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吉仁

章吉仁

章吉仁,電視劇《于成龍》中的人物,是主角于成龍的同鄉、同科、好友。 明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生於山西永寧州來堡村。順治十八年(1661年),中進士,赴福建福州擔任七品職務。1661-1673年擔任職務不詳。康熙十二年(1673年),任福建按察使。康熙十七年(1678年),右遷福建布政使,擔任福建布政使不到一年便因“通海案”之疏忽失察左遷吏部員外郎。康熙十九年(1680年)至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間升遷,擔任朝中某二品要員,具體時間不詳。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故友于成龍逝世。後發生之事不詳。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章吉仁,電視劇《于成龍》中的人物,是主角于成龍的同鄉、同科、好友。

初入仕途

順治十八年(1661年),赴福建福州擔任七品職務。

福建臬台

章吉仁1661-1673年擔任職務不詳。康熙十二年(1673年),“三藩之亂”爆發,福建總督、巡撫等要員隨朝廷委派的大將軍康親王平亂,章吉仁任福建按察使,除擔任本職外,代理巡撫等要員職責,並為大軍提供後勤服務。由於工作繁重,疏忽失察,誤判通海大案。

首次遭貶

章吉仁後升任福建布政使。康熙十七年(1678年),新任福建按察使于成龍重審通海大案,平冤昭雪,章吉仁因工作疏忽視察,由二品將為六品,任吏部員外郎,不過其清廉得到康熙帝肯定。此時首次傷了章吉仁與于成龍的和氣。

吏部任職

章吉仁在吏部認真工作。康熙十九年(1680年),朝中重臣納蘭明珠栽贓此時任直隸巡撫的清官于成龍,章吉仁被蒙在鼓裡,認為于成龍參與貪污,受納蘭明珠之下屬屈九萬之命令,蒐集于成龍貪污的“贓物”後落空,此事再次傷了章吉仁與于成龍的和氣。

再升二品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于成龍於兩江總督任上僭越朝綱,殺了作惡多端的江寧將軍赫里,將赫里的頂戴甲冑送回京城,康熙帝下令在朝堂之上給大家觀看,此時章吉仁捧著赫里的頂戴甲冑,自己的頂戴明顯鑲上了代表著二品的紅寶石,說明章吉仁受到重用,擔任朝廷中某二品要職。

好友逝世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章吉仁的同鄉、同科、好友一代廉吏于成龍逝世,章吉仁悲痛欲絕,於朝堂之上落淚。此時章吉仁已經年近古稀,仍然擔任二品要職。後發生之事不詳。

溘然長逝

電視劇並未交代章吉仁何時逝世。不過,相信章吉仁的同鄉、同科、好友一代廉吏于成龍逝世之後,他也沒多長時間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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