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朝俊

程朝俊

程朝俊,男,1957年出生,詐欺犯,原國情研究內參編輯部常務副總編輯。因假冒房主賣房,後又冒充“國情局局長”和“國情內參”總編輯,以幫助辦理北京市常住戶口為名騙財。2009年5月被海淀區人民法院以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

(圖)程朝俊程朝俊

詐欺經過

現年25歲(2009年)的王小姐,是央視某節目製作部編導。2007年10月,她認識了自稱是“國情局局長”兼“《國情內參》總編輯”的程朝俊。聽程朝俊吹噓其位居高職,家在外地的王小姐於是拜託程幫忙,將自己的戶口遷到北京。程朝俊當時推託說得過一段時間。

2008年4月,王小姐給程朝俊打電話詢問戶口的事。這時,程朝俊表示可以辦,但需要先到國務院備案,然後以引進人才為名將戶口備案,最後交“城市人口增容費”2.4萬元。同月,王小姐將錢交給程朝俊,程承諾兩個月內辦好。

交錢後的王小姐遲遲未見程朝俊回音,開始催促,但程朝俊表示,已把王小姐當干女兒看待。雙方接觸期間,程朝俊又提出,聘用王小姐做《國情內參》的兼職編輯。他要求王小姐寫下保證書:“國家利益高於一切,在這個部門工作,必要的時候必須為國家利益奉獻身體。”

接著程朝俊又重申,所在的部門是情報部門,進人很嚴格,作為特工,要扮演各種身份,必要的時候必須獻出一切,包括自己的身體。涉世不深的王小姐對程朝俊說得話信以為真。此後的一天晚上,程朝俊在某賓館開好房間,將王小姐約過來稱:“我要對你進行考驗,你沒結婚,有些事情可以放開一點。”隨後將王小姐占有。

2008年5月四川汶川大地震期間,王小姐非常想去四川採訪,但未得到中央電視台委派。於是她又找到程朝俊幫忙。程說可以《國情內參》的身份去,花的錢由他來報銷。王小姐於是叫上攝像和其他同事坐飛機去了成都。到了四川以後,王小姐花1萬多元購買了大量藥品、食品等,捐贈給四川災區,並準備回去“ 找程朝俊報銷”。回京後,程對報銷的事百般推託,戶口的事情也一拖再拖。2008年5月22日武漢市警方在查辦一起大學違規招生案中,將與案件有關聯的程朝俊抓獲,並在其隨身攜帶的物品中發現王小姐的戶口複印件及收條等可疑物品,這起詐欺案才告破。

2009年5月海淀法院以詐欺罪判處程朝俊有期徒刑10年6個月。

事後王小姐說,她一直以為“國情局”是國家情報局的簡稱,而國家情報局在她的概念里就是國家安全局。她從未想過去核實程朝俊的身份。

而之所以相信程朝俊的忽悠加入“特工”,是因為她老家有很多貪官,她認為加入以後,可以幫助家鄉人。

其它事件

2008年5月22日,武漢市公安局文保分局刑偵大隊民警在辦理武漢民政職業學院、九州大學違規招生案中,在武漢市江漢區雲林街華容賓館內將程朝俊抓獲。

程朝俊還曾於2007年7月,在其承租的北京市榮豐嘉園一房間內,冒充該房房主,以將房屋出售為由,騙取被害人饒先生購房款14萬元。

懲罰

關於開除內參編輯部常務副總編輯程朝俊的公告

原國情研究內參編輯部常務副總編輯程朝俊,為謀取個人私利,混淆內參概念,悖離我們工作方向嚴重影響我刊形象,現經總辦調查討論決定開除程朝俊常務副總編輯一職。

特此公告。

《市長論壇》雜誌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五日

判刑

2009年5月24日,北京海淀法院以詐欺罪判處假局長程朝俊有期徒刑10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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