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公安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全省公安工作的有關規定,部署、指導、監督、檢查全省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社會穩定、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
(三)組織指導全省公安機關偵查工作,協調、辦理重大刑事案件、省內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重大經濟犯罪案件及上級批轉的重大案件及專項工作。
(四)負責全省治安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協調、處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體性事件,指導、監督全省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破壞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開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市、縣級公安機關治安保衛工作。
(五)負責出入境管理有關工作。依法開展管理國籍工作,組織指導全省出入境、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人員在豫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省消防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指導、監督、協調全省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和公安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七)負責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指導、監督全省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開展機動車輛(不含拖拉機)、駕駛人管理工作;維護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
(八)指導、監督全省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保護工作,負責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
(十)指導、監督劍處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工作,指導、監督全省公安機關對看守所、拘留所、強制隔離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收容教養和勞動教養審批工作。管理省看守所。
(十一)組織開展對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在我省的安全警衛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十二)組織開展全省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公安機關指揮系統、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建設。
(十三)擬訂全省公安機關被裝配備標準、制度,參與擬訂公安機關裝備、經費標準,擬訂管理制度。組織協調全省公安機關重大任務的警務保障工作。負責全省警用直升機運行、安全和管理工作。
(十四)組織協調全省公安機關與省外、境外警察機構的業務交流和合作。
(十五)統一領導全省公安消防、警衛部隊建設,對武警總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十六)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人事工作。擬訂全省公安隊伍管理監督工作規定,組織、指導公安機關督察、審計、信訪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幹部的監督,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指導全省公安隊伍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
(十七)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作情況
禹州市公安局現有民警769人,下設4部8大隊,7箇中心派出所,21個鄉鎮派出所。
2009年以來,在禹州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堅強領導下,禹州市公安局黨委團結和帶領全體民警,按照“埋頭苦幹,夯實基礎,整體推進,重點突破”的工作思路,緊緊圍繞“全力以赴保穩定”的工作要求,以“平安杯”競賽活動為載體,強力推進整體作戰能力建設,深入持續開展嚴打整治鬥爭,不斷深化治安管理創新,公安工作取得新的成績:績效考評總成績連續第三年位居許昌市第一,綜合打擊工作連續第四年奪取“中原衛士杯”競賽許昌市第一名,打黑除惡綜合成績連續第四年保持許昌市第一名,現行命案連續第三年實現全破,現行命案、刑事案件發案數大幅下降,公眾安全感和民眾滿意度顯著提升,提前一年實現了跨入全省公安機關先進行列的工作目標,2010年、2012年兩次榮獲“全省優秀公安局”榮譽稱號,並榮立集體二等功。2009年、2010年,我局連續兩年被評為“全國公安機關追逃工作先進單位”。在2011年全國公安機關網上追逃專項督察“清網行動”中,我局綜合成績在全省111個縣(市)公安局中排名第十。先後榮獲“全省公安工作先進縣(市)公安局”、“全省現行命案全破、打黑除惡及打擊效能綜合成效先進集體”、“全省技防建設與套用成績突出集體”、“全省電力電信電視廣播設施安全保護工作先進集體”、“全省優秀公安微博成績突出集體”、許昌市公安機關“中原衛士杯”競賽先進集體、“許昌市優秀公安局”等榮譽稱號,連續四年被禹州市政府通令嘉獎,用忠誠和拼搏鑄就了“禹州公安”品牌。
2010年以來,全省公安機關深入推進“整體作戰法”現場會、全省公安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現場會、國家級經濟區建設治安戰略論壇暨中原經濟區建設治安方略研討會、全省公安基礎設施建設工作等現場會先後在我市成功召開,全面總結推廣了“禹州經驗”,使“平安禹州”的形象進一步彰顯、影響進一步擴大。
2013年,我局堅持以命案必破、打黑除惡為龍頭,深度套用整體作戰法,抓住影響社會治安穩定的突出治安問題,強力開展嚴打“利劍行動”、始終保持了對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的高壓態勢和凌厲攻勢。元至11月份共逮捕656人,公訴881人,現行命案發7起,破7起,現行命案動態保持發一破一,並偵破2起命案積案。元至10月份績效考評成績、綜合打擊工作成績均位居許昌第一。