬元,創匯41萬元。自1962年起,童涵春堂先後獲得市勞模集體、市最佳商店、市“五好”企業等13項市級榮譽稱號。1985~1990年,連續6年被評為市文明單位。
(二)上海童涵春堂藥業連鎖經營有限公司作為一家藥品零售企業,是上海童涵春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擁有著創始於乾隆四十八年(公元一七八三年)的“童涵春堂”品牌,憑藉著一貫優質的產品和“懸壺濟世、普救蒼生”的服務理念,使百年老字號“童涵春堂“在國內外久負盛名。現總體年銷售可達1.8億,年創利800餘萬元,在本市同行中名列前茅。
品牌
2002年在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中華老字號“童涵春堂”品牌率先在上海中西行業實現統一,童涵春堂藥業獲得了品牌的專利權。同時復星集團控股豫園也為我企業的快速發展提供了十分有利的契機,為我們大力推動童涵春堂零售跨省連鎖的發展進程創造了良好的資金、人才、經驗基礎。
上海童涵春堂連鎖經營公司註冊資金1000萬元,現已建立起一個集物流配送和零售藥店於一體的醫藥流通商業網路,實現了統一服務、統一配送、統一標識、統一價格、統一核算、統一管理,由總部對企業的採購配送、規範服務、質量標準、價格調控等問題進行統一的管理。運用最先進的計算機技術實現全方位聯網體系的工作也正在加緊落實中,將為降低成本、提高管理水平等提供最有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