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關

穗關

廣州海關設有44個機構,其中,副廳級3個,處級41個。

穗關,即指中國廣州海關。“穗”是中國廣州市的別稱,古代傳說中有五仙人乘五色羊執六穗至此,故稱其為“穗”。

穗關簡介

廣州海關位於祖國南大門,總部設在廣州市,業務管轄範圍包括廣州市(除廣州市天河區(一部分)、黃埔區、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蘿崗區(一部分)、廣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廣州保稅區、廣州出口加工區以及增城市以外的區域)以及佛山、肇慶、韶關、清遠、雲浮、河源等七個地級以上市,覆蓋廣東省行政區域面積的49%。轄區內既有經濟發達的珠三角地區,也有後發的粵西、粵北山區。具有點多面廣,機構分散,人員多;區域面積廣,發展不平衡;業務量大,門類齊全的特點。

廣州海關設有44個機構,其中,副廳級3個,處級41個。現有幹部職工3900餘人。

廣州海關主要業務有:對來往港澳小型船舶監管、陸路鐵路轉關運輸貨物監管、空運貨物監管、海運貨物監管、行李郵遞物品監管及快件監管。共有65個監管現場,其中貨運監管現場51個,行郵監管現場11個,快件監管現場2個,中途建管站1個。

(圖)穗關穗關

近年來,廣州海關認真貫徹落實海關總署的部署和要求,以科學治關理念為指導,把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抓住了三個機遇:一是廣州中心城市輻射作用發揮,二是佛山建設廣東經濟發展第三極,三是西江流域、粵西、粵北後發地區經濟的快速發展。在實踐中樹立和落實“企業為本,物流為源”的理念,積極推進適應性的改革整合創新,著力構建有利於企業生產經營發展的環境,全面履行把關服務職能,促進了區域經濟的發展。

在新的要求和形勢下,廣州海關將在海關總署的領導下,貫徹落實海關工作16字方針和隊伍建設12字要求,立足“思想建關,能力強關,廉政把關,發展興關”,加強隊伍的全面建設,進一步解放思想,整合創新,加快服務、責任、法治型海關的建設,為科學發展,社會和諧做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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