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市國土資源局

章丘市國土資源局

章丘市國土資源局屬正科級政府機關,主要職責是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責任。

基本信息

主要職責

(一)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 資源責任;貫徹執行國家、省、濟南市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程、規範;擬訂章丘市國土資源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規範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的責任;負責國土資源法律法規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依法保護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強化執法監察,調查處理國土資源違法案件。

(三)承擔最佳化配置國土資源的責任;編制全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報省政府、濟南市政府審批的涉及土地相關規劃的審核,負責審核鄉鎮(街道辦事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參與審核城鄉總體規劃;負責建設用地預審工作。

(四)承擔規範國土資源權屬管理的責任;負責全市城鄉地籍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土地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負責土地確權、調處權屬爭議;負責各類土地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匯交管理工作,提供社會查詢服務。

(五)承擔全市耕地保護的責任,確保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擬訂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落實占用耕地補償制度;負責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耕地開發工作;組織實施土地用途管制、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徵用;負責各類用地的審核、報批及批後監督管理工作。

(六)承擔及時準確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種數據的責任。組織實施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負責全市地籍調查、登記發證和土地分等定級工作。

(七)承擔土地供應和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責任。負責全市土地市場和建設用地利用的監督管理;負責制定全市年度土地供應計畫;擬訂土地使用權劃撥、出讓、租賃、轉讓、供後監管等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國有土地收購、回購、儲備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地價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基準地價的制定與更新,對中介機構評估的宗地地價進行備案登記管理;負責集體建設用地的流轉和宅基地的管理工作。

(八)承擔規範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監測土地市場和建設用地利用情況,監管地價,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九)依法組織土地資源專項收入的征管,配合有關部門擬訂收益分配製度,配合有關部門指導、監督全市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資金的收取和使用。

(十)推進國土資源科技進步,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國土資源科技發展規劃;推進國土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工作;負責開展土地資源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一)負責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執行和遵守國土資源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劉光:黨組書記

李趨:局長

李英:黨組副局長

郭麓:副局長

孫驊:副局長

楊維釗:副局長

高勝利:監察大隊大隊長

王令平:土地儲備中心主任

程開心:征地辦主任

張海嘯:章丘市城鎮建設用地增加和農村建設用地減少掛鈎項目投資建設管理中心副主任

張彥德:章丘市城鎮建設用地增加和農村建設用地減少掛鈎項目投資建設管理中心副主任

張文亭:監察大隊副大隊長

劉克強:主任科員

劉波:辦公室主任

地址

章丘市山泉路136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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