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論

立論

立論(拼音:lì lùn),針對客觀事物或問題,直接提出自己的見解和主張,闡明其理由,表明自己的態度就是立論。換一個角度來說,立論就是運用充分有力的證據從正面直接證明自己論點正確性的論證形式。立論有時是在破的基礎上進行的,“先破後立”、“邊破邊立”即此意。立論是議論重心,無論寫什麼樣的議論文,都必須立論,駁斥別人的論點也是為了確立自己的論點。

基本概念

基本介紹

詞目:立論

拼音:lì lùn

基本解釋:

[set forth one's views;present one's argument] 就某個問題提出自己的論點、見解

引證解釋

提出看法;確立論點。(建立論點)

《晉書·王衍傳》:“ 魏 正始 中,何晏、王弼等祖述《老》《莊》,立論以為:天地萬物皆以無為本。” 南朝 梁劉勰《文心雕龍·總術》:“《易》之《文言》,豈非言文?若筆不言文,不得雲經典非筆矣。將以立論,未見其論立也。” 宋陸游《老學庵筆記》卷六:“ 歐陽文忠公 立論《易·繫辭》當為大傳。蓋古人已有此名,不始於公也。”《兒女英雄傳》第四十回:“我平日合你講起話來,言必稱 周 孔 ,不知者鮮不以為我立論過迂,課子過嚴。”

基本含義

立論的過程是,運用概念、判斷和推理等邏輯思維形式,對客觀事物進行分析和綜合;然後通過擺事實、講道理,從正面直接證明自己的主張。立論的最終目的是正確地揭示出客觀事物的本質和規律。

立論的要求

立論性文章應具備論點、論據和論證三要素。立論的要求也是據此而提出的:

1.提出的論點要明確、準確、正確。贊成什麼反對什麼要表明作者的態度;提出的看法要能如實地反映客觀事物的實際;確立的論點要能揭示事物的本質,合乎科學原理和黨的方針政策,反映出人民民眾的願望和要求。

觀點來源於材料,材料來源於實踐,正確的觀點來源於對材料的科學分析,這需要我們具有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因此,要加強政治學習,不斷提高理論修養和認識能力,才能在一大堆材料中提煉出明確、準確、正確的觀點來。總之,論點應該從實際材料中提煉也來,做到正確和鮮明。

2.運用的論據要真實、典型、充分。也就是說,論據必須確鑿、恰當、典型,力求精煉、生動、並富有時代感。不管是事實論據或理論論據都是用來確立和證明論點的依據,必須是真實的,有代表性的、充分的。手中材料多固然是好事,但要精心選用那些最具有說服力的材料作為論據來證明論點,那怕有時只有了一個,只要它是真實的、典型的,也同樣有充分的論證力。

論據不可以隨意編造,使用理論論據不能斷章取義。在撰寫論文時,應註明論據的出處。收集材料時應該分類登記。

3.安排好論證的邏輯關係

論證是用論據來證明論點的過程,主要是按照一定的邏輯推理形式把論點和論據組織起來,證明論點是正確可信的。常用邏輯推理形式有歸納推理、演繹推理和類比推理。歸納推理是從許多個別事物的分析、研究之中,歸納出一個共同性的一般結論。它的特點是從具體到抽象,從個別到一般,合乎人們的認識規律。演繹推理是從已知的一般道理來推出個別事物的結論。它的特點是從一般到個別,從抽象到具體。歸納和演繹推理是寫作議論文時最基本的推理形式,運用極為普遍。類比推理是從已知事物的某種屬性,推出類似的另一事物也具有同樣的屬性的方法。它的特點是從個別到個別。寫作議論文時也經常使用。

論證也是用論據證明論點的方法,由於議論的內容不同,採用的論證方法也是多種多樣的。論證的方法與邏輯推理形式密不可分,一種論證方法就是某種邏輯推理形式的具體運用。論證合乎科學,就是要合乎邏輯,合乎人們認識事物的規律,也只有這樣,論證才是有力的。

立論,就是運用恰當的論證方法,用論據證明論點。不管是先提論點,然後證明;還是先論述,然後歸納論點,都與論證方法的運用有關。

論證分為直接論證和間接論證兩大業,基本的論證方法就是擺事實、講道理,它是一切論證方法的基礎。擺事實,性質屬於歸納推理;講道理,性質屬於演繹推理。

立論知識點總結

立論的三要素:論點、論據、論證過程。

立論的論點要鮮明,要正確。贊成什麼,反對什麼,要旗幟鮮明地以判斷句方式表示;不能用“大概”“也許”“總之”等模稜兩可方式來表示自己的觀點和見解。

論點提出的位置依常見次序:可在標題上;可在文章的開頭;可在文章的結尾;也可在文章的中間;也可由幾個分論點總結歸納而成。

論點和論題的區別

論題是先言他物,由他物為據引出論點。他物就是論題,是引出論點的依據。

立論的論據分為事實論據和道理論據兩種。

立論的論證過程分為直接論證(擺事實歸納推理)和間接論證(講道理演繹推理)兩大類。

魯迅立論

詳情

我夢見自己正在國小校的講堂上預備作文,向老師請教立論的方法。

“難!”老師從眼鏡圈外斜射出眼光來,看著我,說。“我告訴你一件事——

“一家人家生了一個男孩,合家高興透頂了。滿月的時候,抱出來給客人看,大概自然是想得一點好兆頭。

“一個說:‘這孩子將來要發財的。’他於是得到一番感謝。

“一個說:這孩子將來要做官的。他於是收回幾句恭維。

“一個說:‘這孩子將來是要死的。’他於是得到一頓大家合力的痛打。

“說要死的必然,說富貴的許謊。但說謊的得好報,說必然的遭打。你……”

“我願意既不說謊,也不遭打。那么,老師,我得怎么說呢?”

“那么,你得說:‘啊呀!這孩子呵!您瞧!多么……。阿唷!哈哈!Hehe!He,hehehehe!”

一九二五年七月八日

品讀魯迅《立論》

《野草》是魯迅文集中的精品,《立論》是該集中的第 17 篇。

文章很短。作者以一個“夢”的形式,用近乎寓言的筆法深刻揭露了在當時現實環境中,真理被歪曲,黑白不分的醜惡現象。堅持真理時時碰壁,鼓吹逢迎卻成為“時代驕子”。

魯迅刻畫人物時很喜歡刻畫他的“眼睛”,這在我們中學語文課本中數見不鮮。在本文《立論》中,當面對學生的提問時,作者仍然緊緊抓住了這位老師的眼睛,用一“斜射”形象逼真地描繪了一位圓滑世故的先生的神態。

全文主要採用對話的形式,通過大量的富有諷刺意味的語言來刻畫“類型”,進而傳遞出作者內心深處的憤憤之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語言,語言是人物精神的外殼。“這孩子將來要發財的”,“這孩子將來要做官的”,這是出自於阿諛諂媚者之口;而直言者,敢講真話的人說:“這孩子將來是要死的。”作者精心設計富有人物性格的語言,並且在人物與人物的對話中,全無囉嗦冗雜之感。

寓言的格局往往令人深思。說假話者得歡心,而講真話者倒挨了斗。為了討好主子,各人都在為其滿月的兒子大唱“贊”詞,主人聽得眉開眼笑;可不知從何處傳來了一聲非奴才式的怪腔,是人終不能逃脫一死,這是一句大實話,是眾人心中都清楚明白的真理,可大家卻偏偏不願意聽。故事發展到此處,我們可以想像此時此刻作者創作時的心態:悲?憤?可作者並沒有滿腹牢騷,讓文章在一片“罵”聲中煞尾。作者將一切的情感融匯在每一句文字中,他巧妙地借這個教師的口,借師長回答學生問題的方式,用一張“好好先生”加油教練的嘴臉附上一連串的象聲詞結束全文。文章的結尾是頗具藝術魅力的,既形象生動地刻畫了人物,又深刻地揭示了文章主旨,不愧是大師手筆。

整篇文章語言質樸、凝練,全無華麗之色,但在質樸的文字中蘊含著一種憤憤不平的正氣。大師的作品,收穫肯定也是豐厚的。試看今日的現實,像《立論》中的語言,無不直逼我們的生活。從大師的筆中,我們可以學到許多有益的東西:作文如做人,發可發之真情,並且將此真情融注在字裡行間,而非簡單地情緒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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