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區分
穩壓泵和增壓泵,都是消防泵恆壓設施一種。穩壓泵運行在噴頭和消火栓未曾出流時,增壓泵工作在噴頭和消火栓已經出水,而消防用水的水壓不足,需增加水壓時。穩壓泵不同於增壓泵,系用於使自噴淋系統和消火栓系統始終處於要求的壓力工況條件,一旦出流即能滿足消防用水所需的水壓和水量要求。其作用是十分明顯的,因此規範所指的增壓水泵,實質上是指穩壓泵,尤其是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穩壓泵。
工作原理
當消防管網的(噴淋、消火栓)壓力高於設定(設計值)時,增壓泵自動停止運行。當消防管網(噴淋、消火栓)壓力低於設定(設計值)時增壓泵自動啟動。
相關規範
我國現行規範《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J50045-95)(以下簡稱《高規》)對增壓設施(其中包括穩壓泵)有以下規定:“7.4.8.1 增壓水泵的出水量,對消火栓給水系統不應大於5L/s,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不應大於1L/s。”這個規定是有前提的,條件之一是消防給水系統無氣壓水罐;條件之二是室內消防給水系統的小量滲漏主要在水泵的密封部位。條文的規定並不意味著在任何情況、任何條件、任何時候穩壓泵都按這個流量確定。
《高規》所指的增壓水泵,既指增壓用的增壓泵,也指穩壓用的穩壓泵,規範條文未予區分,而實際上增壓泵和穩壓泵在作用和功能上有所區別,其流量值也不相同。
增壓泵用於噴頭和消火栓已經出流,而消防用水的水壓不足,需增加水壓才能滿足消防用水的水壓要求。其時,增壓泵的流量應保證一個噴頭或一個消火栓的出流量,即不小於1L/s或5L/s。但增壓泵一經啟起,消防主泵隨後也隨之啟動,增壓泵的作用顯得並不十分迫切和必要。
因素
穩壓泵的流量值決定於諸多因素,其中較主要的因素有:系統和類別,配套設定,系統範圍如下:
系統的類別
當穩壓泵用於自噴淋系統時,考慮一個噴頭的水量;而用於消火栓系統時,考慮一個消火栓的水量。
配套設定
無氣壓水罐配套設定時,穩壓泵的流量按不大於一個噴頭或一個消火栓的水量計算。有氣壓水罐配套設定時,系統的水量補充和壓力保證是靠氣壓水罐來實施的,穩壓泵的流量只需滿足氣壓水罐對流量的要求,即穩壓泵的流量應考慮氣壓水罐的調節容積的因素。此時,穩壓泵流量應按氣壓給水設備罐內空氣和水的總容積和罐內水的容積計算公式計算確定。水泵出水量應為當罐內為平均壓力時,不小於管網最大小時流量的1.2倍。
《高規》條文並無氣壓水罐必須配置的規定,但無氣壓水罐,穩壓泵啟動頻繁,容易損壞;有氣壓水罐,穩壓泵啟動頻繁問題可以得到緩解,系統的穩壓工況的保證能得到更好的體現。但需增加氣壓水罐的費用,一般情況配套設定的氣壓水罐容積毋需過大,容積以小於50L為宜。上海市已編制穩壓泵配套設定氣壓水罐的標準圖集,由上海海鷹機械廠編制。
系統範圍
設有穩壓泵的準高壓給水系統(或稱穩高壓給水系統),其範疇有在室內的,也有室內和室外的。室內準高壓給水系統,管材採用鋼管,接口採用螺紋、法蘭或焊接連線,管網系統的滲漏主要發生在水泵的密封部位,其數量相對而言是有限的。而室內外準高壓給水系統,由於室外管材採用鑄鐵管,接口採用承插式連線,接口密封採用橡膠圈,管網的範圍較大,接口滲漏在整個滲漏量中占有相當比重。管道施工後隨即進行回覆土,有時接口部位用混疑土圍護加固,即便有滲漏,也很難採取補救措施。凡此種種都說明室內外採用準高壓給水系統時,穩壓泵的流量應留有足夠的餘地。
總的來說,穩壓泵的流量應根據不同情況作相應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