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絕對轉嫁論

稅收絕對轉嫁論

稅收絕對轉嫁論認為一切稅收都可以轉嫁,或者只有某些稅種可以轉嫁,其他稅種無論什麼情況下都不能轉嫁。其代表學說主要有重農學派轉嫁論、古典學派轉嫁論和均等分布轉嫁論等。

簡介

此種觀點認為一切稅收都可以轉嫁,或者只有某些稅種可以轉嫁,其他稅種無論什麼情況下都不能轉嫁。其代表學說主要有重農學派轉嫁論、古典學派轉嫁論和均等分布轉嫁論等。

重農學派轉嫁論認為,除土地稅以外的稅收都可以轉嫁。重農學派的創始人魁奈,基於其只有農業部門創造“純產品”的理論,認為獲得“純產品”收益的地主,是稅收的負擔者。因此課徵於土地“純產品”的稅,不存在稅負轉嫁的問題,由地主負擔;而課徵於工商業等方面的一切稅收,都是能夠轉嫁的,並最終轉嫁給地主負擔。

古典學派轉嫁論認為,一切稅收都來源於純所得,某些稅可以轉嫁,某些稅不能轉嫁。如亞當.斯密認為,個人的收入來源有地租、利潤和工資三種,各種稅由其中某一種稅收或三種收入共同支付。他認為,課徵於地租、利息和奢侈品的稅不能轉嫁的,而課徵於工資、利潤和必需品的稅能夠轉嫁的。

均等分布轉嫁論認為,稅收無論用什麼方式課徵,都是必定要轉嫁的,而且是所有的人均等分擔。此學說又分樂觀派與悲觀派兩種。樂觀派認為一切利益最終都達到均衡,而稅收負擔最終也會均攤,漸次、分散轉嫁於各方公平負擔。悲觀派認為一切稅收都是能夠轉嫁的,並最終轉嫁給消費者負擔,而且大多數是貧民階級負擔,稅收負擔極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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