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田

基本信息

sī tián ㄙㄧ ㄊㄧㄢˊ
私田

釋義

(1).古代井田制度,每井九百畝,八家各分配百畝,稱為“私田”。《穀梁傳·宣公十五年》:“井田者,九百畝。公田居一。私田稼不善,則非吏;公田稼不善,則非民。”《漢書·食貨志上》:“六尺為步,步百為畮,畮百為夫,夫三為屋,屋三為井。井方一里,是為九夫。八家共之,各受私田百畮,公田十畮,是為八百八十畮,餘二十畮以為廬舍。”《孟子·梁惠王下》“ 文王 之治 岐 也,耕者九一” 宋 朱熹 集註:“九一者,井田之制也。方一里為一井,其田九百畝,中畫井字。界為九區,一區之中,為田百畝,中百畝為公田,外八百畝為私田,八家各受私田百畝,而同養公田,是九分而稅其一也。”參見“ 井田 ”。
(2).私人所有的田地。《漢書·五行志中之上》:“今陛下棄萬乘之至貴……置私田於民間,畜私奴、車馬於北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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