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左中旗發改局

八、承擔組織協調中央、自治區、通遼市主體功能區規劃的具體實施;組織擬訂全旗區域協調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落實國家西部大開發、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的規劃和政策;研究提出全旗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承擔全旗對外開放、經濟協作工作。 九、負責全旗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全旗社會發展政策辦法;協調促進全旗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十、負責全旗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全旗循環經濟發展、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協調全旗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編制,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全旗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機構概況

科左中旗發改局共有職工38人,其中在職33人,退養 2人,退休3人。共有綜合股、辦公室、項目前期股、固定資產投資股、稽察股、資源環境保護股、能源辦、財政金融股、價格認證中心、價格股、收費管理股、物價檢查所等12個辦、股、所。主要職能有: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旗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巨觀經濟形勢,提出全旗國民經濟發展、價格調控和最佳化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旗政府委託向旗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承擔檢測全旗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全旗巨觀經濟運行、經濟安全和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全旗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三、負責匯總分析全旗財、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制定全旗財政、金融、土地政策;綜合分析全旗財政、金融、土地政策的執行效果;按分工核准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公司)債券,參與上市企業的推薦審核。
四、貫徹落實國家價格收費政策;提出全旗價格調整目標;組織制定和調整全旗管理的商品服務和收費標準;負責監督檢查價格政策的執行,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等。
五、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旗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
六、承擔規劃全旗重點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定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投資結構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旗政府投資和涉及重點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負責審核並上報由國家、自治區審批(核准)的重點建設項目;按規定許可權對重點建設項目進行備案確認。
七、推進全旗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全旗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政策;做好與全旗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牧業和農村牧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旗服務業、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旗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產業升級的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問題。
八、承擔組織協調中央、自治區、通遼市主體功能區規劃的具體實施;組織擬訂全旗區域協調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落實國家西部大開發、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的規劃和政策;研究提出全旗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承擔全旗對外開放、經濟協作工作。
九、負責全旗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全旗社會發展政策辦法;協調促進全旗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十、負責全旗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全旗循環經濟發展、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協調全旗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編制,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全旗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十一、組織國家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在本地的實施;組織擬訂全旗應對氣候變化的戰略、規劃和政策。
十二、組織擬訂貫徹落實國家國民經濟動員政策、規劃計畫的措施辦法,組織實施全旗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三、承擔重點建設項目稽查責任,跟蹤檢查相關行業和地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通遼市和旗政府投資政策和規定的情況;組織開展對中央、自治區、通遼市和旗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安排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
十四、承擔科爾沁左翼中旗對外開放領導小組、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領導小組、振興東部經濟工作領導小組、電力工業領導小組、鐵路重點項目協調領導小組、第三產業發展領導小組、節能減排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
十五、承辦旗委、旗政和通遼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綜合股

提出全旗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的布局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結構調整目標和政策;組織擬訂全旗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監測與評估;統籌協調全旗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起草重要檔案;組織研究全旗社會經濟發展、改革開放的重大問題;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監測分析全旗經濟形勢和國內外經濟發展變化,進行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對經濟運行中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研究全旗經濟體制改革問題;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組織擬訂全旗綜合性經濟體制發展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的重大問題。

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承擔機關安全保密、政務公開、規章制度建設、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

固定資產投資股

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定全旗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和修訂投資核准目錄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核重大建設項目;指導全旗工程諮詢業發展。組織擬訂全旗國民經濟動員規劃、改革和修訂投資核准目錄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核重點建設項目。

稽查股

組織開展對全旗重點建設項目的稽察;跟蹤檢查相關行業和地方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通遼市投資政策和規定的情況;組織開展對中央、自治區、通遼市和旗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安排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規問題,按國家、自治區、通遼市和旗政府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

資源和環境保護股

綜合分析全旗經濟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組織擬訂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協調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有關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節能減排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綜合分析氣候變化對全旗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承擔國家、自治區和通遼市發改委布置的相關工作;協調開展應對氣候變化旗內外合作和能力建設;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工作。

能源辦

研究全旗能源開發利用情況,提出能源發展戰略,執行落實國家、自治區、通遼市能源產業政策;擬定以電力、煤炭、光能為主的常規能源和新能源發展規劃及年度發展指導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全旗經濟和社會發展對能源特別是電力供應和需求,保障能源供需平衡;協調解決能源發展及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能源資源配置意見、能源節約、能源綜合利用、新能源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能源開發統計、信息發布,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負責能源固定資產投資(產業升級)項目上報;負責電力及其他能源產業發展布局、開發管理,協調相關部門做好以電力項目為主的能源類項目前期工作,負責全旗一、二次能源和新能源項目的審核上報工作,協調農村牧區能源開發工作;提出城市電網及農村電網發展規劃、布局,負責全旗相應電壓等級電網建設與改造項目的審核上報等工作。

財政金融股

做好發展規劃和財稅政策的統籌協調;參與研究全旗財政政策和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等問題;分析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執行情況,並提出建議;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按分工核准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公司)債券;參與地方政府債券發行的管理工作;牽頭推進全旗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的發展及制度建設;參與上市企業的推薦審核。

價格認證股

接受執法機關、執紀機關委託,辦理民事、刑事案件中涉案物品的價值鑑定;接受其他單位和組織、個人的委託,辦理抵押物、糾份物、拍賣物、過期無主物、交通肇事車輛定損及其他商品價格的價值認證工作。

價格收費管理股

管理全旗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和經營服務價格,按照規定的定價許可權和程式,審核、測算、申報或制定轄區內的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商品和經營服務收費價格;對市場調節的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在上級價格主管部門決定採取臨時價格干預措施時,可通過監審、提價申報、差率控制等方式實行價格調控,平抑市場價格;在擬調整納入聽證目錄的商品和收費價格時,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價格聽證,並按照相關規定將聽證內容以書面形式上報旗人民政府和上級價格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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