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科儀
指道教道場法事。
科,科可解做動作。《說文》科有程、條、本、品等義。《說文》“程”有法則義,荀卿曰:“程者物之準也”。《玉律》科亦作程解,故科即程式。俗話說“照本宣科”,即是本著一定程式敷演如儀。
儀,儀為典章制度的禮節程式、法式、禮式、儀式登,如常說的“行禮如儀”。
道教徒做道場法事的規矩程式,依不同法事定的不同形式,按一定法事形式準則做道場叫“依科闡事”。俗話說的“照本宣科”,就是這一同義語。道教徒把這種“底本”叫做“科儀本”,把做某種法事的“底本”叫做“某某科儀”。如開壇法事的“底本”叫“開壇科儀”,盪穢叫“盪穢科儀”,簡稱叫:開壇科,盪穢科。
佛教術語——科儀
(術語)銷釋金剛科儀會要註解一曰:‘科儀者,科者斷也。禾得斗而知其數,經得科而義自明。儀者法也,佛說此經為一切眾生斷妄明真之法。今科家將此經中文義事理,復取三教聖人語言合為一體,科判以成篇章,故立科儀以為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